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历史故事》资料(100)

江源刘春生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 山 西 平 遥 县 衙</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邵勇敏</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平遥县衙位于县城衙门街中段路北,坐北朝南,南北长203米,东西宽131米,始建于北魏,定型于明清,保存最早的建筑为元至六年(1346),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县衙是封建地方行政公署,中轴线上有大门、仪门、六部房、大堂、宅门、二堂、内宅、大仙楼;东侧有花园、花厅、土地祠、酂候庙等,西侧有牢狱、督捕厅、十王庙等,建筑对称、主从有序、左文右武、前朝后寝,整座县衙机构宏大、等级森严,既遵循了轴线对称的传统格局,又符合前朝后寝的礼制特征,是封建王朝最基层统治机构的完整再现,是全国目前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封建县衙,更是地方建筑特色的综合载体。</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自从平遥成为县治以后,就有了它的政权机构县衙署,但早期的县衙旧址都被历史的尘埃湮没了,已无处寻觅,现在县城西南隅的县衙为明清时期的建筑。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按照封建社会多年形成的惯例,官府必须位于城的正中轴线上,衙门居中庸之位置,乃公平断事之所也。然而自唐宋以来由民间俗神“八蜡”之第七神“水庸”演化出的城隍爷随着城池重要性的增强越来越受到推崇,被道教奉为“剪恶除凶,护国保帮”之神,并兼领阴曹地府之狱讼,官府亦尊其为城池隍壕的守护神,这样,县城里有了“阴阳”两所衙门,按照“天人合一,尊天为上”的礼制,县衙只有屈居下首了。所以,城隍庙居于县衙之左,也就成定规了,居县城西面的平遥县衙完全符合这个封建规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平遥县衙中轴线上的六进院落,由外至内依次为大门、大堂、宅门、二堂、内宅和大仙楼。</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平遥县衙大门右侧有“申明亭”,就是一个民事调解处,申明亭的设立是明朝初年对诉讼程序的一项改革,解决了千百年来县太爷被民事纠纷所困,无法脱身去发展一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事的陋习。大门廊下架设登闻鼓,立于洪武初年,百姓可以击鼓上闻,申诉冤屈。大门外东侧的“彰瘅亭”,是彰善瘅恶端正社会道德风化之所。县衙大门以里两厢为赋役房,是县衙收取赋役钱粮的办事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仪门即礼仪之门,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是一座强化封建礼制的建筑物,中门平时关闭,只在县太爷出巡、回衙,恭迎上宾和重大庆典时才开启,两侧便门东为“人门”,西为“鬼门”,提审押解犯人,必须走鬼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穿过仪门就到达宽敞的大堂院,大堂魏然高耸于正面,东西两庑各有房11间,统称“六部房”,六部房按照“左文右武”的礼制,东边是吏、户、礼房,西边是兵、刑、工之六房,这种制度使封建统治明细化,提高了国家机器的专业化分工程度,增强了知县对统治机构的驾驭效率。</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县衙大堂为五楹厅堂,又叫“亲民堂”,是知县办理公务的主要场所,在整个县衙建筑中规模最大,上限最高,是衙署的中心和主要建筑,堂前配有月台,象征着皇权的高贵,威仪万千,大堂正中后方屏风上绘山水朝阳图屏前为官台,上方有官阁,阁上方悬有“明镜高悬”匾额。大堂内陈列着七品正堂的部分仪仗,大堂内东西两侧分别为“钱粮库”和“武备库”。大堂外东侧是“赞政亭”,西侧是“銮驾库”。</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大堂背后之二堂自成四合院,且同后面内宅相通,所以二堂院也称宅门。二堂内东西耳房分别为“简房”和“招房”,二堂外两旁分别是“钱谷师爷房”和“刑名师爷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穿过二堂即为内宅,正房五楹,中间三楹为客厅两侧套间为书斋及卧室,是知县的生活区。内宅的东西房为客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中轴线上最后一座建筑是“大仙楼”,是县衙中保存下来唯一的元代建筑,始建于元至六年(1346),楼下正房是北方典型的北方窑洞建筑,是知县吃饭的餐厅,楼上供奉着守印大仙。清代改称的大仙楼,原名观云楼,是知县每日茶余饭后观察四乡天气阴晴之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东侧线上由北至南有花园、花厅、常平仓、赞候庙和土地祠;西侧线由南向北有牢狱、公廨房遗址等,整个建筑主从有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从建筑布局还是职能结构设置,都堪称完美。平遥县衙之所以保存这么完好,没遭“文革”破坏,是因为县政府从解放后一直在这里办公到1997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座古县衙,半部官文化”,平遥县衙为国内现有保存完整的四大古衙之一,迈入这座沧桑的古衙,从大堂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到二堂匾额“天理国法人情”,以及楹联“与百姓有缘才到此地,期寸心无愧不负斯民”,再到粮厅联“万事莫苛求只要大家共守此法,一心惟清白其月与斯民相见以天”,随处可见的楹联匾额以独特的视觉诠释了当时执政者对官吏的道德操守要求和为官者的自勉,蕴含着朴素的民本思想,贯穿着清官情结,作为古代基层政权的活标本,县衙中的一些建筑物上的廉政典故,譬如“公生明,廉生威”官箴,“异地任制”回避制度,“申明亭”“瘅彰厅”调解民讼和教化民风的功能,清代雍正时期的“养廉银”制度无不折射出一个时期廉政文化的特有魅力,极具积极的镜鉴价值。</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002年朱镕基总理驻足县衙“破例”题词,对平遥县衙所蕴含厚重的廉政文化大加褒奖。2004年5月,第十一世班禅莅临县衙考察时欣然题词:“平遥县衙古衙之最”。</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