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之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和举行标志着一切权力开始由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p><p class="ql-block"> 毛泽东: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国家主席;</p><p class="ql-block"> 刘少奇: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长;</p><p class="ql-block"> 周恩来:第一届国务院总理为周恩来。</p><p class="ql-block">代表构成</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共有一千二百多名代表。在这些代表中,包括了中国当时所有的民主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工农业劳动模范,武装部队的英雄人物,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包括了中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代表。这个会议有一百七十七名少数民族的代表出席。这是表示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空前未有的团结统一的一次大会。</p><p class="ql-block"> 出席这个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中,包括了戊戌变法时期、辛亥革命时期、五四运动时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许多历史时期的政治的社会的活动家。他们的年龄从十八岁到九十岁以上的都有。旧时代中被压迫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在这个会议中有一百四十七名代表。</p><p class="ql-block"> 1954年9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有了这样广泛的代表性,这个代表大会会议所讨论和决定的一切,就将完满地表达全国人民的意志,恰当地照顾到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的历史特点,照顾到不同阶级和不同阶层的特殊利益和要求。这就使得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一切国家机关能够更广泛更巩固地团结全国人民,胜利地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事业。</p><p class="ql-block"> 历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代表总人数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数民族代表178人)。</p><p class="ql-block">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p><p class="ql-block"> 会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p><p class="ql-block"> 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 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p><p class="ql-block"> 朱德为副主席,</p><p class="ql-block"> 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p><p class="ql-block"> 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p><p class="ql-block"> 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 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p><p class="ql-block"> 第二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7月5日至7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118人。</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关于粮食的统购统销问题》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作了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政策的发言,提出签订亚洲和太平洋地区集体和平公约的建议。</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决议。</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决定了各部部长的人选。</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第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041人。</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农业部长廖鲁言作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维汉分别就商业工作与工商关系问题、关于统一战线作了发言。</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作了目前国际形势、中国外交政策和解放台湾问题的发言。</p><p class="ql-block"> 会议批准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这次会议的提案审查意见。</p><p class="ql-block"> 第四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7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079人。</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了周恩来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作关于1956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乌兰夫《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批准1956年国家决算,修正批准1957年国家预算、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关于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问题的决议、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和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等决议。</p><p class="ql-block"> 第五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8年2月1日至2月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015人。</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关于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周恩来总理关于目前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政策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及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原则批准1957年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修正批准1958年国家预算和“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关于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原则同意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会议决定国务院若干组成人员的任免;通过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和关于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任免问题的决议。</p><p class="ql-block"> 会议补选程潜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9年至1964年,期间召开过四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在北京举行。</p><p class="ql-block">第二次会议于1960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北京举行。</p><p class="ql-block">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3月27日至4月16日在北京举行。</p><p class="ql-block">第四次会议于1963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在北京举行。</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大会资料</p><p class="ql-block">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决定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审议和批准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任命国家领导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关于撤销司法部、监察部的决议。</p><p class="ql-block">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p><p class="ql-block">宋庆龄(女)、董必武为副主席。</p><p class="ql-block">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林伯渠、李济深、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刺喇嘛·****、赛福鼎·艾则孜、程潜、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何香凝(女)、刘伯承、林枫为副委员长,</p><p class="ql-block">彭真兼秘书长。</p><p class="ql-block">选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62人。</p><p class="ql-block">选举谢觉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p><p class="ql-block">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会议决定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为国务院副总理:</p><p class="ql-block">任命习仲勋兼国务院秘书长;</p><p class="ql-block">任命钱瑛(女)为内务部部长,陈毅兼外交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彭德怀兼国防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罗瑞卿兼公安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陈云兼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李富春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薄一波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聂荣臻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李先念兼财政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沙干里为粮食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程子华为商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叶季壮为对外贸易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许德珩为水产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王鹤寿为冶金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彭涛为化学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赵尔陆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宋任穷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张霖之为煤炭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余秋里为石油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李四光为地质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刘秀峰为建筑工程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蒋光鼎为纺织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李烛尘为轻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滕代远为铁道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王首道为交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朱学范为邮电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廖鲁言为农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王震为农垦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刘文辉为林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马文瑞为劳动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沈雁冰为文化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杨秀峰为教育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李德全(女)为卫生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贺龙兼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乌兰夫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廖承志为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张奚若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卫立煌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p><p class="ql-block">于学忠等100人为国防委员会委员。