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发现胡公冕被党内处分的说法

历史记忆

<p class="ql-block">作者:刘定卿</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谢文锦是浙南共产党的创始人,永嘉县潘坑乡潘坑村人。他有四个兄弟,大哥谢文运,二哥谢文儒,谢文锦是老三,还有个弟弟谢文侯。</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小弟谢文侯是他哥哥谢文锦指引他参加革命的,后来他在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和中山大学学习过军事和政治,结束后随胡公冕来浙南组建红军,先后担任浙南红军游击总指挥部第三支队支队长、红十三军第一团三大队大队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在红十三军失败时,胡公冕在龙溪召开军事会议,面对敌人大兵压境,为保存实力,决定部队化整为另,部队几个名气大的领导人下山自首,打入敌人内部,等待時机,发动兵变,东山再起。会后,他与胡协和等领导人先后下山向国民党自首。</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抗战开始后,谢文侯于1939年到绍兴专署担任抗日自卫队队长。此后,从1942年5月起先后担任永嘉枫林区长、岩头区区长、梧田区区长碧莲区区长等职。在解放洞头岛时,被我21军抓获,1950年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后在1951年全国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再以“匪特”的罪名被判处死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015年,我与谢文侯姪儿谢志纯在市公安局查阅到了原红十三军大队长谢文侯的死刑案卷,发现了谢文侯在交待中,说出红十三军失败的原因,也说到他和胡公冕在红十三军失败后回到上海被党中央处分的秘密。这在我们以往研究红十三军的历史中,从未发现过胡公冕有被中央处分一说。这份案卷引起我的重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为了慎重起见,我再次对谢文侯的案卷进行仔细地核实,结果发现他在多份材料里均有提到自己和胡公冕被中央处分的经过,并还说出犯错误的原因。现将谢文侯在《反省书》中这段文字摘录如下,供大家研究参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 “1929年初,我因脑病,被遣送回国,于1929年2月间抵达上海。后派浙南地区工作,在永(永嘉)、乐(乐清)、仙(仙居)、黄(黄岩)、缙(缙云)、青(青田)各县活动。当时中共中央是李立三同志负责,提出‘秋收暴动’的口号,我们根据这个政策工作以后,犯了很多错误,只发动农民参加游击队,重量不重质,没有注意农民的教育和训练问题,只顾及利用土匪,没有注意到纪律问题,破坏革命队伍的声誉,犯了投机争功的错误,到没有基础的城市去骚扰,当时去了丽水、平阳、缙云各县游击,虽打进城里,但一无所获,这是犯了盲动的严重问题。</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 因为有了上面这几种错误,所以后来陈文杰同志(党方派来的)被叛徒董祖光出卖而牺牲了。在浙南负责军事指挥的红军第十三军军长胡公冕和我及四位在苏联学习军事的同学,同时被迫跑回上海,以致这一方面工作势力不能存在,牺牲的,亡命的,自首的,纷纷作鸟兽散。因此,胡公冕被党方处分留党察看,我被开除党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在另一份谢文侯交待的《试述自己经历起止时间》中,他再次说到胡公冕和他被处分的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 “……中央派胡公冕(永嘉五潄人)领导游击工作,当时所谓秋收暴动政策影响之下,到各处游击,说起来很幼雅,农民参加游击情绪高涨,可是没有好好地训练和组织,并且游击地区没有基础。所以不到一年就失败了。1929年12月(指民国)牺牲的,逃跑的、收编的、自首的作鸟兽散了。胡公冕返沪处罚留党察勘,当时我就被开除党籍,亡命于上海或香港来往混饭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谢文侯提到胡公冕和他被处分的情况,是迄今为止第一次发现,如果不是打开谢文侯的案卷,这个秘密可能会被埋没。我们知道红十三军的历史主要根据胡公冕的说法,因为他是唯一活着的红十三军领导人,当年红十三军和浙南特委的领导人都牺牲了。但是胡公冕没有说到自己由于红十三军的失败,他被中央处分的事,也许这是中央的高级机密,胡公冕本人不能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从谢文侯的反省书中,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1、在红十三军失败后,他们两人分别都受到中央的党纪处分,谢文侯被开除党籍,胡公冕被留党察勘。但是,胡公冕已经不是党员,中央为什么要给他党纪处分呢?这只有两种解释:一是胡公冕是中央的特别党员,二是中央认为他对红十三军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缺一不可。那么,这就带来新的问题,胡公冕是中央特别党员,中央就是给他处分,也要为其保密,谢文侯又是怎么知道的呢?</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谢文侯在这里说出陈文杰是被董佐光出卖的,谢文侯他是红十三军扩编后第一师第三团的领导人,陈文杰被捕牺牲的情况他应该是知道的。现在有人要给董佐光翻案,可能谢文侯这一关会过不去,因为谢文侯的证据是很难被否定掉的。现代人不管提出什么理由,都没有同时代知情人的说法可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3、在案卷中,我们发现谢文侯被判刑两次,先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说明情节是很轻的。但在1951年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在没有发现新罪证的情况下,再以谢文侯为“匪特”为由,判处死刑。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发生这种情况很多,这个死刑是不应该判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谢文锦和谢文侯俩兄弟,一荣一辱,这一辱确实有点冤枉,希望能给他落实政策。现将谢文侯案卷中的有关资料提供给各位,供大家研究时参考。</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