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医将领到资深外交家》思念我的父亲陈志方(第三篇~穗城春秋篇)

越秀

<p class="ql-block">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2周年华诞!㊗️祖国 生日快乐!</p><p class="ql-block">此时此刻更加缅怀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打江山、建江山而英勇献身、无私奉献的无数革命先烈、父辈们!也更加怀念我亲爱的父亲!继续信笔直书《从红医将领到资深外交家》纪念我的父亲陈志方(第三篇~穗城春秋)。</p> <p class="ql-block">1949年4月中旬以后,毛泽东不断接见各路“诸侯”,如陶鲁笳、方志纯、邵式平、陈正人、曾希圣、黄克诚等人。可以看出,这时毛泽东的工作重点已不是放在指挥军事斗争上,而是放在领导筹备新生政权的建设上了。因为推翻旧王朝,夺取革命战争的最后胜利毛泽东已有绝对把握。万里长征快要走完第一步,第二步即将开始,怎样完成这一伟大历史使命,这些“诸侯”们可是关键人物。所以,他用去很大一部分时间和精力找各路“诸侯”谈话。</p><p class="ql-block">1949年6月15日至20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各方代表134人。会议通过了《筹备会组织条例》、《参加新政协单位和代表名额的规定》等文件,选举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等为副主任。筹备会议经过3个多月浩繁的工作,制订了新中国的典章制度,决定了国旗、国徽、国歌。</p><p class="ql-block">新中国即将诞生了。</p> <p class="ql-block">1949年9月,叶剑英领导华南分局在赣州三次举行扩大会议,统一部署广东、广州的政权接管工作。1949年10月14日至10月24日,南下大军陆续进入广州。</p><p class="ql-block">10月14日南下大军进入广州,图为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庆祝广州解放情景。</p> <p class="ql-block">1949.10.14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广州市。</p> <p class="ql-block">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管会组织机构。</p> <p class="ql-block">1949年11月11日下午,叶剑英、方方等党政军负责人在市人民政府门前检阅解放军入城部队。</p> <p class="ql-block">1949.11.11广州市举行盛大的解放军入城式,解放军方队经过市人民政府大门口。</p> <p class="ql-block">1949.11.11广州市举行盛大的解放军入城式,游行队伍经过爱群大厦。(所挂毛主席像为广州、香港美术工作者集体绘制)</p> <p class="ql-block">经过“文革”,家里留下的老照片所余不多,以下的几张照片是父亲和家人1949年至1950年在广州拍摄的。</p><p class="ql-block">1949年底父亲身着解放战争缴获的美式军大衣留影于广州。</p> <p class="ql-block">解放战争时期父亲穿过的缴获的美式军大衣,现存放在父亲家乡无锡革命博物馆内。</p> <p class="ql-block">1950年父亲身穿军装佩带红军十周年的“五角星纪念章”、“解放东北纪念章”、“解放中南纪念章”留影。</p> <p class="ql-block">解放战争时期父亲佩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帽徽。</p> <p class="ql-block">父亲保存的1937年颁发给团以上红军干部的红军十周年纪念章。</p> <p class="ql-block">父亲保存的解放东北纪念章。</p> <p class="ql-block">父亲保存的1950年颁发的解放华中南纪念章。</p> <p class="ql-block">父亲革命生涯中有过几次重大角色转变,从红医将领到抗大教员,再到优秀的敌后工作者和军队政治工作者,此次,他又从真刀真枪厮杀的战场转到新中国开国建设的战场。同样是战场,这一次摆在父亲面前的是一场没有炮火、看不见硝烟的战斗,也是一个全新的、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的战场。</p><p class="ql-block">但任何困难也难不住我们的父辈。父亲很迅速地从我军优秀政治工作领导者转变为一个充满朝气、战斗力十足的新中国建设工作的组织者。</p><p class="ql-block">1950年脱下军装的父亲于广州市府前。</p> <p class="ql-block">1950年3月父亲于广州市政府前。</p> <p class="ql-block">1950年3月父亲(时任广州市秘书长)和母亲王静(时任市政府秘书处长后任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在广州市市政府前合影。</p> <p class="ql-block">1950年父亲与广州市副市长梁广合影于广州市府前。</p> <p class="ql-block">1951年元旦我的二姐陈小东和我的哥哥陈龙江于越秀北路221号家门前英式吉普车上留影。(当时市委领导均住在越秀北路)</p> <p class="ql-block">母亲在1951年元旦陈小东陈龙江于越秀北路221号家门前英式吉普车上留影的照片背面留注。</p> <p class="ql-block">1950年杨至成、张庆浮、陈志方三家合影。</p><p class="ql-block">这张珍贵老照片是从杨至成之子扬子江处获得。1950年底几个老战友相聚广州合影。照片里的杨至成将军(时任中南军区军需部部长)是从红军时期就与父亲一起浴血奋战的战友。张庆孚是父亲在抗大结识的战友,曾任抗大政治教员。</p><p class="ql-block">注:杨至成(1903-1967年)贵州侗族,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作的开拓者和重要领导人。1923年入川滇黔联军任军需官,1926年考入黄埔军校第5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1934年随红一方面军长征,红一方面军后勤部长,1936年任军委后勤部长兼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兵站部部长。…抗大校务部部长,1938年因病赴苏联就医,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军需部长…1949年随四野南下任华中军区和中南军区军需部部长,1955年授予上将军衔。</p><p class="ql-block">注:张庆孚(1901-1968年)江苏江阴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英文系,曾任黄埔军校教官,1928年后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陕北红军大学、延安抗大、军政学院政治教员…中南军区军需学校校长,建国后任林业部办公厅主任,1956年任林业部副部长。</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照片前排(坐)右起父亲、杨至成、张庆孚,后排(站)右二杨至成夫人、右三母亲王静、右四张庆孚夫人,孩子由右-左陈小征(站)、陈龙江(父抱)、杨女(杨抱)、陈小东(张抱)。</span></p> <p class="ql-block">【建立人民政权】</p><p class="ql-block">从1949到1956年,在完成广州市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父亲先后任广州市秘书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同时兼任市委办公厅主任、市府工业新委主任、市港务局局长、市海运局局长、市财经委副主任、广州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广州市人民委员会交通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剩余劳动力处理委员会主任、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分会会长、广州市外宾招待委员会主任、还兼任广州市公逆产清管处处长等职,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忙。</p><p class="ql-block">查阅广东省档案馆保存的1949至1955年档案,有关父亲的任命书如下:</p><p class="ql-block">图为1949年11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委任状第一号001(存根)委任陈志方为广州市人民政府代理秘书长)</p> <p class="ql-block">家里保存的2封任命通知书信封。</p> <p class="ql-block">家里保存的3封任命通知书信封。</p> <p class="ql-block">1950.4.11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父亲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任命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1950年9月2日曾昌明同志接华南分局来信对市府党组的组织作这样的指示:“依照中南组的指示,只从府委中提七至九人组织党组,如须设干事会则以三至五人来组成,如不须设则只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便可。”请即依照分局指示提出名单交来,以便转呈分局批准。此致布礼 提出以下名单:叶剑英书记 朱光副书记 梁广副书记 廖似光 陈志方 钟明 王作蕘 苏惠 梁湘 1950年9月2日市委组织部</p> <p class="ql-block">1951年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林彪签署任命父亲等92名干部的广州各委、会、局、处任命书。</p> <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政府任命广州市人民政府各委、会、局、处、行各部门负责干部名单。</p> <p class="ql-block">1951.6.8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父亲为中央直辖广州市政府秘书长任命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1951.6.8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父亲为中央直辖广州市财经委员会委员任命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1951.7.2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 88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父亲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的命令。</p> <p class="ql-block">1951.7.31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函发父亲等46人任命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1951.7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补充名单。</p> <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秘知字第597号奉中央人民政府1951年10月3日电函:“以陈志方同志兼港务局局长”的通知。</p> <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29日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任命父亲接任港务局局长的通知。</p> <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市府总支华南分局组织部函接广东省通知中央已批准……由陈志方接任港务局局长……</p> <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政府人事处关于广州市工业新委员会名单:主任委员陈志方。</p> <p class="ql-block">1951年12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呈请中南军政委员会审核本府局、处长级工作人员名单申请函。</p> <p class="ql-block">1951年12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呈请中南军政委员会审核本府局、处长级工作人员名单申请函。</p> <p class="ql-block">1951年12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呈请中南军政委员会审核本府局、处长级工作人员名单。</p> <p class="ql-block">1953年元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给市委拟改由陈志方担任市红十字会会长的报告。</p> <p class="ql-block">1953年2月12日中南局组织部函广州市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函示……原兼任广州港务局局长的陈志方同志仍兼任海运局局长……”</p> <p class="ql-block">1953年5月5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通知:“经中央1953年4月29日电复何伟为市财经委员会主任,魏今非、陈志方……为副主任……”</p> <p class="ql-block">1953年5月5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致广州市委组织部同意何伟、陈志方……为市政建设委员并以何伟、陈志方分任正副主任。</p> <p class="ql-block">1953年5月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信函市委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拟将广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广州城市规划委员会,并初步拟定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委员何伟,副主任委员黄长水、陈志方。</p> <p class="ql-block">1953.8.27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父亲为中央直辖广州市财经委副主任任命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1953.9.18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父亲为中央直辖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任命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1955年2月18日报请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广州市剩余劳动力处理委员会名单~主任委员陈志方。</p> <p class="ql-block">1955年2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粵人字第84号,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父亲兼任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p> <p class="ql-block">1955年2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粵人字第84号,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父亲兼任广州市人民委员会交通办公室主任。</p> <p class="ql-block">1955年6月10关于奉政务院电示在本市成立专家招待委员会,提出参加该会委员初步名单,朱光和父亲陈志方的批示。</p> <p class="ql-block">广州解放结束了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统治,这是广州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一个旧政权的覆灭,更标志着一个新政权的开始。随后展开的广州城市接管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广州执掌政权的第一课,同时也是新中国广州城市管理与建设的第一课。城市接管的良好开端,为后来广州的社会主义建设打下了牢固的基础。</p><p class="ql-block">新广州初建时期工作千头万绪,父亲、母亲和他们的战友们有条不紊地忙碌着,仅从广东省档案馆保存的1950年成堆的父亲众多的工作批示和讲话稿就可以说明,在此展示少许。