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红十字会举行清明追思主题活动

海波

清风寄相思,鲜花化缅怀,又是一年清明时。 4月2日,市红十字会在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举行“生命的乐章”清明追思主题活动,深切缅怀那些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先行者们,重温他们的爱心善举,感谢他们的无私奉献,学习他们的伟大精神。 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履行“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定职责,缅怀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倡导公民逝世后捐献遗体、器官和角膜的社会新风尚。市红十字会班子成员,市、县、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市红十字志愿者,成功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家属代表、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代表,市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代表参加追思活动。 活动由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敖坤主持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黎礼珠致辞。 成功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家属、新余市莲丝信使服务中心主任黄河代表捐献者家属发言:“作为遗捐者家属,我心情很激动…….使我们这些遗捐者家属能够得到生命的归宿,灵魂的家园,能够得到深切的缅怀。” 黄河带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进行集体宣誓。 活动现场,全体人员向成功捐献遗体的志愿者默哀,并向纪念碑敬献鲜花。 遗体器官捐献是造福人民群众的一项生命工程,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参与和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增进人民健康福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关心下,在全体红十字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的共同努力下,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成效显著,为拯救生命、传播爱心、促进社会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截止2021年3月,新余市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已达1023人,成功实现捐献31例,真实地诠释了小城大爱的内涵,传播了“生命如花、大爱永生”的精神。

捐献

遗体

器官

红十字会

志愿者

缅怀

家属

新余市

捐献者

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