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卫生间建设标准

市中城管

我市新建公共卫生间需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有关标准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标准,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br>一、外观要求<br>应注重外观设计,外观造型应融入创新元素和文化内涵。<br>应做到公共卫生间外观造型、色彩标识、绿化种植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公共卫生间周边应进行必需的绿化、美化。 二、功能要求<br>1.功能合理:除设置男、女厕位外,还应设置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和其它无障碍设施,人流密集处需设置母婴室、小件寄存室等。<br>2.配套齐全:应配备采暖设施和空调;大小便厕位均应设置置物架;应设置坐(蹲)位扶手、厕位挂钩、手纸架、坐(蹲)位废纸容器;需配置落地式红外感应洗手盆、儿童洗手盆、洗手液盒、烘手机、通片式面镜、除臭设备等设施。 三、平面布置<br>1.平面设置:新建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大便间、小便间与洗手间应分区设置,管理间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工具间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每大便厕位面积指标为5-7平方米,配备有不暴露的清洁池,室内高度应不低于3.7米。<br>2.厕位比例:男女厕位(含小便站位,下同)比例应按2:3设置;在人流集中的场所,男女厕位比例应按1:2设置,坐蹲位设置比例不小于1:5,男厕大小便为比例不小于1:2。<br>(3)应设置第三卫生间,面积不宜小于6.5平方米。 四、其他技术要求<br>1.无障碍设施: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按照轮椅宽度不小于0.8米,长度不小于1.2米设计进出通道、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轮椅回转半径不应小于1.5米。需配备无障碍卫生间,内设无障碍厕位、小便间、厕位呼叫器等。<br>2.装饰材料:选用主要材料应质量优良,厕所大门采用优质门,需设有防蝇帘,室内、外墙面贴面砖到顶,室内顶棚采用防潮耐腐蚀材料吊顶,地面采用较高标准的防滑地面砖(不宜采用奶白色等易污颜色)。<br>3.大便厕位:采用较高标准材质的坐、蹲便器,大便厕位宽度1.0-1.2米,深度为内开门1.5米,外开门1.3米,采用自动感应或人工冲便装备,大便厕位门及隔断板采用防酸、碱、刻、划、烫的材料,门锁外应显示有无人上厕。<br>4.小便厕位:小便器采用高保准大半挂,设有儿童用小便器,小便站位间距不小于0.8米,站位隔板不小于0.4米(宽)*0.8米(高),鼓励采用红外自动感应冲洗设备。 五、标志标识<br>公厕标识统一为“公共卫生间”。<br>应设置易识别的公共卫生间标识牌、指示牌、导示牌。<br>厕所室外应悬挂公厕信息牌,设置LED显示屏、灯光厕所标牌;室内应设有厕门标牌、悬挂公厕保洁标准、文明如厕公约等。 六、新技术、新产品应用<br><div style="text-align: left;">鼓励公共卫生间彰显济南市特色,鼓励节水、节能、除臭等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div>

厕位

卫生间

设置

小于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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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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