</p><p class="ql-block">图为1950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函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兼市新闻出版处处长之职,陈志方、冯凌批注</p> <p class="ql-block">图为1950年2月15日父亲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召开工资会议的通知上的批示。</p> <p class="ql-block">1950年10月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人事处拟提调冯凌等14名干部的提升调动审批报告朱光、陈志方的批注。</p> <p class="ql-block">1950年父亲在广州市人民政府人事处关于人事调动报告的批示。</p> <p class="ql-block">父亲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广州市修缮危房代表会议的批示。</p> <p class="ql-block">父亲在成立广州专家招待委员会的批示。</p> <p class="ql-block">1953年9月24日父亲在广州市修缮危房代表会议上的讲话。</p> <p class="ql-block">1955年3月父亲在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修缮租赁问题的讲话。</p> <p class="ql-block">在初建新广州时父亲、母亲的工作千头万绪难以尽述。在此仅引用《广州大事记》记述的从1949年10月中旬到1949年底的广州解放后两个多月部分记录,可以看到父亲和他的战友们夜以继日高效率忙碌在广州城市接管和政权建设工作的概貌:</p><p class="ql-block">1949年10月中、下旬南下大军在叶剑英带领下经江西南下先后抵达广州,与中共广州地方组织建立起联系。此时华南分局暨所率南华工作团、华南工作团、东江教导团(4个独立营)等大批参加接管工作的人也先后抵达广州,他们迅速投入紧张的城市接管和政权建设工作中。</p><p class="ql-block">10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警备司令部正式成立,担负起广州警备的重任。</p><p class="ql-block">10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叶剑英任军管会主任,赖传珠为副主任。军管会下设治安、财经、交通、军事、文教、房屋、物资、外事、电信、司法、卫生、供应等12个工作部门。广州市军管会是广州市军事管制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统一全市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管制事宜。在广州市军管会的领导下,广州实现了城市的全面接管。</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军管会成立后,随即派出军代表接收原广州市辖33个区公所。军代表接管各旧公所后,广州整合为28个区。</p><p class="ql-block">广州解放初期,潜伏的匪特活动十分猖獗,他们冒称“人民解放军配合工作团”、“华北解放区特务总队”、“华南分局直属巡护队”等名义大肆活动,妄图接收各种物资。鉴于此,广州警备司令部决定对这些非法组织采取先取缔后甄别的办法,将这些“接收小组”的头目拘留审查,追回被非法接收的财物,并取缔一切反动党团组织,为广州的接管工作扫清障碍。在父辈们的共同努力下,接管的结果摧毁:旧政权体制,建立新政权体制,顺利实现了政权的新旧交替。</p><p class="ql-block">10月25日中共广州市委正式成立,叶剑英等7人为常委,叶剑英任书记。广州市委隶属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下设秘书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等工作机构。</p><p class="ql-block">10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广州市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市人民政府直属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市长叶剑英,副市长李章达、朱光(11月到职)、梁广。三名副市长中李章达是民盟南方总支部的主任委员。22名政府委员:王力、王作堯、何友逖、吴富善、梁湘、陈志方、陈泊、曾昌明、杨康华、廖似光(女)、黎明、钟明、苏惠(女)饶彰风等,其中民主人士8名,他们是丁颖、丘玉池、李达潮、林志澄、许崇清、郭翘然、陈卓凡、冯伯恒,占政府委员的三分之一强。一些民主人士还担任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组成,体现了新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因而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赞扬,极大地调动起他们建设新广州的积极性。</p><p class="ql-block">图为1949年接收前的东亚大酒店。</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10月30日中共广州市委召开了第一次全市党员大会。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向广州市坚持地下斗争的党员致敬,提出三项任务:(1)巩固革命秩序,肃清匪特;(2)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各阶层革命人民,孤立反动派;(3)大力发展生产。在会上强调了思想学习和政策学习的重要性,会议还提出要筹办党员训练班和党内刊物,以加强党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p><p class="ql-block">市委着手公开党组织的工作。党员身份公开后全市共产党员,包括原在广州坚持地下斗争的党员以及从老解放区和香港回来的党员共计330人。</p><p class="ql-block">市政府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市府各机关工作人员约3000人到会。市长叶剑英阐明当前工作任务是:安定秩序、团结人民、恢复生产。</p><p class="ql-block">随后市军管会外侨事务处成立。市军管会发出严禁赌博的布告。市军管会文教接管委员会发出通令:禁止反动报刊入口。广州市人民政府公用局、地政局、教育局、市青年工作委员会成立。</p><p class="ql-block">11月初朱光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发表施政方针,明确指出了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性质、当前的主要任务以及要施行的基本方针政策。指出:当前的主要工作,“首先进行接管,巩固社会治安,确立人民的革命秩序,以维护人民的利益”。</p><p class="ql-block">11月1日广九铁路广深段全线恢复通车。</p><p class="ql-block">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成立。</p><p class="ql-block">11月3日市军管会发出通告,宣布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18日市军管会发布布告,规定人民币为流通的合法货币;自即日起,国民党政府发行的银圆券、大洋票及其辅币一律禁止流通;严禁一切外币、金银计价、流通或私相买卖,但可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南方券也不能流通,可向人民银行按比率兑换。</p><p class="ql-block">广州市税务局布告,开征各项税捐。</p><p class="ql-block">11月4日广州市税务局又布告,废除自卫特捐、防卫特捐、救灾特捐、人力手车特许费四项苛税。</p><p class="ql-block">同日广州市劳动局成立。</p><p class="ql-block">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市成立。</p><p class="ql-block">11月7日广州市新华书店开业。</p><p class="ql-block">11月9日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发出通告禁止洋盐进口 。</p><p class="ql-block">11月11日广州市举行庆祝广州解放大游行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入城式。20多万人参加游行,盛况空前。下午3时叶剑英等党政军负责人在市政府门前检阅入城部队和游行队伍。</p><p class="ql-block">11月12日市军管会发布《举报敌匪掩藏物资奖励办法》及《广州市公逆产清理暂行条例》。</p><p class="ql-block">行政处具体工作职责是负责: </p><p class="ql-block">1)修建和调整各局处的办公室、宿舍与膳堂。</p><p class="ql-block">2)制定本处各种工作细则。</p><p class="ql-block">3)调查农场,准备农业生产。</p><p class="ql-block">4)按供给标准,完成各单位之各项供给。</p><p class="ql-block">11月14日市军管会为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颁布《处理劳动争议暂行办法》和《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暂行办法》。</p><p class="ql-block">同日广州市商品检验处发出布告,即日起,本市恢复出入口商品检验工作。</p><p class="ql-block">11月15日,中共广州市委作出《关于区工作的几个问题决定》决定成立区人民政府,取代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公安局,取代原国民党政权设立的警察局。同时在各区建立中共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各项工作。随后又建立起街道办事处138个(辖居民小组1291个)、郊区的行政村61个(辖自然村186个)等基层政权组织。还接管了广州市国民党的警察局、广州市地方法院和检察院及监狱、看守所等政法部门。</p><p class="ql-block">11月16日中国粮食公司广州市公司成立。</p><p class="ql-block">11月17日市地政局设立调解处,开始处理房屋租赁及业务纠纷案件。</p><p class="ql-block">11月24日广州市工人纠察队总队部成立。其后工厂、农村、学校和各行业、街坊民众相继成立纠察队,共有队员6234人。其任务是武装防匪自卫,保护工厂、学校、商业、街道的治安,配合军警缉捕特务土匪,收缴恶霸枪支。</p><p class="ql-block">图为第一面五星红旗在东亚大酒店三楼窗户悬挂出来。随后,长堤的中原行和各大中学校都挂起了五星红旗。广州街头很快成为红色的海洋,市民走上街头,夹道欢迎解放军的到来。</p> <p class="ql-block">1949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到会代表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解放军、工人、学生、郊区农民、归国华侨、文化界、教育界、工商界、宗教界以及广州各地区和广州市政府的代表,共368人。大会通过主席团成员有:叶剑英、李章达、杜国庠、朱光、钟明、廖似光(女)、方强、吴富善、陈泊、陈驰青、郭翘然、饶彰风、谢谭、陈恩、曾珍(女)、何锡全、刘渠、周乐怡、林志澄,秘书长陈志方。</p><p class="ql-block">会议中心议题是听取与讨论施政和治安报告,讨论并通过主要提案,讨论并通过关于市协商委员会的决议及其成员名单。市长叶剑英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和闭幕词。叶剑英在开幕词中概述了广东人民100多年来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回顾了28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光辉历程,提出了广州市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镇压与肃清反革命活动,整顿治安和金融秩序,克服困难,建设新广州。叶剑英还强调,这次会议是人民民主的会议,是实行民主建政的体现,请求代表们大胆地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批评意见。</p><p class="ql-block">朱光副市长作《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个月来的工作和今后工作》的施政报告。会议提出了今后3个月的主要工作,选举产生了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叶剑英当选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会议提出今后的工作是:</p><p class="ql-block">1)肃清匪特,安定秩序;</p><p class="ql-block">2)支援前线;</p><p class="ql-block">3)稳定金融,恢复生产;</p><p class="ql-block">4)整理财政,清理敌产;</p><p class="ql-block">5)恢复整顿学校,开展人民文化事业;</p><p class="ql-block">6)发展公用事业,整顿市容卫生;</p><p class="ql-block">7)建立健全基层人民政权机构等。</p><p class="ql-block">会议还通过了请政府缉拿主持爆炸海珠桥造成大惨案的李及兰(原国民党广州卫戍总司令)的决议。代表们一致同意取消“哲生路”、“中正路”等以国民党领袖人物命名的路名,恢复原名。</p><p class="ql-block">图为1949.11.27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代表会议开幕典礼(全景)站立前排右4陈志方</p> <p class="ql-block">1949年11月27日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典礼(放大)前排站立右四为陈志方</p> <p class="ql-block">1949.11.27-12.1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代表会议召开,这标志着广州的城市接管工作完成。</p><p class="ql-block">1949.9月-1953.12月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过5届10次会议;第一、二、三、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为叶剑英,第五届为何伟。</p><p class="ql-block">此时担任市府秘书长的父亲工作十分繁忙,他管辖着秘书处、行政处、交际处、供给处、公用房屋分配委员会。</p><p class="ql-block">秘书处具体工作职责是负责:</p><p class="ql-block">(1)研究发布执行公文处理办法。</p><p class="ql-block">(2)订立与执行市府请示报告制度及各项工作制度。</p><p class="ql-block">(3)加强与各局处之联系,并了解其业务工作情况。</p><p class="ql-block">(4)拟定精简节约具体办法,并贯彻执行。</p><p class="ql-block">(5)出版广州市政三期、统计月报三期,并按期刊出市政简报。</p><p class="ql-block">(6)准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等工作。</p><p class="ql-block">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父亲和他的战友们在没有任何前人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仍能高效率、有条不紊的基本完成了广州城市接管工作,这一方面是凭借着他和他的战友们经过血与火、生与死的长期革命斗争考验,锻炼出的有文化、有魄力、果敢、迅速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崇高的革命理想、大公无私、认真负责的卓越品格。“公生明、廉生威”,新中国的军政干部以其焕然一新的精神面貌、鞠躬尽瘁的工作态度,迅速赢得了广州市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这才是新中国建立之初各项工作势如破竹、在较短的时间就让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的主要原因。</p><p class="ql-block">图为<span style="font-size:18px;">广州市委书记兼市长叶剑英接受各学校代表献旗。</span></p> <p class="ql-block">【公逆产清管工作】</p><p class="ql-block">父亲任市秘书长的同时兼任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广州的敌产清理工作。</p><p class="ql-block">1949年12月1日广州市敌产清理处正式成立,同日,广州市军管会发布布告宣布:本市敌伪产业非法买卖完全无效,全文如下:</p><p class="ql-block">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军字第八号</p><p class="ql-block">查广州解放以来,本会对敌伪产业及隐藏物资之处理,甚为审慎,非常详细了解,掌握充分材料,绝不封查,其目的在使敌伪产业不致漏网或破坏,人民合法财产得到保障。