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领导莅临我县检查验收“枫桥式”司法所培育工作

挥旋的音符

<p class="ql-block">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6月18日下午,省司法厅人民参与法治处处长魏立宪、焦园青一行深入我县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培育复核验收工作,武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骆杰、人促科科长刘世栋等陪同复核验收。</p> <p class="ql-block">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先后深入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完成情况、队伍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等进行全面的复核验收。</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验收组对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司法所建设规模标准高,队伍整体素质好,工作人员务实敬业,特别是华藏寺司法所工作开展中思路清晰、方法灵活、善于创新,总结提炼的“五式”工作法不仅实用而且方便工作开展。</p><p class="ql-block"> 验收组要求,要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人员配置,增强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把司法行政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维护一方稳定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p><p class="ql-block"><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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