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反目争输赢,判项难执巧化解——迁安执行大队执结一起骨头案侧记

美友9539678

<p class="ql-block">  在迁安执行大队执行的侯某贵申请执行李某某、侯某军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侯某贵与被执行人侯某军系叔侄关系,原本是一家人,却因为一块地发生纠纷,造成叔侄反目生嫌隙。在本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侯某军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将其栽种在原告侯某贵承包果园中的杨树、杏树、栗树、刺槐等一切地上附着物移走。2019年,迁安执行大队立案执行,经现场勘察发现,涉案土地共13亩,栽种了一千余棵树木,有粗有细,这一千多棵树怎么移走?移到哪?成活率如何保证?这都成为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一道道难题。</p> <p class="ql-block"> <b><u>图为主办人加班做当事人工作</u></b></p> <p class="ql-block">  因判项难以执行,本案曾在执行法官专业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按照执行不能结案,但这种方式只能使案结,但事不能了。2020年,本案分至宋全勇法官名下继续执行,因判决结果执行有困难,主办人多次找到双方做和解工作。2020年11月25日,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侯某军承诺在2021年初植树节前后将树卖掉,如卖不了将自行砍伐。2021年4月份,主办人督促侯某军履行判决,但侯某军到2021年5月中旬称找不到买主未能履行。2021年6月10日,主办人将被执行人拘传至迁安执行大队,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主办人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直到晚上22点45分,在该村全体村干部到场担保下,被执行人侯某军承诺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土地上的树木移走,并交保证金20000元。随后,侯某军提出履行协议有困难,主办人面对困难,想方设法解难题,托朋友出面购买需要移走的树木,达成购买协议并办理好砍伐证,2021年6月24日,树木全部清理完毕,将土地交付给申请人侯某贵,案件得以执行完毕。</p> <p class="ql-block"> <b><u>图为正在移走土地上的树木</u></b></p> <p class="ql-block">  本案的申请人属上访老户,因为本案屡次上访,在与执行干警沟通接触中,全程录音,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申请人情绪激动甚至舆论炒作。面对难以执行的判项,面对情绪激动的申请人,主办人迎难而上,几次三番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加班加点执行案件,巧妙的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难点,最终促成案件圆满执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真正啃下这一“骨头案”。</p> <p class="ql-block">  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迁安执行大队的干警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加班加点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攻坚克难,啃下一起又一起“骨头案”,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执行工作中,将群众利益放在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p>

执行

主办人

某军

移走

迁安

被执行人

某贵

申请人

本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