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大峪水库电站拆除后安全隐患审查会议

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p class="ql-block">  2021年4月8日,<span style="font-size: 18px;">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意见要求,</span>为落实省秦岭办致函市政府《关于对〈舆论监督专报〉设计小水电拆除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函》<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中反映的“我市小水电站整治拆除后,大峪水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span>市水务局委托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对大峪水库进行了核查。</p><p class="ql-block"> 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和设计院有关专家首先察看了工程现场与资料,了解水库与电站基本运行情况,特别是汛期调度情况。经过与会人员讨论,认为水电站拆除后对水库防洪无影响。赵玉民处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二要设计单位尽快拿出核查意见,整理出汇报材料上报市政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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