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赵明的美篇

赵明

案情通报 <p class="ql-block">各金融内保单位:</p><p class="ql-block"> 建党100周年日益临近,按照安保工作“大事不出,小事不出”的要求,确保期间平安稳定,现将近日发生在我市某银行自助银行内的案件通报给大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简要案情</p><p class="ql-block"> 2021年6月10日7时许,受害人某行客户康某在该行成华支行ATM机取款3000元,被身后一男子持刀架在受害人脖子上相威胁,抢走现金后逃逸。经成华区公安分局跳蹬河派出所侦破,当天下午将嫌疑人刘某(男,31岁,四川南充市人)抓获,该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刘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p><p class="ql-block"> 二、工作要求</p><p class="ql-block"> 各单位根据通报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是增强防范意识,严密防范措施。24小时开放服务的自助银行、自助设备是治安刑事案件高发场所,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多策并举,制定行之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案件发生。</p><p class="ql-block"> 二是依托远程联网监中心平台,不断提高接处警能力。要加强监控中值守人员教育管理,规范处警流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控中心功能建设,尽可能采用成熟的视频智能分析、人脸识别系统,加强前端与后台联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p><p class="ql-block"> 三是开展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巡查,科学调整巡查频次和时段。要针对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周边治安情况、所处位置、高风险时段等情况,调整好巡查频次和时段。</p><p class="ql-block"> 四是推进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建设。要认真对照《银行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要确保客户操作区紧急求助对讲的畅通,确保自助银行出入口门的正常开启,做好达标改造工作,提高科技防范的能力。</p><p class="ql-block"> 五是严格案(事)件报告制度。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要求,及时上报发生在本单位的案(事)件。</p><p class="ql-block"> 各单位接此通报后,切实抓好以上工作的落实。</p><p class="ql-block"> 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p><p class="ql-block"> 经济文化保卫处金融保卫科</p><p class="ql-block"> 2021年6月23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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