乃近查有不少敌产,竟乘机假借各种名义,转移变卖,意图逃避。这种行为,不仅触犯政府法令,抑且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兹特郑重宣布:凡属这种非法买卖,完全无效,一经查出,全部没收,而且买卖双方均将受到处分,特行布告,仰各界人民一体知照。 </p><p class="ql-block">此布 主 任 叶剑英 副主任 赖传珠 公元1949年12月1日</p><p class="ql-block">在军管期间,比较显著的公逆产皆由军管会各部门按照系统接管了下来。敌伪相关团体公有房屋及战犯官僚和军阀的房产,大部分已接收和征借。</p><p class="ql-block">12月3日市军管会领导下的接管工作已告一段落。据统计行政部门接管伪省、市政府系统137个单位;财经部门接管银行、工厂、仓库和“广东实业公司”系统等共78个单位;交通电讯部门接管电台、仓库、工厂等83个单位;军事部门接管医院、仓库、工厂等87个单位;文教部门接管公立专科以上院校8所,公立中等学校11所,小学93所,报馆、通讯社、广播电台、书店、印刷厂、图书馆、文化馆、戏院等20个单位;连同其他社会团体,各部门共接管534个单位,并接收了各种机关、团体的各级旧人员34310人。整个接管工作至年底基本结束。</p><p class="ql-block">12月5日在广州市府之下成立了公逆产清管处。父亲担任市府秘书长兼任公逆产清管处(敌逆公产清理委员会)处长。该处设两个副处长,第一副处长钟非,第二副处长刘兴国。</p><p class="ql-block">(注:引自人民日报1946-2003资料库1950.3.30第四版)</p><p class="ql-block">图为被接收的设在沙面的中华民国外交部。</p> <p class="ql-block">公逆产清管处主要工作是:</p><p class="ql-block">(1)审查清理和管理公产及原敌伪产业。</p><p class="ql-block">(2)整理房地产,进行管理、收租。</p><p class="ql-block">(3)调查登记公用房屋,进行统一管理。</p><p class="ql-block">接管后,各公营工厂积极进行恢复生产。在公营企业40余工厂中,除造纸、被服等厂因过去停工过久、损坏过重未能即时开工外,其余水、电、制钢、士敏土(水泥)、炼油、制糖等厂均全部或局部恢复生产。交通方面:每日有汽船航行于四乡及东、西、北三江各重要城市,航程1900余公里,对城乡物资交流,帮助颇大。铁路方面:广州曲江段业已通车。广州与国内外的邮递和无线电交通业已恢复。广州与各县和湘赣两省间公路亦大部通车。学校方面:在解放前迁入市区的中山大学,已迁回石牌原址,定于12月中旬复课,其他学校均已先后复课。各机关人员除少数特务分子及贪污腐化,劣迹昭著外,大部分仍予继续留用,或分批参加训练班进行学习或改造。</p><p class="ql-block">由于我军入城迅速,使敌人预定的一切破坏计划未及实现,因此除海珠大铁桥、石井兵工厂仓库、天河机场被破坏外,其他各公用事业和公营企业的设备和物资,大部均保持下来了,加以各接管单位贯彻执行了正确的城市政策,获得工人、学生及广大市民的协助,因此得以迅速克服了接管初期土匪特务的捣乱和被接管单位隐蔽转化财产的困难,使整个接管工作顺利告一段落。</p><p class="ql-block">注:关于公逆产清管工作《广州市政》第三卷中记录</p><p class="ql-block">图为已被接收的建筑大楼。</p> <p class="ql-block">父亲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公逆产管理处处长期间所做公逆产清管工作的情况,兹全文引用公逆产清官处1950年的工作总结加以说明:</p><p class="ql-block">“一年来的公逆产清管工作</p><p class="ql-block">公逆产清管处(1950年)</p><p class="ql-block">(一)本处成立前后的一般情况:</p><p class="ql-block">本处成立,系在军管会进行接管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在这期间,比较显著的公逆产皆已由军管会各部门按照系统接管了下来。同时为了解决一部分机关部队对房子的需要。军管会成立了房产部,负责经办这项工作。随着广州市革命秩序的初步建立,各项工作已逐步展开,对公逆产清管工作,无论在方针、政策、计划、制度各方面都需要有一个机构来统一掌握,因此上级决定在市府之下成立公逆产清管处,于1949年12月5日宣布正式成立。本处成立之后,根据军管会对公逆产统一清查管理的指示建立起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的情况拟订了清管处组织规程、清理公逆产暂行条例、奖励检举密报公逆产暂行办法、房地产使用管理办法及机关部队借用房屋暂行办法等。9个月来我们克服了各种困难,获得了一些成绩。</p><p class="ql-block">(二)一年来做了些什么工作:</p><p class="ql-block">1. 接管旧管敌产和公产部分</p><p class="ql-block">(1) 接管及移交旧管敌伪产业和案卷:</p><p class="ql-block">1) 接管伪粤桂闽区敌伪产业审委会和敌伪产业清理处卷宗档案3000余件、旧管本市敌伪汉奸房屋399幢、小型米面工厂6间、土地40段、田亩3.42亩、农场一所、码头两座,不属于本市的旧案和产业,则陆续移交给中南财委华南分会接收,其中以各县田亩为多,只市桥一次便移交了田亩180余顷,房屋、厂场180余座。</p><p class="ql-block">2)接管原市有公产及代管无主产业:接财政局移来原市有公产房屋106幢、土地430段、蚬塘5口,本年6月接地政局移来公产码头23座、无主产业房屋1914座、土地6785段。</p><p class="ql-block">2. 清理新案部分</p><p class="ql-block">广州市的官僚资产,有比较特殊的情况:</p><p class="ql-block">(1)广州是国民党反动政权在大陆上最后撤退的一个基地,在全国各大城市中解放最迟,因此广州的官僚资产曾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有计划的、大量的掩藏隐匿,化名转移,或贱价沽出。</p><p class="ql-block">(2)广州解放前夕,秩序混乱,房屋价格暴跌,一部分市民冒险投机买入官僚的房屋甚至解放前几天交易的也很不少。</p><p class="ql-block">我们对清查工作进行的步骤,原则上决定是:先流动的物资,后固定的财产。先进行显著的大的案件,然后进行比较隐蔽的小案件。关于第一点,我们坚决执行了原定的计划,抓紧时间进行。关于第二点,则没有好好的做到。原因是:比较显著的和大的资产,已由军管会各部门按照系统接管了下来,大部分已给机关部队使用,对于这些房子我们是暂时不予以处理,因此,还搁着不少的案子等待以后解决。</p><p class="ql-block">这一年来,经调查研究了解清楚,分批提请广州市公逆产清理委员会议通过代管或借用、收回的房屋计有496幢(内移地政局以无主产业代管者有169幢)、农田497亩、土地54段、农场两处、码头4座、工厂10间、娱乐场所8间、大小车辆54辆、汽船6艘、家私用具32宗及物资器材多宗。</p><p class="ql-block">在旧管敌伪产业中,被伪敌产清理处与商人勾结,非法转移,或由伪法院于解放前夕借官僚力量或贿赂发还之房屋及工厂等,已陆续查回者计有房屋46座,工厂方面计有东亚、南国等烟厂、江东纸厂、广州火柴厂、华南橡胶厂等,并已大部分适当地调整了公私关系,保障了私人投资,以公私合营的方式继续经营。</p><p class="ql-block">关于机关部队误封或借用民业纠纷案件,经另拨房屋迁让或已与业主建立租赁关系者,计有32宗,办理中未结案者仍有30宗。</p><p class="ql-block">3.房地产物资的管理和运用</p><p class="ql-block">房地产、工商企业、物资等,于决定代管后,即逐案详细清理登记,造具物资清册,填报房屋实况,丈量土地面积、绘制房屋平面图表,分案保存,以作今后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准备。</p><p class="ql-block">代管之工商企业,为使生产和清理工作结合进行,委托各有关机关予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以不停工、不影响业务为原则,并保障私人投资部分,进而调整公私关系,确定公私合营办法。各受委托机关,均能按此方针进行。如东亚烟厂、大生铜厂、天华电木厂、江东纸厂等委托财政局清理,在清理前已停工者,具分别投资复工生产。委托行政处进行清理者有南国烟厂、撷园农场、新华戏院等,皆照常营业,并有投资扩大业务的。</p><p class="ql-block">房屋部分,无论旧管敌伪产业或新案公逆产,均尽可能拨给公用,为各机关部队解决了一部分住房问题。适合经营工商业或原已为工商业使用之铺屋,为照顾工商业起见,不予拨作别用,仍维持原状,由商人租用。一部分房屋则仍继续放租,供应市民住房需要。截止本年8月底止,已出租的公逆产房屋382座(684户),土地109段,代管无主民业1085座(1204户)、土地232段、共收入租金115000余万元。关于物资部分,尽量拨给有关机关使用,大批物资则拨由清仓委员会调拨分配。</p><p class="ql-block">本处所管理之房地产,具分别查勘、测绘,并按照破坏情形,分别缓急,进行修茸。其修建工程系由广东公营建筑公司承办。截至8月底止,已办理者计有查勘工程案157宗、测绘工程案492宗、修建房屋案53宗,共支出修缮费8300余万元。</p><p class="ql-block">图为美国驻民国使馆被摘下牌匾。</p> <p class="ql-block">(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中心工作</p><p class="ql-block">一年来我们获得了一些成绩,主要是由上级党委和上级机关正确的领导和监督,及全体工作同志的努力才能得到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困难:</p><p class="ql-block">1. 由于清管工作是一个新的任务,加之广州情况复杂,我们的干部少,缺乏经验,各项工作制度不健全,因此不能很迅速的解决问题。</p><p class="ql-block">2. 一方面由于情况不熟悉,材料掌握得少;另一方面又很少取得已住用公逆产房屋的机关部队应有的协助,因此对于调查业权和分配上都感困难。</p><p class="ql-block">3. 实际执行调配房屋的房屋使用管理委员会,虽在本年2月宣告成立。但由于缺乏骨干,不能单独解决问题,因此与清理处混合一起,也影响了清理处本身的工作。</p><p class="ql-block">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和困难,在现有基础上,把工作向前推进一步,今后的工作中心,应该是切实检查已接收代管的工商企业房产等的执行情况,清理积案,和慎重处理新的公逆产案件,已保管好清查的物资,并作适当的拨用,健全调查统计制度,进一步计划分区清查和管理公逆产及代管民产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是可以完成这一任务的。”</p><p class="ql-block">注:引自《广州接管史录》P379-381)</p><p class="ql-block">图为海珠桥开通的照片。 </p> <p class="ql-block">【改造社会风气】</p><p class="ql-block">解放初期的广州,旧社会传袭下来的黄、赌、毒现象十分严重,淫秽书画、妓女充斥世面;赌博、贩毒、吸毒活动猖獗,号称“烟档多于米铺”。这些城市的“污浊”严重污染了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p><p class="ql-block">新中国接管广州后,以雷霆万钧的手段,迅速荡涤了这些污泥浊水,社会面貌顿时一新。</p><p class="ql-block">1.父亲主持下的禁烟、禁毒、禁赌运动</p><p class="ql-block">解放初期,广州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的配合下,对全市地下烟局进行了多次扫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广州烟毒毒化已久,种烟、吸烟、运毒、制毒的现象一直未能根本杜绝。1950年2月和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南军政委员会分别发布禁烟禁毒的通令和布告,要求各地实施禁烟禁毒工作。1950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颁布《广州市禁烟禁毒实施暂行办法》。10月1日,广州市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父亲任主任,禁烟禁毒委员会组织领导群众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依据“严禁种植,尤以严禁贩毒、制造为主要关键,禁吸以鼓励烟民在家自戒为原则,并重点设立戒烟所收容贫苦烟民施戒”的方针,一方面开展禁烟禁毒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经营贩运烟毒分子,协助政府贯彻禁令,有组织地在全市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禁烟禁毒运动。</p><p class="ql-block">首先是结合郊区的土地改革,开展禁种工作,到了1951年春,郊区禁种工作完成。1951年1月开始转入以禁吸为中心,进行宣传教育烟民登记、发动戒烟等工作。1月25日广州市民政局公布禁烟禁毒办法,并开始办理烟民登记。至3月25日止,全市登记烟民5715人。已登记的烟民,家庭富裕者令其入医院施戒;有家庭负担须继续工作者,在家先期自戒;确实贫苦者,由卫生部门免费配给定量戒烟药品;烟龄短、年轻有劳动力者,入戒烟所免费施戒。至10月止,已根绝烟毒的有4483人,占总登记人数的78%。6月3日市人民政府禁烟委员会召开了全市性禁烟禁毒群众大会,1.3万人参加了大会,大会公开宣判了一批贩卖毒品的罪犯,并将缴获的烟土、烟膏19528两、海洛因269两、红丸80两又30包、罂粟壳27806两、烟灯1.3万多盏、烟枪1.25万支、烟秤1244把当场焚烧,市人民法院当场宣判一批贩毒罪犯,并继续号召烟民补行登记。由于政府坚决执行禁烟政策,到1952年6月,已戒烟烟民占登记的90%(其中郊区的已戒烟烟民占登记烟民的96%,市区占74%),禁吸工作基本取得胜利。</p><p class="ql-block">与禁种禁吸的同时,广州市公安局结合各有关部门大力进行禁贩运、禁制造的工作。由于初期政府对烟贩惩处过轻,而群众的觉悟又未提高,因此,仍有不少贩运烟毒分子,阳奉阴违,继续偷运偷贩。有的甚至被处罚后不但毫无悔改,甚至变本加厉,扩大非法活动。面对这种情况,公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破获了一批烟毒贩运案件,将一批刁顽的贩运毒品分子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广泛展开禁烟禁毒的宣传教育,号召群众检举经营贩运毒品分子并贯彻禁令。从此,偷运偷贩毒品者有明显的减少。至1952年6月,广州市共破获贩运制造烟毒案261宗,烟档3493档,烟贩7267名,缴获烟毒20000多两,烟具26000多件。</p><p class="ql-block">1952年7月广州市再次大张旗鼓地开展禁烟禁毒运动。广东省、广州市统一组成禁烟禁毒委员会,由古大存任主任,李章达、梁广任副主任,下设指挥部。各区成立指挥所,指挥由区委书记或区长兼,副指挥由区长或公安局长兼。随后,两次召开万人以上的公开宣判大会,判处一批毒贩,其中5名罪大恶极的毒贩被判处死刑。运动到10月底结束。广州的这场禁烟禁毒运动受到时任公安部长、公安军司令兼政委,负责镇压反革命和肃反运动,加强法制建设和治安管理的罗瑞卿高度称赞,他称父亲是“当代林则徐”。</p><p class="ql-block">图为1952年父、母亲在广州市禁烟禁毒大会后销毁鸦片的毒品前留影。</p> <p class="ql-block">【母亲在民政局的工作】</p><p class="ql-block">我们的母亲是随部队和父亲一起南下广州的,到广州后她先后担任广州市府秘书处处长,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局长。</p><p class="ql-block">注:母亲被任命为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的任命书与父亲被任命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的任命在同一个任命书上。 </p><p class="ql-block">母亲在民政局工作期间具体实施以下的工作职责:</p><p class="ql-block">(1)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和健全区政府之组织机构,设立区以下之办事处,组织居民小组,以求逐渐建立起人民的基层政权。</p><p class="ql-block">(2)有计划、有步骤地登记审查各种社会团体,使革命的人民团体能及时展开活动,改革比较带有封建落后性的社团,取缔和清查非法社团的组织。</p><p class="ql-block">(3)举办冬令救济,设立救济站,筹措及发放救济粮食、衣服、收容和遣散拟定之救济对象。</p><p class="ql-block">(4)登记本市军烈属,于旧历正月间,发动人民展开拥优运动,团结军民关系。</p><p class="ql-block">(5)继续遣散过境之国民党溃散官兵,协助安定社会秩序。</p><p class="ql-block">(6)制定新的工作方针与教育方针,整顿本局附属机关。</p><p class="ql-block">1954年9月27日母亲参加中南第三次民政工作会议,参会后留影于中南行政委员会。 </p> <p class="ql-block">【我出生了!】</p><p class="ql-block">1950年母亲已身怀六甲,但依旧没日没夜地忘我工作,操劳过度,以至在怀孕6个多月的时候流产了一个男孩儿,就这样我的小哥哥没能活着来到这个世界,这是父母亲的终身遗憾,否则我家兄弟姐妹的组合是两女两男最佳组合。