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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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巩义市纪委监委按照省、郑州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意见》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审查调查工作会议,深入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周密制定贯彻落实计划,确保《意见》贯彻落实落细落严,进一步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p> <p>  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巩义市纪委监委将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编制的《“走读式”谈话安全应知应会知识习题》及时下发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并采取“突击式”“点穴式”检查考核方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对《意见》的内容熟记于心、了然于胸。</p> <p>  把贯彻落实《意见》与开展安全监管结合起来。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走读式”谈话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p> <p>  把贯彻落实《意见》与安全管控“红黄牌”制度结合起来。在“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督检查中,对照《意见》,将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反馈至发生案件承办部门,并会同该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认领问题,同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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