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6月16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举行了县直机关“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县直机关部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县直机关各相关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了颁发仪式。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光荣在党50年</b>”<b style="color: inherit;">纪念章</b></h5> 颁发仪式开始前,参会全体党员面向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重忆了入党初心。“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铿锵有力的声音传达出了与会党员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表达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div><br></div>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全体参会党员重温入党誓词</b></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宣读县直机关“光荣在党50年”</b><b style="color: inherit;">纪念章颁发对象名单</b></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现场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b></h5> 为了传承老党员的红色基因,激励青年一代党员奋发图强,仪式上2名老党员发表了感言。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岳具辉发表感言</b></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县林草局退休党员李玉杰发表感言</b></h5> 颁发仪式上,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对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各位党员表达了崇高敬意和热烈祝贺,并希望各位老党员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把余生的精力用在党需要的地方,在有生之年,尽自己最大努力为静宁发展奉献余热。同时号召县直机关广大党员,特别是年轻一代,要弘扬老党员、老同志的奉献精神和优良传统,学习老党员的崇高境界和务实作风,赓续光荣传统,矢志奋勇前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乘势而上,起而行之,感恩奋进,在新征程中书写静宁人与党同心、勇担使命、奋勇前行的崭新篇章,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凝聚磅礴力量。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讲话</b></h5> 前期,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经各党支部排摸上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审核、县委组织部认定,共有142名党员符合“光荣在党50年 ”纪念章颁发条件。集中颁发仪式结束后,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居住在静宁,但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的颁发对象将组织上门颁发,对居住在静宁县外的颁发对象由党员本人委托的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领取,确保142名“光荣在党50年”的党员在“七一”之前都能收到这份沉甸甸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