</p><p class="ql-block">父亲把那个已成形的小孩泡在福尔马林瓶子里,放在书房柜顶上很多年不舍得扔掉。我小的时候常常被大人告知,那瓶子里的小人是我死去的小哥哥,为此晚上我从不敢进那间放小哥哥的房间。</p><p class="ql-block">1951年11月11日19:02分,妈妈在广州柔济医院(现广医三院)生下我,我很幸运是著名的“北林(巧稚)南梁(毅文)”的梁教授亲自接生,把我迎接到这个世界,是我们家唯一一个出生在新中国的孩子,按照上面两个姐姐陈小征、陈小东名字的排序,妈妈原本准备给我取名陈小粤,但爸爸说:“女孩子就一定要叫小X吗,我们家住在越秀区越秀北路,广州有那么多地方都叫越秀,我看这个名字不错,越来越秀!就取名叫越秀吧。”于是这个与广州结缘的“越秀”就成了我的名字。</p><p class="ql-block">我小时一直随妈妈姓王,直到参军才改随爸爸姓陈。</p><p class="ql-block">图为亲手把我迎接到这个世界的粱毅文教授。</p> <p class="ql-block">【“三反”、“五反”运动】</p><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23日,为了支援正在进行的抗美援朝战争,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加强抗美援朝工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会议向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发出增产节约运动的号召。在党中央毛泽东的号召下,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国各条战线蓬勃开展。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存在贪腐、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先后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三反”运动在全国各地党政军机关迅速开展。</p><p class="ql-block">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广州市委、市政府很快作出了具体部署。12月4日市政府委员会举行委员扩大会议,有政府委员和各局、处领导及各人民团体代表共84人出席。会议决定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以叶剑英为主任,朱光、郭翘然、田坪、梁湘为副主任,统一领导全市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要求各单位及各区成立节约检查分会,立即开展工作。会议还决定以市政府秘书处,财政局、市国营建筑公司、市工业器材公司为检查重点,另组织70人的检查组,分别到各财经单位深入检查。29日,市委发出《关于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各单位应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迅速造成热潮,形成群众性运动。</p> <p class="ql-block">此后“三反”运动在广州迅速铺开,至1952年7月中旬基本结束。在这历时8个月的“三反”运动中,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p><p class="ql-block">第一阶段是发动群众和领导干部带头反省阶段。</p><p class="ql-block">第二阶段是反对贪污”打虎阶段”。</p><p class="ql-block">第三阶段是对证定案,追赃处理阶段。</p><p class="ql-block">第四阶段是民主建设阶段。</p><p class="ql-block">1952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广州市在开展“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迅速掀起了以反“五毒”为内容的 “五反”运动。这场运动从1月底开始,至6月20日结束,经历了四个阶段。</p><p class="ql-block">第一阶段:准备和试点阶段。</p><p class="ql-block">第二阶段:局部铺开阶段。</p><p class="ql-block">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p><p class="ql-block">第四阶段:定案处理阶段。</p><p class="ql-block">注:三反五反的具体实施细则略。</p><p class="ql-block">在“三反”和“五反”运动期间,广州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但市委要求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一面生产、一面战斗’的方针”,“不要使生产中断”。运动结束后,市委立即将工作的重心转向生产建设。1952年6月14日,广州市第四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总结“五反”运动,讨论今后工作。会上朱光作了《巩固“五反”的伟大胜利,为活跃经济,发展生产而奋斗》的报告,指出:“当前的重大任务,是迅速活跃经济,发展生产,巩固胜利。”大会通过了《关于活跃经济,发展生产的决议》。8月,广州“三反”运动结束。18日中共广州市第三次代表会议召开,会议对“三反”运动作了总结,确定今后半年的中心任务是:“以展开内外贸易,活跃经济生活,厉行增产节约为中心结合进行社会改革,改善人民生活,解决失业问题,整顿与发展组织,健全机构与制度,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开展学习运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与文化建设。”在市委的领导下,广州市的工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社会商业流通逐步增加。195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72.8%,超过解放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注:引自《中国共产党广州历史第二卷P56-65》</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正当五反运动有序进行中,迎来了志愿军归国代表团。抗美援朝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应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的邀请,先后两次派代表团归国,向祖国人民汇报朝鲜战场情况,介绍志愿军协同朝鲜人民反抗美国侵略的英勇事迹。第一批归国代表团10人,由三十八军宣传部长柴川若率领。1952年1月是第二批志愿军归国代表团,率队团长是时任志愿军第三十九军政委李雪三,该团由志愿军英模和洪淳哲率领的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一行270人组成。1952年1月18日抵达北京,随即分赴各地访问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及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中南团广东组于2月14日抵达广州。李雪三团长则经上海、杭州、南京、青岛、湖南湘潭韶山访问汇报后于4月初率部分团员到达广州,广州各界代表千余人在车站举行盛大的欢迎会。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叶剑英及广东省、广州市各机关团体的首长们都到火车站欢迎。</p><p class="ql-block">父亲参加了这次欢迎大会,在会上父亲见到了老战友李雪三,他们握手、相拥,战争年代用鲜血凝结的战斗友情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看到父亲一身便装,李政委从父亲的眼神和言谈中深知父亲是多么不舍脱下戎装,为此他送给老战友一支从朝鲜战场缴获的精致的美式手枪,这支枪父亲珍藏了很多年,直到很多年后中央要求个人私存的枪支必须一律上交时,父亲才不得不服从决定交了上去。</p><p class="ql-block">图为1952年5月20日志愿军归国代表团李雪三团长(右一)和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洪淳哲团长(右三)受到毛主席接见。</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李政委在广州期间还与父、母亲一同成就了汪洋与周湘玟的姻缘。</p><p class="ql-block">关于这段姻缘,文华说历史趣事《她忍痛写了绝交信,但爱情让他勇往直前,最终志愿军师长实现心愿》一文中有生动的记载,兹录于此:</p><p class="ql-block">“三十九军参谋长沈启贤和夫人潘荻看116师师长汪洋还没有成家;恰好在广州中山大学读书的周湘玟也没有成家(潘是周湘玟的表姨),就给他们牵线,但遭到周湘玟领导的反对,他考虑两人一个在香港,一个在东北,天南地北以前又互相不了解,而且周湘玟是做地下工作的骨干,如果结婚就要离开香港回大陆……根据组织决定周湘玟忍痛拒绝了汪洋,但汪洋不想止步。1952年春三十九军政委李雪三担任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团长,率英模代表到全国各地巡回作报告。李知道汪洋和周湘玟的事,也想成全两个人的好事,回国前他专门找汪洋谈了一次话。得知汪洋要谈的心意,李说:“你决定谈,我这次到广州,找机会了解一下情况。”李雪三率志愿军归国代表团辗转来到羊城作报告,在工作之余他向叶剑英、陶铸汇报了汪洋师长与周湘玟恋爱被阻之事,并提出可找周湘玟来广州面谈一次。叶同意并派人将已回到香港家中的周湘玟接来。李在老战友广州市副市长陈志方和夫人王静陪同下,当晚在广州长提白宫酒店与李见了面。</p><p class="ql-block">会见中周湘玟提了不少问题,主要是了解汪洋的人品、学识和人生经历。李有问必答,详细地把汪洋的情况一一介绍,同时在交谈中以长者的目光审视周湘玟。这次见面后,李政委给汪洋写信告知周湘玟与其父在政治上绝无问题,李还向叶、陶提出可否安排周湘玟到东北和汪洋见面。叶大力支持并指示相关部门负责安排一切。”</p><p class="ql-block">注:引自文华说历史趣事《她忍痛写了绝交信,但爱情让他勇往直前,最终志愿军师长实现心愿》</p><p class="ql-block">图为李雪三将军</p> <p class="ql-block">1952年1-5月李雪三团长率领的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在全国6大行政区,28个省(市、自治区)、1054个县(市),390个乡镇,寻访作报告5589场,听众3660余万人;组织广播大会335次,听众1534万人。同时在31个城市举办了从朝鲜前线带回来的抗美援朝战争实物和图书展览,观众220万人。归国代表团还慰问了志愿军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和归国休养的伤病员。代表团所到之处,受到地方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p><p class="ql-block">归国代表团的汇报活动,使祖国人民了解了朝鲜战场的情况和志愿军官兵的英雄事迹,密切了祖国后方与朝鲜前线、志愿军官兵与祖国亲人之间的关系,激发了全国人民加紧建设祖国,支援抗美援朝的热情。</p><p class="ql-block">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在访问和作报告后于5月中旬回到北京,5月20日志愿军归国代表团李雪三团长和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洪淳哲团长受到毛主席接见。</p><p class="ql-block">志愿军归国代表于5月下旬返回朝鲜前线,向部队报告祖国建设的成就和祖国亲人的问候,对鼓舞志愿军官兵斗志起了积极作用。</p><p class="ql-block">注:引自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p><p class="ql-block">图为毛主席为志愿军归国代表团李雪三团长签名</p> <p class="ql-block">1963年1月毛主席接见参加全军后勤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合影时,毛主席认出了李雪三,一边同他握手一边说:“你是志愿军归国代表团的李团长,我们是老相识了。”</p> <p class="ql-block">【民主建政】</p><p class="ql-block">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新中国建立初期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对于加强人民民主监督,保证执政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法令和任务的正确贯彻落实,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具有重大的意义。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主要是两点:一是出席会议的代表来源方式,前者是由各界人民协商产生的,其中一部分是由人民政府邀请的,后者是通过普选方式产生的;二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政府联系群众和传达政策的协议机关和咨询机构,还不是政权机关,只有在它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时才成为过渡性权力机关。</p><p class="ql-block">中共中央对各地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高度重视,从1949年8月至12月,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文电就有近20篇之多,他在北平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发表讲话,希望全国各城市都能迅速召集同样的会议,加强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协助政府进行各项建设工作,克服困难并从而为召集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准备条件。他还督促检查各地召开代表会议的情况,批评了未及时召开会议的地方领导人。</p><p class="ql-block">广州在解放后第43天即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是广州市民主建政工作的开端。至1952年12月,广州市先后召开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次会议都有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学生、教育界、工商界、文化界、自由职业、宗教界、民主党派、归国华侨、港澳人士、驻穗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参加,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p><p class="ql-block">1950年4月21日至5月1日,广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到会代表439人。会议通过了朱光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三个月来施政工作与1950年的工作任务》报告、《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暂行条例》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和政府委员名单,选举产生第二届市协商委员会委员。会议提出今后的任务是:有重点地恢复生产;继续肃清匪特,巩固治安;完成财政任务;健全基层政权机构;积极支援前线和进行适度的市政建设。</p><p class="ql-block">1950年11月4日至9日,广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与会代表555名。会议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是:继续调整工商业;防袭、防钻,搞好冬防治安;准备郊区土改;健全基层组织;继续警醒必要和可能的城市建设。</p><p class="ql-block">1951年4月1日,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到会代表601名。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检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后5个月来政府的工作,讨论1951年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发展生产、财经工作、民主建设和市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这次会议增加了民主选举代表的比例,经民主选举的代表共341名,占到会代表人数的56.73%。</p><p class="ql-block">1952年12月26日至30日,广州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代表557名。