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建国初期国家对纪念章、证章的管理规定(甘肃临洮转发西北军政委员会通告)

彼岸(傅M)

<p class="ql-block">  图为1952年4月甘肃省定西行署临洮县公安局发布的一则通知《为澄清纪念章,证章混乱的几项规定》,其主要内容附后。这則通知约九百字,尺幅长40厘米、宽29厘米,繁体字书写并盖有“临洮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方形印章,这类印章多为1954年之前使用(后改为圆形印章),从文中可以看出,一是发文部门是西北公安部(属西北军政委员会),二是落款印章位置在文头下方,这种方式比较少见(多半在通告结尾),三是文中可以看出,当时纪念章、证章制作发行量较大并且有泛滥趋势,四是虽然用的草纸印刷(蜡版),但行文比较规范,条理清晰,部分词汇时代特征鲜明。</p><p class="ql-block"> 总之,本通告内容为研究解放初期甘肃省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方式、早期规章制度以及印刷方式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包括西北军政委员会)。是一份难得的史料。</p><p class="ql-block">附:甘肃省公安厅临洮县人民公安局转发西北公安部的《为澄清纪念章,证章混乱的几项规定》</p><p class="ql-block">临洮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通知</p><p class="ql-block">一九五二年四月</p><p class="ql-block">各机关,学校、群众团体</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兹将省厅〇〇〇九号转来西北公安部 公字学第八号《为澄清纪念章、证章混乱的几项规定》翻印发下希遵照执行为要。</p><p class="ql-block"> 根据上海、天京、北平武汉诸市及河南遂平县,自元月份起迄今不完整的报导,纪念章、证章情况颇为混乱,市面证章业厂、商以盈利为目的,而制售之纪念章花样百出,都是以“庆祝”“纪念”等为标题,大量制售推销各地,此种纪念章多为针对某些重要节日,当前的政治运动及某些专门事件而铸制的,制造草率形状繁复,图案内容颇欠严肃,有的极像机关学校的证章,鱼目混珠;有的则以共产党党旗,少年儿童队队旗,领袖肖像等作为图案,殊失对于人民国家与人民领导应有的尊敬,而河南遂平县市面小贩滥行铸售纪念章“八一”帽徽等,因此各地报纸读者纷纷提出意见,兹为澄清上述情况,根据我部所颁发的印铸刻字业管理暂行条例(去年8月15日载人民日报)特作如下几项规定:(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