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三门峡中支金融知识宣传月 以案说险(二)

以案说险

<p class="ql-block"><b>  车辆涉水受损,保险如何理赔</b></p><p class="ql-block">【案情简介】</p><p class="ql-block"> 2021年1月20日,张先生为其所有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258000元,保险期限自2021年1月22日0时至2022年1月21日24时。2021年7月21日,张先生驾驶该标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暴雨过后路面积水严重导致发动机进水,车辆受损。张先生向承保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随即安排查勘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并做好施救工作。 事故发生后,车辆被拖至当地汽车服务站,经现场拆解发现发动机进水,确认发动机内部受损。后通过第三方拍卖平台对涉案车辆残值进行估损,车辆残值报价为100000元。后双方协商,张先生希望对车辆进行维修。最终,服务站对车辆进行更换发动机并进行了维修,保险公司向服务站支付120000元车损赔偿金。</p><p class="ql-block">【条款解读】 </p><p class="ql-block"> 本案涉及车辆涉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直接损毁,属于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后,车损险新增的赔偿范围。 车险改革后,交强险是按照出险时间来确定责任限额。即截止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商业险是按照该合同订立时间来确定保险责任。即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签订的商业险保单,执行原商业险条款;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签订的商业险保单,执行改革以后的商业险条款。 总之,在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更高,车损险主险的保障范围更广(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三者险可以选择的保障额度更高,还部分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p><p class="ql-block">【重要提示】 </p><p class="ql-block">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多地暴雨频袭。短时间的暴雨,很容易造成路面积水,带来车辆受损事故频发,且损失严重。提醒广大车友消费者:在暴雨天出行或涉水路段行驶时,当发生车损事故后,可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一是车辆是在行驶涉水过程中熄火被淹(前提是没有重新启动发动机),且投保人在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前只购买了车损险,没有单独购买涉水险的,根据保险条款,除发动机之外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责任进行赔付; 二是投保人在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后购买了车损险,或者在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前购买了车损险的同时也单独购买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附加险的,则车辆损失和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都将进行相应赔付。 </p><p class="ql-block">需要注意的是:车辆涉水熄火后切勿强行二次启动发动机,否则由此造成发动机损坏,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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