出席会议代表,全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听取与审查广州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决定今后的施政方针和政策;审查广州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决议有关市政的兴革事宜;选举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市长、副市长;选举本届协商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会议通过了《广州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办法》的决议,选举何伟为广州市市长,朱光、丘哲、魏今非、黄长水为副市长。会议选举何伟为广州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朱光、丘哲、陈志方、李民欣、郭翘然为副主席。</p><p class="ql-block">图为1952年夏市领导在中山纪念堂门前合影 后排左2陈志方</p> <p class="ql-block">广州市解放的头三年中先后召开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将民主建政工作一步步向前推进。特别是1952年底召开的广州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选举产生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市长、副市长,实际上起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三年的民主建政工作,为以后普选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p><p class="ql-block">先后召开的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父亲均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并担任大会秘书长。</p><p class="ql-block">注:引自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P79-83</p><p class="ql-block">图为1952年12月30日广州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在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所在地合影(前排右2曾志、右3陈志方、右4朱光、右5何伟)</p> <p class="ql-block">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和各项政治社会改革任务的完成,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到了党的重要议事日程。</p><p class="ql-block">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自下而上渐次召开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此后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为迎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中共广州市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全市开展基层普选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953年5月23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广州市成立了市选举委员会,由朱光担任选举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1954年第一季度,在市委的领导下广州全市范围的基层普选工作开始。这次基层选举通过开展人口普查;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酝酿、访问、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等步骤,最后在各选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采取各党派、人民团体联合提名的办法,初步名单提出后,交由选民讨论,然后根据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代表,除郊区的乡镇采取举手表决外,市区的各个选区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全市参加的选民为921692人,占选民总数959775人的96.03%,选出代表371人。</p><p class="ql-block">按当时的《选举法》规定,地主阶级分子和反革命分子不享有选举权。在审查华侨户的选举资格时,市委根据华南分局第二次华侨工作会议关于在全国开展普选运动中,要保证归侨、侨眷依法享有他们应有的政治权利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对在土改中由于“左”的偏差而被错划为地主、富农成分的华侨,进行重新审查,摘掉地主、富农帽子;对原属华侨工人、店员、自由职业或华侨工商业兼地主者,一律割地主尾巴;对中小地主和土改后基本守法的华侨地主,均给予宽大处理,宣布不再按地主对待;对被划为地主、富农的华侨提出改变成分要求的,即协助办理,将其要求成分的申请送原籍政府审查批准,改变成分,恢复选举权。</p><p class="ql-block">经过普选,1954年7月23日至31日,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371人,包括工人、农民和政府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广州市组织,以及大学教授、中小学教职员、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医药卫生工作者、私营工商业者、归国华侨、少数民族、宗教界等各界各阶层的代表。父母亲均被选为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在出席会议之前,代表们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搜集提案。工人代表在各工厂企业向工人征集到许多宝贵意见和具体建设性的建议。妇女代表通过广州市民主妇女联合会于7月17日召开了妇女座谈会,收集各阶层妇女的意见。</p><p class="ql-block">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动员全市人民全面地转向生产建设,继续贯彻增产节约运动,提高现有社会主义工业,开展手工业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巩固与稳步地扩大国营商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4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大会还审查和批准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1954年工作任务以及1954年的预算,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广州市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p><p class="ql-block">中共广州市委第一书记、市长何伟代表中共广州市委向大会作《全市人民动员起来,为进一步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把广州市逐步建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工业城市而奋斗》的报告。何伟传达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讨论了全面转向有计划的生产建设,使广州逐步成为社会主义的工业生产城市,以及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行政区及其行政机构,广州市并入广东省建制等问题。</p><p class="ql-block">广州市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结束了广州解放后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阶段,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在广州已经建立,是广州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对于动员全市人民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促进广州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p><p class="ql-block">与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同期进行的政治体制变革,还有广州市建制的调整。1954年6月19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第3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中央批准撤销原有六大行政区,并对原行政区内的中央直辖市进行调整,广州由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隶属广东省领导。1955年1月,广州市正式并入广东省建制,仍为广东省省会。</p><p class="ql-block">1954年7月15日父亲当选为广州市人大代表。</p> <p class="ql-block">1954年8月广州召开全国水上运动会,父亲为获奖运动员颁奖。</p> <p class="ql-block">1954年8月广州召开全国水上运动会父亲为苏联运动员颁奖。</p> <p class="ql-block">1955年1月16日,广州市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把广州市人民政府改为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的决议,并选举朱光为市长,魏今非、钟明、黄长水、陈志方、薛焰、李民欣、郭翘然、梁湘为副市长。</p><p class="ql-block">5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撤销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改组成立中共广东省委员会。</p><p class="ql-block">7月中共广东省委正式成立,广州市委改为隶属省委领导。</p><p class="ql-block">1<span style="font-size:18px;">955年元旦拍摄于广州的我们的全家福。</span></p> <p class="ql-block">图为南方日报1955年1月20日刊登了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p> <p class="ql-block">南方日报1955年1月20日刊登了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p> <p class="ql-block">南方日报1955年1月20日刊登父亲在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言。</p> <p class="ql-block">南方日报1955年1月20日刊登母亲在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言。</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亲在广州家中花园。</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母亲在广州家中花园。</p> <p class="ql-block">1955年我们全家拍摄于广州越秀北路家中。</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母亲与我在广州。</p> <p class="ql-block">1955年我们全家拍摄于广州越秀北路家中花园。</p> <p class="ql-block">1955年大姐陈小征、二姐陈小东、哥哥陈龙江和我在广州家中花园。</p> <p class="ql-block">1955年陈小征、陈小东、陈越秀三姐妹 在广州家中花园。</p> <p class="ql-block">1955年陈小东、陈龙江、陈越秀姐弟妹合影。</p> <p class="ql-block">陈龙江陈越秀兄妹合影于广州越秀北路221号家中。</p> <p class="ql-block">1955年6月21日我们全家拍摄于广州从化温泉。</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亲在广州参加苏联展览馆建馆工程开工典礼。</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亲在广州参加苏联展览馆建馆工程开工典礼。</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亲在苏联展览馆建馆工程开工典礼上讲话。</p> <p class="ql-block">1955年父亲在广州婚姻法展览会上剪彩他左右的两个孩子分别是哥哥陈龙江和姐姐陈小东。</p> <p class="ql-block">1955年给广州先进建筑工人林强颁奖。</p> <p class="ql-block">1955年6月父亲在广州 。</p> <p class="ql-block">【肃反审干运动】</p><p class="ql-block">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认为“在很多地方,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还没有揭露和肃清的。”因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的进行一个广大的肃清反革命分子的运动”。肃反运动清查的对象包括特务间谍、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恶霸、土匪、“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注)、“托匪分子”、汉奸、蒋匪军政警宪中的反革命分子、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其他现行反革命分子、政治骗子、叛变分子、流氓分子等14种人。</p><p class="ql-block">注: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为胡风做出审查结论,认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是一件错案,为胡风平反。</p><p class="ql-block">8月25日,党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中央“七一”指示所规定的方针,进一步展开一场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以求达到在机关、团体、军队、学校、企业中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p><p class="ql-block">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广州从1955年7月起开展肃反运动。运动共分4批进行,参加运动的有机关、学校、工商企业、手工业、运输业等51万人,至1959年2月结束。</p><p class="ql-block">注:1956年4月父亲已调京工作。</p> <p class="ql-block">广州第一批肃反运动是在普遍进行学习“关于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材料”的基础上开始的。</p><p class="ql-block">1954年7月,著名文艺理论家、诗人胡风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史称“三十万言书”),呈述了他对党在文化部门的领导人和报刊上公开对他批评的不满,以及他对文艺工作的意见。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党中央提出了《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报告认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彻头彻尾资产阶级唯心论,是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他的活动是宗派主义小集团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为他的资产阶级文艺思想争取领导地位,反对和抵制党所领导的文艺运动,企图按照他自己的面貌来改造社会和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必须重视这一思想斗争,把它作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一场重要斗争来看待。