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以来,受持续强降雨的影响,塔河县内呼玛河、塔哈尔河水位暴涨,塔河县出现严重内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影响。<br> 塔河农商银行作为全县唯一法人地方金融机构、全县多年第一纳税大户,与全县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自身受灾严重的情况下,倾尽全力恢复营业、确保金融服务顺畅。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兴安岭农商银行的大力支持下,简化手续,特事特办,6月21日,塔河农商银行第一时间向塔河县人民政府捐赠救灾款项30万元,成为全县受灾以来收到的第一笔捐款。<br> 下一步,塔河农商银行将优先为县内企业复工复产、百姓重建家园等方面提供全面金融支持,并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伟大的塔河人民终将战胜水灾,赢得防汛抗涝工作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