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布吉街道消安委办收到大芬社区工作站《关于大芬社区中房怡芬花园A栋商铺123的联合行动申请》,反映位于中房怡芬花园A栋商铺123的电器维修店存在违规住人严重安全隐患,大芬社区多次到现场开展整治,并发出《立即整改通知》,但该场所拒不整改(无暴力抗法行为)。特向街道消安委办报告,申请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街道党工委委员吴浚弘的指示精神,5月18日上午,布吉街道消安委办副主任占小京牵头,在1203办公室召开会议,对该场所的隐患整改进行安排部署。 督查组与社区工作站一行到达现场后发现该住户外出,遂对该小区物业进行了初步约谈。现场要求物业公司落实消防安全整改主体责任,确保该场所整改到位。 5月20日上午9:30,布吉街道督察组曾春旺带队,与大芬社区专干张如龙等再次前往现场,对该三小场所住人情况进行了解,发现该店存在安全隐患如下:1、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2、店内存在储存、住人二合一情况。3、煤气罐置于阳台下爆嗮。工作人员现场对该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讲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的必要性。 上午10点,布吉街道督察组在大芬社区工作站会议室召开中房怡芬花园A栋商铺123的电器维修店违规住人隐患整治会议,大芬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责任业主参加会议。会上对违规住人隐患进行商讨,经商讨提出如下三种整改方案:1、业主将生产经营活动搬离该场所,只作为住人用。2、采用实体墙将大厅隔离出一片空间作为经营活动场所,并给住宿区域预留出一条直通室外的通道。3、在住宿区域利用现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进出,采用砖墙将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物理分隔开。 会议上,督导组以“8.9”火灾为例,再次对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教育。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必须落实督促整改主体责任,全程跟进整改进度,并做好记录。二是要求业主必须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将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对《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宣传普及,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br> 业主、物业管理处进行了坦诚发言。业主表明愿意配合整改,但是家庭条件有限,物业公司方表明只要业主不侵犯其他业主权益、不侵犯公共区域就行。经共同商讨,业主、物业管理处同意采用第三种解决方案,即在住宿区域利用现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进出,采用砖墙将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物理分隔开。 业主现场签署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