</p><p class="ql-block">1955年6月,市委根据中央的指示,首先以市一级机关和中等学校为重点,展开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及其思想影响的斗争。这一斗争的目的是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提高广大群众(主要是知识分子和干部)的觉悟,揭露各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托派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进一步纯洁革命队伍。到6月底,全市被划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的有3人,一般分子9人。</p><p class="ql-block">注:引自:广州市档案馆:《广州大事记》,广州出版社 1966年版,第100页。</p> <p class="ql-block">中共中央发布“七一”指示之后,市委在省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采取群众运动的办法,大张旗鼓地号召坦白交代,发动群众进行揭发检举;使运动从思想斗争转到政治斗争,从文化教育部门扩展到国家机关、工厂企业和群众团体;运动的目的从揭露打击“胡风反革命集团”发展到打击潜藏革命队伍内部的一切特务、间谍等反革命分子。</p><p class="ql-block">7月,《南方日报》接连发表《不能看得太天真!---从影片“不能忘记这件事”看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坚决铲除胡风集团和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加强思想工作,堵塞反革命分子活动的一切空隙》等文章,对“胡风集团”的声讨一浪紧接一浪,在全省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了确保运动的顺利进行,7月9日,中共广州市委决定在运动期间收回各单位的枪支,统一由公安局保管。7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必须放手发动群众》,之后,全国肃反运动走向深入。</p><p class="ql-block">8月23日,市委决定成立以钟明、魏今非、陈志方、薛焰、刘谦为成员的肃反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肃反斗争。运动开始后,首先进行了反对右倾麻痹思想教育活动,因而群众性的揭发和斗争迅猛地开展起来。8月26日,《南方日报》发表题为《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必须克服右倾思想》的文章,指出在当前的斗争中,在我们的队伍中还有一部分人对敌情估计不足,对这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斗争不够重视甚至很不重视,他们有着不同程度的右倾思想。这种右倾思想阻碍着斗争的进一步开展,这是应当坚决加以克服的。9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从一切角落里肃清反革命分子》提出必须把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更加广泛地开展起来,使这个斗争全面地深入到一切角落,坚决、彻底、全部、干净地清查出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接着,运动扩展到农村。</p><p class="ql-block">肃反运动的前期,由于准备不足,政策界限不够明确,对敌情估计过高,运动中出现了斗争过宽、政策界限掌握不准和使用非法手段进行斗争的现象。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已经发动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健康的指示》。市委检查总结了这一时期运动的进展情况,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经过休整,展开调查研究,认真进行专案、定案和全面复查工作,巩固成绩,纠正缺点,吸取教训,力图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第一批运动至1955年底基本结束。</p> <p class="ql-block">1955年12月22日至23日召开了<span style="font-size:18px;">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第12次会议,</span>父亲作为大会主席主持了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第12、13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图为1955年1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第12次会议会议纪要。</p> <p class="ql-block">1955年12月30日召开了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第13次会议,图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第13次会议会议纪要。</p> <p class="ql-block">在广州工作期间父亲编纂《中南区民主改革初步经验》一书,由中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并亲自撰文。</p> <p class="ql-block">中南人民出版社刊登的陈志方撰写的《中南区民主改革初步经验》全文如下:</p> <p class="ql-block">【建国初期广州的外事工作】</p><p class="ql-block">1952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成立常设性“广州市外宾招待委员会”,以陈志方(市府秘书长)为主任委员,21名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管有关外宾接待事宜。</p><p class="ql-block">注:引自广东省志.外事志P147、P148。</p><p class="ql-block">在当时看来,这个“主任委员”只是父亲在广州期间同时兼任的许多职务中的一个,然而,这却是父亲这一生中外事外交活动的开始。</p><p class="ql-block">父亲在穗工作期间参加的外事活动,在人民日报资料库可以查到的官方报道不完全统计就有以下这些:</p><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3.4.20第一版</p><p class="ql-block">匈驻华大使夏法朗柯到广州</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广州十九日电】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驻我国特命全权大使夏法朗柯和大使夫人等一行四人在十八日晚间自北京到达广州。夏法朗柯大使将亲自主持即将在广州开幕的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展览会。到车站欢迎的有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志方和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文化局、外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等。</p><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4.10.19第一版</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广州十八日电】应我国政府邀请来我国访问的印度共和国总理尼赫鲁在十八日上午十一时乘专机到达广州。</p><p class="ql-block">随尼赫鲁总理同来的有尼赫鲁总理的女儿英迪拉·甘地夫人、印度外交部秘书长纳·鲁·皮莱及其他随员六人。印度外交部副秘书巴哈杜尔·辛格已先到广州。</p><p class="ql-block">我国外交部特派办公厅主任王炳南从北京到广州迎接。</p><p class="ql-block">到机场欢迎的,有广东省人民政府代主席陶铸,副主席贺希明、文敏生,秘书长饶彰风,外事处处长曹若茗;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光、丘哲、黄长水,秘书长陈志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副参谋长文年生,政治部副主任梁必业等。</p><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4.12.1第一版</p><p class="ql-block">应我国政府邀请来我国访问</p><p class="ql-block">缅甸总理吴努到我国广州</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广州三十日电】应我国政府邀请前来访问的缅甸联邦总理吴努在三十日上午十时四十分乘专机到达广州。随吴努总理来我国访问的有:吴努夫人,缅甸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吴敏登,总理秘书兼内阁秘书吴温佩,总理秘书吴丹,陆军部参谋昂季上校,总理侍从武官毕梭上尉,总理私人秘书都庆素和其他随员五人。</p><p class="ql-block">缅甸驻我国大使吴拉茂和夫人和我国驻缅甸大使姚仲明和夫人陪同吴努总理同机到达广州。</p><p class="ql-block">我国外交部特派部长助理兼办公厅主任王炳南从北京到广州迎接,缅甸驻华大使馆三等秘书吴栋廷也从北京前来迎接。</p><p class="ql-block">到机场欢迎的,有广东省人民政府代主席陶铸、外事处处长曹若茗,广州市副市长朱光、魏今非、丘哲、黄长水,秘书长陈志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副参谋长文年生,以及海、空军高级将领方正平、张西三、陈浩等。</p><p class="ql-block">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中共广州市委员会的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广东省和广州市组织的代表,广东省和广州市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宗教界的代表,学生和各界群众。</p><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5.5.26第一版</p><p class="ql-block">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到广州</p><p class="ql-block">广东省和广州市各界一万多人前往欢迎</p><p class="ql-block">新华社雅加达二十五日电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访问中国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和夫人以及其他随同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来华访问的人员,在五月二十五日晨一时乘飞机离开雅加达,启程前往北京。</p><p class="ql-block">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黄镇和夫人陪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同机前往北京。</p><p class="ql-block">到机场送行的有:印度尼西亚内阁的部长们和其他高级官员,各国驻印度尼西亚外交使节以及中国大使馆和中国驻雅加达总领事馆人员等。</p><p class="ql-block">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在机场回答记者们提出的问题时说,他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访问中国,是符合亚非会议关于和平和睦邻的精神的,他希望有关各方都将实施亚非会议的决议。</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广州二十五日电 应我国政府邀请前来我国访问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和夫人及其他随同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来华访问的人员在二十五日十二时三十分乘专机到达广州。</p><p class="ql-block">我国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大使黄镇和夫人陪同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同机到达广州。</p><p class="ql-block">我国外交部特派办公厅主任董越千从北京前来广州迎接。二十四日先行到达广州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印度大使巴拉也到机场迎接。</p><p class="ql-block">到机场欢迎的,有广东省省长陶铸,副省长古大存、冯白驹、贺希明、文敏生、陈汝棠、丘哲;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曹若茗,广州市市长朱光,副市长钟明、黄长水、陈志方、薛焰、李民欣、郭翘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副司令员文年生、副政治委员刘兴元以及海、空军高级将领等。</p><p class="ql-block">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负责人,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广东和广州分会负责人,广东省和广州市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宗教界的代表和各界人民群众。</p><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5.6.8第一版</p><p class="ql-block">专栏:</p><p class="ql-block">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离广州回国</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广州七日电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邀请来我国访问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和夫人结束了在我国的访问后,已于七日七时三十二分乘飞机离广州返国。同机离广州的还有随同来我国访问的印度尼西亚外交部亚洲—太平洋司司长苏卡佐·维约普拉诺托和夫人、印度尼西亚国家计划局局长朱安达、印度尼西亚经济部对外经济关系司高级官员哈苏诺·雷克梭阿莫佐、总理私人医生沙约诺、总理副官瓦鲁约、总理私人秘书拉查沙等。</p><p class="ql-block">随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来我国访问的印度尼西亚驻印度大使巴拉,也在七日上午七时十六分乘火车离开广州前往香港。</p><p class="ql-block">前往机场欢送的,有广东省省长陶铸、副省长古大存、尹林平,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曹若茗,广州市市长朱光、副市长钟明、陈志方、薛焰、李民欣、郭翘然、梁湘,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副司令员文年生以及海、空军高级将领等。</p><p class="ql-block">到机场欢送的,还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负责人,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广东、广州分会负责人,广东省和广州市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宗教界人士和各界代表一千多人。</p> <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5.8.1第一版</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广州三十日电 三十日下午,由敦儒布·达姆丁呼少将率领的蒙古人民革命军歌舞团乘专车从杭州到达广州。</p><p class="ql-block">当载着贵宾的列车徐徐进站时,早在月台上迎候的人们挥舞着花束热烈欢迎他们。乐队奏起“胜利进行曲”和“全世界人民心一条”的歌曲。达姆丁呼少将下车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驻军领导机关负责人文年生、刘兴元、陈仁麒、高体乾,广东省副省长贺希明,广州市副市长陈志方等一一亲切握手,并接受了欢迎者的献花;歌舞团全体人员也接受了欢迎者的献花。这时,车站上的歌声、欢呼声和鼓掌声响成一片。</p><p class="ql-block">在车站的广场上,举行了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驻军和广州文艺工作者及各界人士共九百多人参加的欢迎仪式。