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二大队办理首起公路建筑控制区违建案件

符秀宝

<p class="ql-block">  2021年7月13日,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接到淮南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案件线索移送书(淮架设电力设施案移送字[0001]号),文中载明2021年7 月13日直属分局巡查至国道G206上曹路段下行K1034 + 000米至K1035 + 000米处发现在公路建筑 控制区内有非法架设电力杆共计11根。经查,该工程施工单位是安徽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7月19日,执法二大队要求安徽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拆除电力杆,恢复原状。截止2021年8月15日,安徽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拆除电力杆,还继续进行施工,已建电力杆17根且已架设完线路。安徽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设施的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 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执法二大队于2021年9月14日决定给予安徽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p><p class="ql-block"> 该起案件是支队成立以来执法二大队办理的第一起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建案件,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有效的维护了公路路权、保障公路运行安全。下一步,执法二大队将持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查严处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为公路高效、安全运行保驾护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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