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空港新城晋公庙中学2021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开始了,为依法保障学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保证您的孩子顺利通过信息审核,入学登记,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公告内容:</p> 学校介绍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空港新城晋公庙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始建于1939年,2017年4月划归空港新城。这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回望晋公庙中学,据考证有两千余年历史典故,八十余年建校历史,也是当时革命党人地下活动中心。1941年前后,中共咸阳地下党领导人陈吾愚、王志道、韩明珠等在此建立党的秘密活动中心。解放后,学校几易其名,1987年,正式更名为晋公庙中学。</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class="ql-cursor"></span></span></p> 学校荣誉 <p class="ql-block">(1)学校荣誉</p><p class="ql-block">2020年1月荣获“空港新城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9月荣获“空港新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10月,在空港新城第三届中小学足球联赛中荣获女子组第一名、男子组“道德风尚奖”荣誉称号;2020年6月,我校三个班级分别荣获空港新城先进班集体、西咸新区先进班集体。</p><p class="ql-block">(2)教师荣誉</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在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中,高如月获西安市一等奖,陈大鹏等3人获得西安市二等奖、师宝娥等7人获得西安市三等奖;2020年7月,在空港新城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中,魏庆等4人被授予“空港新城教学能手”称号,其中陈庆红荣获西咸新区教学能手,单东宝被推荐到西咸参加选拔,并在11月份顺利拿到“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2020年8月,陈粉丽荣获中小学思政课西咸新区教学标兵,2020年9月孙飒荣获西安市“优秀班主任”,张晓荣荣获西咸新区“师德标兵”; 2020年11月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公文大赛中王庆荣获二等奖,单东宝获得优秀奖;2020年陕西省西安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征集评选活动中,我校教师获奖涉及教学设计、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教学随笔等项目23件荣誉。</p><p class="ql-block">(3)学生荣誉</p><p class="ql-block">2020年6月,李芸等3名学生荣获西咸新区“三好学生”称号;郭东阳等2名学生荣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孙浩然同学荣获西安市“优秀班干部”;2020年9月,韩袁奕婷等3名同学在空港新城“人口普查手操报比赛”中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p> 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初中:具有空港新城户籍或空港新城辖区学校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空港户籍拆迁群众适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p><p class="ql-block"> 空港户籍拆迁群众适龄子女以其实际居住地(空港辖区)核定所属片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对应公办学校进行入学审核。若该校学位已满,则由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p><p class="ql-block">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卫体局批准。</p> 二、片区划分 三、计划招生 <p class="ql-block"> 我校2021年秋季七年级计划招收 4个班,新生学位数为140个。</p> <p class="ql-block">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各校负责实施。学生及其家长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 xaywjy. 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到晋公庙中学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登记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span></p><p class="ql-block">晋公庙中学教导处负责人:王庆 </p><p class="ql-block">联系电话:13759859594;15686118198</p> 四、信息审核 <p class="ql-block">(1)空港户籍与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除携带户口簿、《审核表》外,初中入学还需携带小学毕业证及学籍证明材料。 </p><p class="ql-block">(2)空港户籍拆迁群众适龄子女:除携带户口簿、租房合同及相关材料、街镇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或选房卡等)、《审核表》外,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及学籍证明材料。 </p><p class="ql-block"> (3)优抚对象子女:除携带户口簿、《审核表》、优抚对象子女证明相关材料外,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及学籍证明材料。 </p><p class="ql-block">(4)外地户籍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除携带户口簿、《审核表》、流出证明、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相关材料外,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及学籍证明材料。 </p><p class="ql-block">(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审核制度,初中入学除了携带“四证”和《审核表》,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学籍证明材料。 </p><p class="ql-block"> (6)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相关文件提供材料。</p> 五、时间安排 <p class="ql-block">(1)5月22日起,张贴空港新城实施细则,做好线上“校园开放日”活动。</p><p class="ql-block"> (2)5月24日,发布晋公庙中学招生入学程序,同时公示起始年级学位数。 (3)5月25日,校园开放日。</p><p class="ql-block">(4)6月10日9:00—6月21日17:00,入学信息审核。 </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审核对象:片区内户籍与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空港户籍拆迁群众适龄子女,优抚对象子女,政策准入类学生。 </span></p><p class="ql-block">(5)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7:00,入学信息审核。</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审核对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此类学生在经过信息审核后,在审核点填报一所非所划片区对应的公办学校作为意愿学校,当其所属片区对应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入学时,此意愿学校作为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入学的参考依据。 </span> </p><p class="ql-block">(5)6月25日前,将起始年级学生入学信息汇总造册,连同《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经初审后报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复核备案;同时打包报送报名条数据表(由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导出)。</p> 六、招生入学顺序 <p class="ql-block">各校要明确起始年级新生入学程序: 1.接收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p><p class="ql-block"> 2.接收空港户籍拆迁群众子女入学; </p><p class="ql-block"> 3.接收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p><p class="ql-block"> 4.接收政策准入类学生入学; </p><p class="ql-block"> 5.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p><p class="ql-block"> 6.接收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p><p class="ql-block"> 若学校审核登记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该校将未能取得该校学位的学生汇总上报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由教育卫体局根据辖区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这些适龄儿童、少年入学。</p> 七、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p class="ql-block">(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空港新城辖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空港新城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本文件要求登记、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及新区其他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p><p class="ql-block"> 1、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咸新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p><p class="ql-block"> 2、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p><p class="ql-block"> 3、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p><p class="ql-block"> 4、 流出证明: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收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p><p class="ql-block">(二)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参照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规定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文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携带相应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应公办学校进行入学审核。 </p><p class="ql-block">(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p><p class="ql-block">(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p><p class="ql-block">(五)其他群体入学。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西咸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由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p> 八、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p class="ql-block"> 1、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一审终止,不予办理信息审核登记。</p><p class="ql-block"> 2、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的适龄少年,将不予另行信息审核办理。 </p><p class="ql-block"> 3、已在他校入学或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信息审核办理。</p><p class="ql-block"> 4、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p><p class="ql-block"> 5、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不退还。</p><p class="ql-block"> 6、家长按照学校招生公告中的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经门卫同意后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审核验证登记。</p><p class="ql-block"> 7、因现在仍属于疫情防控期间,请家长来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查、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扫码入校,遵守学校招生秩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