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石井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沐风

<p class="ql-block">  2021年7月23日上午,鄠邑分局石井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金龙峡风景区巡逻时,在路边草丛里发现有一只“怪鸟”趴着地上,无法飞翔,可能是受伤了,这只鸟的样子很特别,推测有可能是保护动物。民警就将它带至景区游客服务站,进行喂水、喂食,经检查后发现,鸟身体长约15cm,翅展35cm,身上有褐色横斑,尾较长,眼睛黑亮,爪子十分锋利,身上无明显伤口,十分虚弱,无法飞行。为使这只鸟得到妥善安置,民警主动与秦保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联系,经专业人员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它属于一种亚成体,因出窝的时间不长,生存能力比较弱,近期连阴雨,山里气温骤降,导致雀鹰飞行能力差,需要在管理站妥善救助一段时间,就可以放归自然了。</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民警温馨提示:</b><b>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果您碰到罕见、不常见或者无法辨清类别的野生动物时,如需救助请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