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活动

民革金华市直属武义支部

<p class="ql-block">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五位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给予高度重视。为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9月6日下午在人大会议室举办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学习活动。</p> <p class="ql-block">  此次学习由武义县文广旅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方笑主讲。主要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内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情况、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今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计划等四个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阐述。</p> <p class="ql-block">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迎春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让公共文化服务从行政维护提升到法律保障的层面。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认真推动,建立起完善的保障机制,维护每个公民应有的文化权益。从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武义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力量。</p> <p class="ql-block">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文化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一是完善了我国文化法律体系,提高了公共文化建设法治化水平。二是为各级政府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三是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p> <p class="ql-block">  文广旅体局将继续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更好推进武义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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