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引发火灾,四人被追责。

王海宁

7月6日早上7点48分左右,杭州艮山东路附近的新海服饰城的仓库发生火灾。昨天上午,钱报记者从杭州消防部门获悉,起火原因已经查明,女店主将未燃尽的蚊香扔进一废弃鞋盒内,又随意塞进柜子里,最后酿成火灾。 这名涉嫌引发火灾的商铺负责人将被拘留12天。其他三名责任人中,其中两名为消控室值班人员(其中一人无上岗证),发生火灾后他们未及时报警,造成火情延误,再加上他们做假证的上岗证,被行政拘留19天。 另一名责任人为新月广场保安部的一名经理,因指使无证人员到消防控制室上岗,也将处以拘留10天的处罚。 试验表明通电10分钟后,蚊香液的接口处开始有液体渗出。20分钟后,蚊香液渗出的量越来越多,大部分都顺着蚊香液的插座渗入了插线板中,大约快3小时后,突然,旧插线板开始冒烟,很快,插线板就着起了火。 请各单位加强对蚊香、电热蚊香的管理,尤其是夜间和地下层值班人员的安全使用蚊香和电热蚊香,要有管理制度,对使用人要进行安全教育,老旧破、漏液的电热蚊香器要及时更换,明火蚊香要在规定区域使用,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使用期间不能脱人,避免小失误引发大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