加强法治教育 培养合格人才(三中法治报告会)

天山

<p class="ql-block">  金秋的阳光铺洒在绿茵茵的操场上,滦州市第三中学法治报告会即将举行。特约出席本次报告会的有我校法治副校长、滦州市检察院政治部董洪泉主任,滦州市检察院未检办李鹏检察官,滦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彭绍勤副所长。</p> <p class="ql-block">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报告会的主讲李鹏检察官在做了简要的自我介绍后,首先跟同学们进行了亲切的互动,在互动环节中,他重点向广大同学申明了今年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让大家进一步明晰,从满12周岁起,我们就要对个人的行为以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学法,知法,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p> <p class="ql-block">  报告会上,李鹏检察官由价值观入手,深入浅出地把价值观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即友情观、金钱观、爱情观一一引申出来,并就校园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巧妙抛出校园欺凌这一话题,校园欺凌的概念是什么?与校园欺凌行为相关的罪名有哪些?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应对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如何预防?这便是本次报告会中重点要解决的问题。</p> <p class="ql-block">  李检察官带领同学们从我们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会遇到的一些现象入手,比如背后说人坏话,给他人起污辱性的绰号,动手打人甚至使用棍棒等攻击他人,传播谣言,强行索取他人物品,或者通过网络攻击谩骂他人等行为,又列举了几起发生在我市的因校园欺凌而导致的伤害事件,使在场的广大同学对校园欺凌这一概念有了明确深刻的认识。</p> <p class="ql-block">  为了进一步让广大学生,特别是有校园欺凌倾向的学生在法律层面上认识到欺凌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李检察官就与校园欺凌相关的诸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污辱罪等罪名以及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详细地解说,敲响了法律的警钟!</p> <p class="ql-block">  那么,如何避免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呢?李检察官由被欺凌者应该如何应对,欺凌实施者的欺凌行为又是怎样由不良行为演变而来的这两个方面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分析,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以及矫正方法。本次报告会,在场的全体师生均受益匪浅。</p> <p class="ql-block">  李鹏检察官的报告结束后,我校法治副校长、滦州市检察院政治部董洪泉主任就法治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再次向全体师生强调,法治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社会未来的稳定程度,青少年学生应当知法、懂法,应当明确是与非的界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我们的同学们能从认真听课,加强自律做起,从杜绝不良习惯,抵制不良思想做起,立志成才,奉公守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p> <p class="ql-block">  最后,周强副校长做了总结发言。再次向全体学生发出了自觉学会守法、学法、用法,自觉遵守纪律、法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彻底革除不良习惯,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中学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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