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张有才

张有才墨迹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nbsp;中国书法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其保护和传承,已经不仅仅是我们对自己民族文化艺术的责任,而且是对人类文化多样性、人类文化杰出样式的保存、发展、传承的责任。这种遗产的破坏、扭曲、损害与灭绝,不仅仅是对一国文化的伤害,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这种文化遗产一旦濒危,将引起全世界的关注,甚至受到来自全世界的批评、指责、声讨等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荣誉称号,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一把双刃剑,是荣誉和责任并存的文化身份。</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nbsp;&nbsp;&nbsp;中国书法的发展有责任加大向世界人民的传播、交流和共享的进程。“代表作”的身份使中国书法的对外传播获得了更便利、更高端的平台。积极推介、传播中国书法,特别是在海外传播中国书法,是后申遗时代中国书法发展的重要路径。</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nbsp;&nbsp;&nbsp;同时,我们一定要维护书法的历史传承。<b>没有历史传承、没有历史根基者,不能叫“遗产”。中国书法的后申遗之路,绝对不能离开自身的历史,而应该强调和强化与历史的一脉相承。</b>书法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形式,包含了相当的艺术基因和艺术创作形式。<b>坚持“非遗”原则,并不是完全排斥书法的艺术创新,它所强调的是当它作为“遗产”时,它的主体、主流、主干必须是从传统走来的。</b>没有任何传统根基的书法,不能称之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而只能称之为别的什么“艺术”。</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nbsp;&nbsp;&nbsp;当然,中国书法的传承必须是动态的。这包括两层意义:一是传统的真草隶篆诸种书体必须依然存活于当代书家的书写中,书法诸体的历史沿袭传承有序、代有传人、代代相传;二是当代书家人才辈出,书法活在当下,书法流传不绝,书法依然为人书写,一切机器的、印刷的、电脑的、设计的、制作的、制造的“书法”或“书法式书写”都不是真正的可以作为“非遗”的书法,至少不是书法的主体。 </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