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力行,送法入校】师市关工委、中级人民法院到北高义务校区开展联合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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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建党百年之际“学党史、学国史”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6月3日,第十师北屯市关工委、中级人民法院来到北屯高级中学义务校区,开展联合宣讲活动。 在北高义务校区体育馆,师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李宏为学生们带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知识。<div>  <br></div>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讲解过程中,李主任结合两个真实案例,系统介绍了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亮点,提出了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控制度的重要性,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div>  在《民法典》知识的宣讲中,李宏主任系统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囊括的内容和在中国法律史上重要地位,从生活案例剖析、未成年人保护、部分热点解析三大部分,带领学生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典》,帮助孩子们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div> 五年级学生马思雨说,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的宣讲告诉了我们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保护,对自己有很大的帮助。六年级学生秦继凯开心地说,我们的国家制定这么多法律法规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我感觉自己安全感和幸福感很强,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祖国。 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原政协主席马国新声情并茂地为学生们讲述了红色故事,将此次宣讲活动推向了高潮。 六年级学生冯炫基激动得表示,自己一定会用老一辈不怕牺牲、艰苦卓绝的革命精神激励自己,努力学习,争做时代新人。 此次联合宣讲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学生对自身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将“学党史国史”与“聆听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牢固结合,进一步推进了北屯高级中学义务校区法制校园建设和“学党史”活动的扎实开展。 <p class="ql-block">图文编辑:张 宁</p><p class="ql-block">审核领导:王 玲</p><p class="ql-block"> 田 丰</p><p class="ql-block">报送部门:北屯高级中学义务校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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