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工也应该受到尊重

《卢少奇文集》

<p class="ql-block">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火化工因被火化的尸体象自己的女儿,忍不住亲了一下,遭辞退。如果象自已的亲人,也应该克制自己的感情,但是否可以请求回避,让别人去火化呢?应该尊重火化工的感受。</p><p class="ql-block"> 不错,死者也有尊严。不应受到除亲人以外的人亲吻。但火化工也是人,当看见尸体象十几年因车祸丧生的女儿,怀着对尸体的悲哀和心爱,情不自禁的亲了一下脸睑,这是可以理解的。</p><p class="ql-block"> 但死者的家属,本是对死者的另一种尊重,即当自己的女儿疼爱,却不理解这种美好心灵,却投诉让五十的大爷失去了工作,实在令人痛心。</p><p class="ql-block"> 如果象这件事就可以辞退年老的火化工,那么,作为公平正义的角度,当火化工认为死者象自己的女儿或直属亲属,就应该容忍这种职业的工人,有权申请职业回避,殡仪馆的馆长就应该批准,安排其他火化工工人去代替他去操作。</p><p class="ql-block"> 化火工虽然地位卑微,但其人格是平等的。当发现极度相似自己的直属亲属时,心里极度难受,申请回避,是应该的,既要对死者负责,更要对火化工的心情有所顾及,不可忽视对这种职业的人有所关爱,这是维护人权的具体体现。因为地位卑微的人也有尊严,也应重视他们的感受。 但火化工也是人,也应该注重火化工的感受。</p><p class="ql-block"> 这也是一个道徳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现实问题,因为能不能得到客户的容忍?不妨大家可以参与讨论,各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p><p class="ql-block"> 卢少奇&nbsp;</p><p class="ql-block"> 2021年4月28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