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近日,嵩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 <b> 一是</b>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监督组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院感防护、医疗废物污水等进行监督检查。 查看发热病人闭环管理情况、疫情防控报告情况、医院工作人员疫苗接种与核酸检测情况等。 根据县疫情防控要求,监督员对个体诊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就诊病人佩戴口罩、测体温、验洛康码。 要求发热药物一律下架;不能私自接诊发热病人,发热病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了规范指导,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针对疫情防控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div><b> 二是</b>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要求营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从业人员必须打疫苗、测核酸后方可上岗;营业期间做好入住人员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测体温、验洛康码、出入佩戴口罩,客房一人一消毒,做好通风换气、加强电梯等公共区域消毒,公共卫生间配备快速手消毒剂,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等;关闭餐厅禁止堂食,关闭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按摩、KTV等场所;禁止承办各类会议等聚集性活动。</div> 逐一到宾馆发放《嵩县住宿业疫情防控经营服务工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点》、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组织5个督导组对要求关停的门店逐一督导检查。检查发现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私自营业的单位,现场查封关停。 <b> 三是</b>对我县重点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要求从业人员测核酸、打疫苗后方可上岗;配备疫情防控物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b>四是</b>开展“四送一助力”活动。到白河黄土岭卡点、白河马路魁卡点、白河大青卡点,三个防疫卡点慰问在抗疫一线辛勤工作的公安人员和卫生战线人员,为他们送去防疫物资和食品。 <b> 五是</b>开展核酸检测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一线核酸检测医护人员维持检测现场秩序。 在疫情面前,每名卫生监督员无私无畏、忠于职守,用忠诚和担当践行着卫生监督员的初心和使命,为守护健康和抗击疫情逆风前行。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法问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卫生监督工作,为我县人民安全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