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公安贾加派出所火眼金睛识假证拘留1人没商量

美友63601935

<p class="ql-block">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属于违法行为。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图方便省事,总想铤而走险。近日,一名化隆籍的群众.在使用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前去服务大厅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尖扎尖扎县公安局干警识破,该人被尖扎县公安局贾加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p> <p class="ql-block">9月7日,尖扎县公安局贾加派出所所长带领办案民警在马克唐派出所民警的全力配合下,立即展开案件调查I作。</p><p class="ql-block">现已查明,马某某某为图方便,在小广告上找到办理假证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联系伪造了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后被查获。马某某某对实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p><p class="ql-block">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之规定,贾加派出所依法对马某某某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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