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贯彻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 更好地推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3月5日上午,方正林区第四中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工作会议。</p> <p class="ql-block"> 会上,全体教师全文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内容,教研主任滕延起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细致、精准的解读。</p> <p class="ql-block"> 校长李建华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老师和学校要把握的十个维度进行了解读,并作总结讲话。 </p><p class="ql-block"> 李校长强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是教育部最新制定颁布的,将于2020年3月1日实施。首先要做到“三要”,教师要掌握,学生要知道,家长要明白。其次要做到“五把握”:一、把握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二、把握学生的哪些行为可以对其实施教育惩戒;三、把握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四、把握学校校规校纪规定教育惩戒措施时需要注意什么?五、把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程序。最后,李校长要求全体教师把《规则》学深学透,坚持底线,不触红线。教育惩戒权,教育在前,惩戒在后,惩戒是一种手段,目的仍在教育。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之后,教师要敢用、慎用,更要善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