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驻军代表王燕士和广州市文化局局长丁波代表驻广州部队和广州市人民致欢迎词。</p><p class="ql-block">蒙古人民革命军歌舞团副团长那木吉拉道尔吉中校在欢迎群众的热烈鼓掌声中致答词。他说:我们在中国访问以来,向中国人民介绍了自己的艺术,同时也亲眼看到了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建设着自己的祖国,并获得了辉煌的成就,蒙古人民对此感到愉快和钦佩。最后,他祝贺中蒙两国人民牢不可破的、永恒的友谊更加巩固。</p><p class="ql-block">晚上,以达姆丁呼少将为首的蒙古人民革命军歌舞团全体人员出席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驻军负责人文年生、广东省副省长贺希明和广州市副市长陈志方的欢迎宴会。</p><p class="ql-block">▲引自人民日报资料库1955.10.9第四版</p><p class="ql-block">专栏:友好往来</p><p class="ql-block">奈温中将经广州回国</p><p class="ql-block">缅甸军事友好代表团团长、缅甸联邦武装部队总司令奈温中将和最高统帅部军务署署长觉温准将等,在六日下午从北京乘飞机到达广州,七日早晨由广州乘火车经香港回国。</p><p class="ql-block">到车站欢送的,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广州部队的首长文年生,广州市副市长陈志方和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曹若茗等。</p> <p class="ql-block">从1954年6月至1955年3月广州市专家招待委员会共接待了外国专家117批,共284人,其中苏联专家56批182人,波兰专家22批55人,匈牙利专家8批11人,捷克斯洛伐克专家4批7人,民主德国专家3批6人等。</p><p class="ql-block">1955年5月28日父亲还以副市长身份出席波兰驻广州总领馆在沙面胜利宾馆举行的开馆招待会。</p> <p class="ql-block">2017年2月,为了准备这部文稿做资料搜集,我走访了广东省档案馆,希望能够查到关于父亲在广州工作期间的更多情况。在这些已经沉睡了半个多世纪的旧档案中,我们仿佛大海边嬉戏的孩童,偶尔捡拾到一片美丽的贝壳,如获至宝。</p><p class="ql-block">以下就是我们从档案中摘取的关于父亲的吉光片羽,有这样两件关于父亲的事:</p><p class="ql-block">1.父亲被检举过</p><p class="ql-block">如前所述,父亲在广州工作期间曾经组织并参加过“三反五反”运动。有趣的是,我们在广东省档案馆存档里查到了一封在“三反五反“时期针对父亲的检举信。</p><p class="ql-block">这封检举信是王宜仲的孙子写给市委领导的,信中检举父亲作为老共产党员明知王宜仲是汉奸还包庇他。。</p><p class="ql-block">王宜仲是母亲王静的叔父,是个十分复杂的人物。母亲的父亲王守廉在母亲5岁时就去世了,是叔父将她和舅舅徐平羽抚养成人,舅舅在大学闹学潮被捕,王宜仲曾多方奔走将其保释。徐平羽受命来高邮重建高邮党组织,也是利用王宜仲的宅院作活动掩护。然而抗战期间,日寇窃据高邮,王宜仲却出任了维持会长、伪县长,成了众人唾骂的汉奸。当日本鬼子发现徐平羽回高邮从事革命活动来抓他时,王宜仲却又设法通知徐平羽连夜从运河上逃脱。母亲从延安来高邮开展敌后斗争没有资金,王宜仲也从经济上给予资助。</p><p class="ql-block">全国解放以后,王宜仲因为当过汉奸的历史惶惶不可终日。他得知父母亲在广州当了共产党的干部,就南逃广州找到母亲寻求保护。父亲是个党性很强的共产党员,不同意收留王宜仲,母亲指出王宜仲也曾抚育、保护并救过平羽舅舅、母亲等共产党人。在这种情况下父亲请示了叶剑英市长,叶剑英市长在请示周恩来总理后答复如下:根据王宜仲历史上表现,虽是伪县长,但救过共产党人,功过相抵,不予追究。于是王宜仲在父母亲家中住了些日子。</p><p class="ql-block">就这件事而言,父亲第一时间向组织报告过,组织也作过结论,档案里有记载,父亲的做法完全符合组织原则。因此不仅这封揭发信对我父亲没有什么影响,即使到后来历次政治运动、甚至“文革“中父亲也没有因此事受牵连。</p><p class="ql-block">至于王宜仲的孙子为什么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写这封揭发信,估计也是为了划清界线自保吧。</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陈志方1954年于广州。</span></p> <p class="ql-block">2.父亲因公发生交通事故。</p><p class="ql-block">广州解放后父亲由于工作异常繁忙,经常自驾车去处理公务。</p><p class="ql-block">我们在档案馆中还查到一份1953年市府关于陈志方驾车撞伤人被吊销驾照的通报。</p><p class="ql-block">通报如下:</p><p class="ql-block">1953年5月17日上午陈志方驾车途经下九路由东向西行驶至46号门时将一横穿马路的9岁的小孩碰跌致使其受伤……此事发生后孩子送医院医治并作善后处理,通报市府各单位。为防止今后类似事件发生,决定:1)陈志方同志之驾驶执照即交回公安局注销;2)本府所属机关各级首长无正式驾驶汽车执照者,禁止个人驾驶汽车;3)本府所属机关各级首长未经考验而取得驾驶执照者,应于8月份以前到公安局汽车监理所考验,认为合格方准驾驶汽车,否则其驾驶执照应交公安局注销。以上各项希认真执行,自觉遵守。特此通报。 </p> <p class="ql-block">1953年7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志方驾车伤人的通报。</p><p class="ql-block">大城市的市领导因公自驾发生交通事故,还被吊销了驾照,这在今天可能会上网络“热搜“吧。从通报看,政府的处理是毫不徇私甚至从重从严的,父亲丢掉了驾照,共产党人却没有丢掉民心,今日看到这则档案,已经可以作为一则趣事存之了。</p> <p class="ql-block">【父亲的任命书】</p><p class="ql-block">在广东省、广州市两个档案馆馆存档案中,我们找到了许多在穗工作期间的任职命令,从中可以看到父亲在那数年间繁忙的工作节奏,兹录如下:</p><p class="ql-block">▲1951年6月2日分局并报中南局:</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府秘书长陈志方同志原是市委委员,我们认为在工作岗位,应参加市委委员,特再建议,请批准。</p><p class="ql-block"> 广州市委(51年)六月二日</p><p class="ql-block">▲1951年6月9日中南局并报中央:</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委报告,市府秘书长陈志方同志原是市委委员,近工作安心积极,认为在工作岗位均应保留参加市委委员,经分局同意,再建议,批准。</p><p class="ql-block"> 华南分局(51年)六月九日发 赵紫阳 </p><p class="ql-block">▲1951年6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发文关于政务院任命陈志方等五十人职务</p><p class="ql-block">中南军政委员会:</p><p class="ql-block">政务院第八十八次政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陈志方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志方为广州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王静为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p><p class="ql-block"> 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印章)</p><p class="ql-block">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p><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政府各局处院行会署室主要干部名单 1951年第53号</p><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呈请任免名单 (一)呈请任命名单:</p><p class="ql-block">秘书长:陈志方</p><p class="ql-block">民政局副局长:王静、古关贤</p><p class="ql-block">经济委员会主任:朱光 委员:陈志方(兼)</p><p class="ql-block">公逆产清管处处长:陈志方(兼)</p><p class="ql-block">行政干部学校校长:朱光(兼) 副校长:陈志方</p><p class="ql-block">▲1951年6月13日中南局并转华南分局:</p><p class="ql-block">六月九日电悉, 同意陈志方同志参加广州市委委员。</p><p class="ql-block"> 中央(51年)六月十三日</p><p class="ql-block"> ▲1951年3月27日叶、方首长:注:叶剑英、方方</p><p class="ql-block">市委、市府两调整干部委员会名单经市委通过如下名单,经研究后拟同意,请审核批示。</p><p class="ql-block">1. 市府(包括公安局)调委会名单:</p><p class="ql-block">朱光、梁广、陈志方、曾昌明、梁湘、孙乐宜、高昆峰(公安局人事处长)、郭凌(市财委办公室主任)、古关贤、李果、王冕农(市行副行长)、余美庆、赵一清(市公安总队政治部副主任);以朱光为主任,陈志方、曾昌明为副主任。</p><p class="ql-block">2.市委(包括青、工、妇委、各区委、企业党委)调委会名单:肖桂昌、钟明、陈健、廖似光、陈恩、余慧、徐麟村;</p><p class="ql-block">以肖桂昌为主任,钟明、陈健为副主任。</p><p class="ql-block"> 华南分局组织部1951年3月27日</p><p class="ql-block">叶剑英批示(毛笔手迹):李明同志、朱光、肖(桂昌)、钟明、曾昌明副主任合组为一市级的委员会较集中。 </p><p class="ql-block"> 叶剑英3.27</p><p class="ql-block">▲1951年7月3日</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委来函称:中央政务院为统一港务管理,决定省港务局由广州市府负责代管,因此拟将原黄浦建港管理局与广东省港务局合并为广州区港务局,并拟由陈志方同志兼任该局局长,原省港务局副局长肖华湘同志任第一副局长,黄施民任第二副局长,原省港务局副局长陈新丰同志任第三副局长,裘向华(民主人士)任港务处处长,原省港务局长周材免兼该局局长职。除黄施民早经分局决定调到港澳工委工作,不同意市委意见外,其余拟同意。 此致 布礼</p><p class="ql-block">华南分局组织部1951年7月3日</p><p class="ql-block">同意。 剑英(毛笔手书)7.3</p><p class="ql-block">▲1951年7月19日广州市批复陈志方等四人之任职</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委组织部:报来广州区港务局主要干部配备名单,经研究后认为黄施民同志早经决定调港澳工委工作,不同意任港务局第二副局长,其余同意陈志方同志兼任港务局工作,肖华湘同志任第一副局长,陈新丰同志改任第二副局长,裘向华任港务处处长,原港务局长周材同志免兼该局局长职,退回呈报表共四份,请查收。</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 分局组织部</p><p class="ql-block"> 1951年7月19日下午 </p><p class="ql-block">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印章) </p><p class="ql-block">▲1951年9月`10日 广州市委组织部:</p><p class="ql-block">同意广州市清查工作委员会由朱光、田坪、郭翘然、梁广、刘士杰、黄民伟、黄华清、钟明、方少逸、王冕农、李政、李金锡、李宽和、李树林、余慧、陈恩、陈志方、徐麟村、梁尚立、高昆峰、黄锡川、邹平、梁涛、曾昌明、廖立民、赵一清、钟韵、等二十七人组成,以朱光为主任,田坪、郭翘然为副主任。</p><p class="ql-block">清查工作委员会党组由朱光、田坪、曾昌明、黄华清等十一人组成,以朱光为书记,田坪为副书记。</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 </p><p class="ql-block">分局组织部</p><p class="ql-block"> 一九五一年九月十日上午 </p><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3日</p><p class="ql-block">同意陈志方、岳彬任职,不必再设港务委员会华南分局并告中南局:</p><p class="ql-block">九月二十二日电悉,同意陈志方、岳彬兼任港务局正副局长,分局不再设港务委员会,以免组织重叠,工作反而不便。</p><p class="ql-block"> 中央(51年)十月三日</p><p class="ql-block">分局不再设委是可以的,但对港务省、中央系统、市的关系如何调整各方满意,有利工作,应由市与财委具体协商。 方方(注)</p><p class="ql-block">注:方方为华南局第二书记</p><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9日 华南财委人事处:</p><p class="ql-block">中央已同意陈志方同志兼任港务局局长,岳彬兼任副局长,特此通知。</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p><p class="ql-block"> 分局组织部一九五一年十月九日</p><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13日</p><p class="ql-block">叶剑英、方方同志:</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委为加强城市民主改革运动的领导,决定在原市职工委的基础上增加肖桂昌、黄民伟、朱光、田坪、钟明、刘士杰、陈志方、黄锡川、陈浩、陈能兴、黄华清等十一人,以成立临时扩大工委会,我们研究后拟同意,请批示。</p><p class="ql-block">扩大工委委员名单:</p><p class="ql-block">书记:肖桂昌 副书记:梁广、黄民伟(市总工会筹备会主席)</p><p class="ql-block">委员:朱光、田坪、钟明、刘士杰(市委秘书长)、陈志方、徐麟村、黄锡川(工业厅副厅长)、陈浩(公安厅经保处长)、陈能兴(省总工会秘书长)、李宽和、陈恩、黄华清(公安局副局长)、李果、廖立民、谭卓芬、吴介民、林彩容、谭其科</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 </p><p class="ql-block"> 华南分局组织部1951年10月13日</p><p class="ql-block">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印章)</p><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18日 广州市委组织部:</p><p class="ql-block">同意市委临时扩大职工委由肖桂昌、梁广、黄民伟、田坪、钟明、刘士杰、陈志方、徐麟村`……等二十八人组成,以肖桂昌为书记,梁广、黄民伟为副书记。</p><p class="ql-block">市委代理书记朱光同志必然领导城市民主改革,因此不必参加该会为委员。</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p><p class="ql-block"> 分局组织部</p><p class="ql-block">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九日下午</p><p class="ql-block"> ▲1951年11月23日 、</p><p class="ql-block">叶剑英同志:</p><p class="ql-block">分局决定成立华南精简节约委员会,以叶剑英、古大存、易秀湘、区梦觉、朱光、云广英、吴汉杰、陈志方、林锵云、林西、苏惠、孟宪德(如孟同志下乡则黄焕秋代)等同志为委员,并以叶剑英同志为主任,易秀湘同志为第一副主任,区梦觉同志为第二副主任,请易秀湘、区梦觉两同志在最近期内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布置有关华南精简节约事宜。</p><p class="ql-block">广东省与广州市亦应成立精简节约委员会,在华南精简节约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特此通知 。</p><p class="ql-block">致以 布礼!</p><p class="ql-block">华南分局组织部1951年11月23日</p><p class="ql-block"> 中共华南分局组织部(印章)</p><p class="ql-block">▲1951年12月7日 </p><p class="ql-block">叶剑英、方方同志:</p><p class="ql-block">接广州市委来函称: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名单经市府角度研究讨论,将原来委员会名单修改,补充叶剑英、王静、原基(广州市农民协会副主席)、陈新丰、肖华湘、罗有荣、罗戈东、苏惠等八同志为委员,以叶剑英同志为主任,增加梁湘同志为副主任,马冰山同志为秘书长,兹将市增产节约委员会新名单送请审查批示。