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第四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线上预报名

叶县第四小学教务处

各位家长好!<br> 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防控形势及我县实际,决定8月25日—27日进行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线上预约报名,8月28日—8月31日进行线下资料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br> 一、线上报名方式<br> 1.线上预约报名时间为8月25日—27日,学校在校门口设置招生宣传处,同时进行网络宣传,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请根据学校设置的问卷星进行线上报名。<br> 二、资料审核时间及要求<br> (一)资料审核时间:8月28日——8月31日<br> (二)资料审核要求<br> 1.现场报名要求<br> 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招生类别依次电话通知家长到校报名,家长按照报名条件(见附件1)的要求,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分别注明资料名称及数量)到学校有序进行现场审核。(家长需用A4纸抄写承诺书一份:“我承诺以上报名证件确保真实,若因证件造假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由我承担全部责任”,并签上监护人姓名。)<br> 2.疫情防控措施<br>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人员不聚集,学校会分时段逐一打电话通知线上报名成功的家长准时到校进行资料审核,(没有接到电话通知的家长不允许到校),报名时只允许一个家长带资料到校进行审核(自带水笔)。<br>  家长到校需注意:①佩戴口罩;②在校门口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登记,健康码、行程码为黄色或红色的不准入校;③到校家长依次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④家长车辆不准进校园。<br>注意:如因疫情等原因调整相关工作,我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家长们密切关注学校公告。 <p class="ql-block">符合条件的家长请截屏识别二维码填写学生信息并提交。</p> 附件1<br> 一、招生对象:<br> 全县各小学招生对象为符合本片区招生条件且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经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br> 二、招生区域:<br> 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护城河以北,火车站片区的学生由昆阳中心校协调安排。<br> 三、报名条件<br> 1.片区内具有户籍的子女<br> (1)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lt;或监护人&gt;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员。如属子女投靠,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1年1月31日以前。<br> (2)小学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初中需提供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br> (3)住房在片区内,并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br> 2.片区内具有房产的子女<br> (1)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lt;或监护人&gt;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员。如属子女投靠,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1年1月31日以前。<br> (2)小学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流出地中心校盖章的外出就读证明;初中需提供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br> (3)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或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的2021年1月份以来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凭证;二手房要提供房产局的过户手续或司法部门提供的公证书,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的2021年1月份以来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凭证。<br> 3.片区内经商的子女<br> (1)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lt;或监护人&gt;)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员。如属子女投靠,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1年1月31日以前。<br> (2)小学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流出地中心校盖章的外出就读证明。<br>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以前,营业执照仅限本人子女入学使用);<br> (4)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的2021年1月份以来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凭证(所租赁房屋在片区内且一年前已租赁)。<br> 4.片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br>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叶县户籍并取得叶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叶县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县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br>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叶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持“四证”办理入学。“四证”具体内容为:<br> (1)居住证明:父母双方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叶县《居住证》。<br>与居住证住址一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的2021年1月份以来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凭证;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租住证明。<br> (2)户籍证明: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lt;或监护人&gt;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员。如属子女投靠,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1年1月31日以前。<br>  (3)务工证明:父母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劳动部门加盖公章的用工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有社保部门提供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加盖业务专用章。2021年1月份以来的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单。<br>  (4)无人监护流出证明: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证明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流出地中心校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并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叶县第四小学全体师生热烈欢迎孩子们的到来,我们将带领孩子进入新的环境,结识新的朋友,开始新的旅程,迈进新的步伐,创造新的奇迹,开启新的目标,迎接崭新的未来!

原件

复印件

父母

家长

证明

监护人

户口本

子女

户籍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