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消防召开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能力建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

半杯茶

为贯彻落实全县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规范和加强全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断提升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月30日上午,灵台大队召开全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议,县住建局、城市社区管委会、全县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br><br><div> 会上,大队宣读了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对《规定》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对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的处理进行了强调,要求物业公司通过在小区内张贴公告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知晓、了解,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div> 会议还专题部署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能力建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一是各物业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好物业管理主体责任;二是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物业和小区居民“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全力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维保工作,提升物防技防水平,确保火灾事故中消防设施器材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强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 引导全民参与、关注高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整治态势。 编辑:王瑞靖<div>审核:郑小亮</div><div>发布:灵台县消防救援大队</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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