</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p><p class="ql-block"> 华南局组织部 1951年12月7日</p><p class="ql-block">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印章)</p><p class="ql-block">▲1951年12月15日 </p><p class="ql-block">广州市委组织部:</p><p class="ql-block">同意广州市增产节约委员会由叶剑英、朱光、郭翘然、田坪、梁湘、马冰山、云少逸、王静、古念良、余美庆、原基、林志澄、林朗天、林若冰、苑国华、梁广、徐漉村、徐舜英、黄民伟、黄华清、陈志方、陈翔南、陈新丰、曾昌明、邹平、郑北辰、邓恳、肖桂昌、肖华湘、钟非、罗有荣、氍束、苏惠等三十三人组成。以叶剑英为主任,朱光、郭翘然、田坪、梁湘为副主任。</p><p class="ql-block">此致 布礼!</p><p class="ql-block"> 分局组织部 1951年12月15日 </p> <p class="ql-block">▲1952年1月26日 发文存根:</p><p class="ql-block">报告我局局长陈志方,副局长岳彬到职视事日期,请核,各由。 送:中南交通部</p><p class="ql-block">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p><p class="ql-block">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p><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政府海运总局</p><p class="ql-block">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p><p class="ql-block">中南军政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华南财政经济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广州市财政经济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奉广州市人民政府1.26府秘知字第716号通知:“现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1951.10.31 电,同意陈志方同志兼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广州区港务局局长,陈新丰同志仍任副局长,岳彬同志兼第二副局长。特此通知,希即知照志方、岳彬等遵于2月1日就职视事,除分函及布告外,仅报请鉴核备案。</p><p class="ql-block"> 局长陈志方(印章)</p><p class="ql-block"> 副局长陈新丰(印章)</p><p class="ql-block"> 副局长岳彬 (印章)</p><p class="ql-block">另附手书稿一份 </p><p class="ql-block">▲1952年1月31日 收文第049号:</p><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政府通知:同意陈志方等同志为广州区港务局局长、副局长的通知。现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1951.10.31日电,同意陈志方同志兼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广州区港务局局长,陈新丰同志仍任副局长,岳彬同志兼任第二副局长。特此通知,希即知照告通知:</p><p class="ql-block">陈志方、陈新丰、岳彬、府属各单位</p><p class="ql-block">市长 叶剑英</p><p class="ql-block">副市长 李章达、朱光、梁广</p><p class="ql-block"> 1952年1月31日</p><p class="ql-block">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章)</p><p class="ql-block">▲1952年10月15日</p><p class="ql-block">请示吴有恒、陈志方为市委常委委员</p><p class="ql-block">分局、中南局并报中央:</p><p class="ql-block">市委秘书长吴有恒、市府秘书长陈志方二同志,为了工作需要,经市委讨论同意为市委常委委员,可否请速复示。(穗市酉5号)</p><p class="ql-block"> 广州市委十月十五号发往中南、中央</p><p class="ql-block">▲ 首长批示:同意吴有恒、陈志方参加广州市委常委</p><p class="ql-block">华南分局:中央同意吴有恒、陈志方参加广州市委为常委委员。 </p><p class="ql-block"> 中南局 十一月十三日</p> <p class="ql-block">▲1953年5月28日港务局:市委组织部来函:五三年四月二日华南分局组织部来函转党中央批复,党中央同意叶荫同志任广州港务局局长,免除陈志方同志兼该局局长职务。特此转知并致敬礼。</p><p class="ql-block"> 广州市人民政府人事局</p><p class="ql-block"> 1953年5月28日</p><p class="ql-block">▲1954年10月14-16日 来往公文处签</p><p class="ql-block">来文机关: 广州市委组织部</p><p class="ql-block">发文时间:1954.10.14 收文时间:1954.10.16</p><p class="ql-block">内容摘要: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志方拟任市府副市长(已报中央) 兼广州市委交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阅办意见:拟同意。干三科10.16</p><p class="ql-block">待中央批复 综干处</p><p class="ql-block">▲1955年1月4日</p><p class="ql-block">中央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会议批准:</p><p class="ql-block">陈志方兼广州市委交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p><p class="ql-block">一九五五年一月四日</p><p class="ql-block">▲1955年1月22日</p><p class="ql-block">任命陈志方为广州市基建交通办公室主任……</p><p class="ql-block">任命王静为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p><p class="ql-block"> 中央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二日</p><p class="ql-block">▲1955年2月20日</p><p class="ql-block">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排列次序为:王静、张受熔、徐舜英</p><p class="ql-block"> 中央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日</p><p class="ql-block">注:广州市民政局局长空缺</p><p class="ql-block">▲1955年2月24日 通知陈志方任职</p><p class="ql-block">华南分局组织部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电悉</p><p class="ql-block">中央二月二十一日会议批准:陈志方任华南分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广州市副市长,免去其兼广州市委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p><p class="ql-block"> 中央组织部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四日</p> <p class="ql-block">根据上述任命书、相关档案材料反映的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接收广州之后,父亲在任职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的同时,历任市委委员、常委,还兼任过市委办公厅主任、市府工业新委主任、公逆产清管处处长、市财经委副主任、广州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广州区港务局局长、海运局局长、广州市委交通部部长、广州市基建交通办公室主任、华南分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广州市剩余劳动力处理委员会主任、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分会会长、广州市外宾招待委员会主任等职。他同时还兼任过经济委员会、广州市政府干部调整委员会、广州市职工委员会、华南精简节约委员会、广州市增产节约委员会等会委员。他的本兼各职涉及市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七年的时间里,他夙夜不懈、日理万机,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以惊人的精力和意志为广州走向新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1956年3月陈志方、王静摄于广州。</span></p> <p class="ql-block">1956年初,广州市对第一批肃反运动的存在问题进行复查处理,并规划部署当年全市的肃反工作,准备陆续开展全市第二、第三批肃反运动。正在此时。父亲接到调令,调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p><p class="ql-block">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国家增加到20 多个,外交战线人才紧缺。此时中央再次从全国各省市领导成员中抽调经历过战争考验,政治坚定、有文化、有才干、有独立领导工作能力、品貌端庄(包括夫人在内)的干部进入外交部。父亲也就是在这时奉调进京进入外交部工作的。</p><p class="ql-block">根据广东省档案馆馆存档案记录,中央于1956年调父亲进京的命令如下:</p><p class="ql-block">《调张伟烈、陈志方到中央组织部另行分配工作》</p><p class="ql-block">1956年2月1日调张伟烈、陈志方到中央组织部另行分配工作</p><p class="ql-block">广东省委:请调海南岛区党委书记张伟烈、广州市副市长陈志方同志到中央组织部另行分配工作。此事中央组织部已与区梦觉同志谈好。请通知张、陈二同志于二月二十五日前到中央组织部外交外贸出国干部管理处报到。</p><p class="ql-block">中央 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三日( 中机二十一日发)</p><p class="ql-block">此后中央、广东省下发免去父母亲在广州市职务的命令如下:</p><p class="ql-block">▲1956年5月11日</p><p class="ql-block">广东省人民委员会(56)粤秘六字第181号</p><p class="ql-block">省长、副省长、秘书长:</p><p class="ql-block">接广州市人民委员会报告称: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已于1956年4月21日批准魏今非、陈志方辞去广州市副市长职务并于1956年4月24日补选焦林义同志为广州市副市长,特转报。</p><p class="ql-block">抄送:人事局</p><p class="ql-block"> 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印章) 1956年5月9日收文:广东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处</p><p class="ql-block"> 1956年5月11日</p><p class="ql-block">▲1956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文</p><p class="ql-block">9月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免去陈志方广东省广州市副市长职务。</p><p class="ql-block"> 中共中央组织部(章) 1956年9月18日</p><p class="ql-block">▲1956年9月28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通知:</p><p class="ql-block">广州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9月21日经省人民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免去陈志方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基建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特此通知抄送:省人事局、广州市人事局</p><p class="ql-block"> 广东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9月28日</p><p class="ql-block">▲1956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p><p class="ql-block">12月11日中央决定:免去王静 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p><p class="ql-block">中共中央组织部(印章)1956年12月14日</p><p class="ql-block">▲1957年1月5日中共广东省委员会政法工作部(通知)</p><p class="ql-block">12月11日中央决定:免去王静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1957年1月5日</p><p class="ql-block">中共广东省委政法边防工作部(印章)</p><p class="ql-block"> 任命来的突然,这也将是父亲一生中最后一次大的转战,他义无反顾,交接了广州的地方工作,从四季如春的南粤名都,北上京师,乃至走向亚非,开始了他作为职业外交家的后半生。</p> <p class="ql-block">从1949至1956年,在广州工作的七年时间里,父亲与他的战友、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时光飞逝,家中现存的历史记录已经不多,以下这张保存了几十年的照片记录了父亲的战友情、朋友意。</p><p class="ql-block">这张照片是父亲在接到调京命令后带我们全家第一次游玩家门口的越秀公园,在公园里拍摄了这张全家福。1956年4月在得知父亲调京即将离开广州上京赴任的消息,时任广州市市长朱光叔叔到我家送别父亲时,看到这张照片有感而发,即兴在照片两旁挥墨写下送别诗一首。</p> <p class="ql-block">随后父亲只身先行到外交部报到,于当年秋天回到广州搬家。在我们全家即将离开广州时,朱光叔叔把誊写在宣纸上的这首诗再次送给父亲,诗云:</p><p class="ql-block">羊城七载共甘辛</p><p class="ql-block">折柳春深倍觉亲</p><p class="ql-block">来去历知时冷暖</p><p class="ql-block">纵横今识气吞伸</p><p class="ql-block">建设中原凭众力</p><p class="ql-block">和平海外赖修邻</p><p class="ql-block">君行莫负斯民命</p><p class="ql-block">卧听机声有故人</p><p class="ql-block">志方同志奉命出使叙利亚写此赠行一九五六年秋十月朱光” 。</p> <p class="ql-block">1956年4月陈志方奉调北京前全家在广州越秀公园留影纪念。</p><p class="ql-block">从此我们全家结束了广州的生活,我们随父母前往北京。</p> <p class="ql-block">父亲虽然离开了他辛勤奉献的广州,然而广州并没有忘记父亲,几十年后于1995年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全国市长培训中心[1994]10号文件关于出版《中国市长大辞典》通知精神,搜集广州市历届正副市长资料,给母亲来函请审阅修改父亲的简历。</p> <p class="ql-block">本篇完成于祖国华诞。</p><p class="ql-block">祝我泱泱神州</p><p class="ql-block">兴国安邦</p><p class="ql-block">盛世无疆</p><p class="ql-block">伟大的祖国母亲</p><p class="ql-block">生日快乐</p><p class="ql-block">🇨🇳 𝗖𝗵𝗶𝗻𝗮! 🎈[爆竹][庆祝][烟花][玫瑰]💐</p><p class="ql-block">𝗛𝗮𝗽𝗽𝘆 ଘ(੭ˊᵕˋ)੭* ੈ✩‧₊˚</p><p class="ql-block">祖国最牛!72周岁生日快乐![蛋糕]</p><p class="ql-block">2021.10.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