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尸体》是史蒂芬金《四季奇谭》的第三篇。<br> 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借以缅怀过去,缅怀纯真时代的朋友,缅怀自己第一次面对的恐惧和走向写作之旅的原因。<br> 故事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写的,以戈登,一位34岁的作家20多年后的回忆方式写的。<br> 故事写完是1982年,当时史蒂芬金也刚好34岁,而故事中寻找的被火车撞死的小男孩,据说他小时候也曾遇到同样的事件。<br><br></h3> <h3>「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也是最难以启齿的。或许有一天,你鼓起勇气,把心中的一切和盘托出时,结果只落得让别人看笑话,因为他们压根儿不懂你在说些什么。普天下最糟的事,莫过于怀着满腔心事与秘密,却非无人可诉,而是没有人听得懂。 」<br> ——《尸体》</h3> <h3> 故事发生在夏末秋初,正是秋老虎时节,似火的季节里,一次沿着轨道穿越森林寻找被撞死孩子尸体的冒险之旅。<br> 四个孩子,戈登、科里、维恩和泰迪,拥有一间自己的小树屋,借以打发漫长的童年时光,也同样一起面对都不那么友好的家庭和成长环境。<br> 当维恩偷听哥哥和混混朋友的聊天,知道被撞小孩尸体的位置时,冒险之旅由此开启。</h3> <h3> 他们假借露营,骗得家长的同意,当然,实际上并没有哪个孩子的父母真的在意自己去做什么了。<br> 四人里,科里最成熟聪明,因为乱七八糟的家庭原因打上了撕扯不掉的坏孩子标签,对未来从心底绝望,他感觉社会不曾也不再会对他友好。<br> 维恩,唯唯诺诺的胆小鬼,哥哥总是揍他。 <br> 泰迪,一个疯狂的小孩,爸爸是诺曼底登陆的退伍军人,因为战后应激症,将他的双耳按在电炉上,从此双耳几乎失聪,他疯狂的喜欢闪车,去寻找快要死去的刺激;<br> 而戈登,是孩子们的故事机,却是家里的隐形人,父母深爱的哥哥,丹尼,因车祸刚刚去世。</h3> <h3>「他们穿过垃圾场,碰到神经麦洛,想放疯狗大波咬死他们;夜宿森林,听着鬼样的声音,度过最纯净的清晨,看到永远存放在心底的小鹿;跳下河狸蓄的水池,带着满身吸满血的水蛭尖叫;当狂风暴雨席卷着冰雹打下时,他们来到了小孩的尸体边上。」<br> ——《尸体》</h3> <h3> 当他们把孩子翻过来,蚂蚁和臭虫从他的嘴里爬出,白色透明的冰雹刚好打进他的双眼,代替了无神的双眼直愣愣的盯着他们,钉进他们的梦魇里,结束了他们纯真的童年。<br> 这也许正是戈登心里永远不能忘怀的小事,意义重大的回忆,最后不得不写出来面对的过去。<br> 就像在书的最后,史蒂芬金说的:带你们到从未去过的地方,这是我所知道最可爱的魔术,献上我的爱和祝福。</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