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传奇法治人物,感受法治魅力

Daisy

<p class="ql-block">人物介绍:</p><p class="ql-block">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别号寄簃,清末官吏、法学家。新法家代表人物,浙江吴兴人。历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沈家本还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重视研究法理学,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改革主张,是中国法制现代化之先驱。</p> <p class="ql-block">人物法治故事:</p><p class="ql-block">沈家本怀抱才具,困守司职的时候,由于上司的保举,他于1892年被外放天津知府,得以独掌一方,施展抱负。在天津知府任内,他"治尚宽大",办理案件不凭主观臆断,注重实地查勘,并能够征求专业人员的意见。其中郑国锦谋杀刘明一案就是很有代表性的案例。天津府接受此案时,刘明已死去2年,尸体腐烂,难以取证。沈家本特意从京师调来有经验的仵作候永一起仔细查验,根据死者牙根及头顶骨呈红色,囟门骨突出的症状,得出刘明是受伤致死而非病死的结论。最终查明是医生郑国锦与刘明妻子王氏因奸合谋,趁刘明患病之机以针治为名将其害死。证据确凿,郑国锦与王氏只能认罪伏法。案子的水落石出,不仅为沈家本赢得了声誉,而且为其它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依据。</p> <p class="ql-block">人物成就:</p><p class="ql-block">喜治目录学,家富藏书。"枕碧楼"是他著述、藏书之所。晚年有诗曰:"与世无争许自由,蠖居安稳阅春秋,小楼得书数千卷,闲里光阴相对酬"其藏书先后达五万余卷。辑有《枕碧楼丛书》12种。又曾多为藏书家所编书目写序跋,先后写有《天一阁书目跋》、《天一阁见存书目跋》、《天禄琳琅书目跋》、《书四库全书提要政书类后》等,著《古书目四种》、《续汉书志注所引书目》、《三国志注所引书目》、《世说注所引书目》、《文选李善注所引书目》等,这些专科书目对古典目录学的研究留下了颇有价值的资料。</p><p class="ql-block">时光无情,沈家本壮志未酬,却已心余力衰。1913年7月12日他在京溘然逝世,享年73岁。噩耗传出,举国叹惋。诗词祭文,咸述其功。正是:法学匡时为国重,高名垂后以书传。沈家本的出身、经历和生活环境,使他和封建主义保持密切联系。但他正视急遽变化的现实,坚持以"会通中西"为修订法律的原则。在他主持修律的短暂时间里,大兴研究西法的风气,是清代立法的活跃阶段。</p> <p class="ql-block">人物思想:</p><p class="ql-block">㈠沈家本从修订法律的需要出发,比较重视研究法理学。他说:"法之修也不可不审,不可不明。而欲法之审、法之明,不可不穷其理。"他从中外法学的比较中,发现"大抵中说多出于经验,西学多本于学理",强调经验与学理应该并重,互相结合。</p><p class="ql-block">㈡沈家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思想的影响下,提出旗汉各族人民犯遣军流徙各罪,应一体同科,不应在法律上规定"重轻悬绝"的不平等权利。</p><p class="ql-block">㈢沈家本赞赏西晋刘颂根据律法断罪的思想,反对律外苛求。</p> <p class="ql-block">个人感悟:</p><p class="ql-block">清代末年,为了适应改革法制的时代需求,沈家本提倡推求法理、重视法学研究。在那个思想封建落后的年代,沈家本已经认识到法理学的重要性,要明法必须先明理,而明理的重要性就是提倡法理学研究。法理学从战国时代最为发达,而到了清代法学逐渐衰落。清代,中国的封建统治达到顶峰,统治者大力施行“文字狱”、提倡“八股文”、设立军机处等,使人们的思想禁锢严重。在政治上,清政府封建保守、腐败不堪,社会秩序也十分混乱。清代名臣纪晓岚编写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不仅法律书目很少,而且一些所管法律的臣子视法律无足轻重。清代统治者的封建统治,使法律在当时社会上的发展得不到重视,致使法律在清代的发展走向没落。因此沈家本认为,及时恢复和发展法理学在清代末年尤为必要。他已经察觉到,法律和法律发达与否,与政治关系极大。法学盛衰即使不能导致政治盛衰,也能对政治产生重要影响。历史法学繁盛时期,都是与统治者重视法律、提倡法学分不开的。但是到了清代恰恰相反,清代统治者一昧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保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导致当时政治极为腐败。社会上“有法而不守,有学而不用”的社会现象十分严重。所以,清朝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忽视法学的研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混乱。虽然沈家本一直极力推崇法学的研究,但是当时社会的发展根本不可能使这项研究深入发展,清代政治的发展是法学发展的一个大阻碍,他也没有意识到这项研究推崇遇到的根本问题。</p><p class="ql-block">法学研究不管在那个时代都尤为重要,治理一个国家不能没有法律,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国家必将陷入混乱,最终走向灭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