</p><p class="ql-block">会议通过了第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p><p class="ql-block">民族委员会由85人组成,</p><p class="ql-block">刘格平(回族)为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包尔汉(维吾尔族)、奎壁(蒙古族)、张冲(彝族)、谢扶民(僮族)、桑吉悦希(藏族)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法案委员会由37人组成,</p><p class="ql-block">张苏为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武新宇、周鲠生、张友渔为副主任委员。</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是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的,跨越11年。代表共3040人。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第三届全国人大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任期</p><p class="ql-block">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p><p class="ql-block">代表名单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大会概况</p><p class="ql-block">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书面),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决定国家领导人。</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为副主席,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选举朱德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刘伯承、李井泉、康生、郭沫若、何香凝(女)、黄炎培、陈叔通、李雪峰、徐向前、杨明轩、程潜、赛福鼎·艾则孜、林枫、刘宁一、张治中、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等18人为副委员长,刘宁一兼秘书长,马纯古等96人为委员。选举杨秀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决定林彪、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柯庆施、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谢富治等16人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周荣鑫为秘书长。任命陈毅兼外交部部长,林彪兼国防部部长,李富春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聂荣臻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谢富治兼公安部部长,曾山为内务部部长,乌兰夫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廖鲁言为农业部部长,王震为农垦部部长,刘文辉为林业部部长,许德珩为水产部部长,吕东为冶金工业部部长,高扬为化学工业部部长,段君毅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刘杰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孙志远为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王诤为第四机械工业部部长,邱创成为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方强为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王秉璋为第七机械工业部部长,陈正人为第八机械工业部部长,张霖之为煤炭工业部部长,余秋里为石油工业部部长,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李四光为地质部部长,李人俊为建筑工程部部长,蒋光鼐为纺织工业部部长,李烛尘为轻工业部部长,吕正操为铁道部部长,孙大光为交通部部长,朱学范为邮电部部长,袁宝华为物资管理部部长,马文瑞为劳动部部长,李先念兼财政部部长,沙千里为粮食部部长,姚依林为商业部部长,叶季壮为对外贸易部部长,陆定一兼文化部部长,蒋南翔为高等教育部部长,何伟为教育部部长,钱信忠为卫生部部长,贺龙兼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张奚若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方毅为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任,廖承志为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罗瑞卿、程潜、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方强等107人为委员。会议通过了第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民族委员会由114人组成,谢扶民(僮族)为主任委员。法案委员会由41人组成,张苏为主任委员。</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四届人大”)的任期由 1975年至1978年,期间只召开过一次会议,也就是后来常说的“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2885位代表出席。</p><p class="ql-block">开幕时间</p><p class="ql-block">1975年1月13日</p><p class="ql-block">闭幕时间</p><p class="ql-block">1975年1月17日</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修改宪法、听取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人员。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是中国的第二部宪法。</p><p class="ql-block">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2864人,大会选举了由218名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会上,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张春桥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当时89岁的朱德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宋庆龄(女)、康生、刘伯承、吴德、韦国清(壮族)、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郭沫若、徐向前、聂荣臻、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女)、乌兰夫(蒙古族)、阿沛·阿旺晋美(藏族)、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李素文(女)、姚连蔚为副委员长,常委会委员143人。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女)、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为国务院副总理。</p><p class="ql-block">意义</p><p class="ql-block">四届人大重申了三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步设想”:第一步,用15年时间,即在1990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在20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四个现代化),使中国的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p><p class="ql-block">四届人大确定了以周恩来、邓小平为核心的国务院领导班子,邓小平在四届人大被任命为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一些有影响力的科学家和文艺名人被列入四届人大代表的名单上,最瞩目的是科学家钱学森和相声大师侯宝林,这两位是当时在周恩来总理的努力下列入名单的。四届人大象征着国家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已有意把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上。</p><p class="ql-block">决议</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通过)</p><p class="ql-block">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从三届人大以来,国务院在毛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引下,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目前正在全国普遍开展的批林批孔运动,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会代表深信,我们再用二十多年的时间,一定能够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举行。华国锋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宋庆龄等20人为副委员长;决定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李先念等13人为副总理,并决定了国务院组成人选。大会再一次重申了到20世纪末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奋斗目标,通过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会恢复了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撤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举江华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黄火青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时间</p><p class="ql-block">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p><p class="ql-block">主要议程会议决定</p><p class="ql-block">会议时间</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举行。</p><p class="ql-block">主要议程</p><p class="ql-block">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工作人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p><p class="ql-block">会议决定</p><p class="ql-block">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国歌仍然采用《义勇军进行曲》的曲谱,但修改了歌词。</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宋庆龄(女)、聂荣臻、刘伯承、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郭沫若、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女)、邓颖超(女)、赛福鼎·艾则孜、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等20人为副委员长,姬鹏飞兼秘书长,委员175人。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会议决定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根据国务院总理华国锋的提议,决定邓小平、李先念、徐向前、纪登奎、余秋里、陈锡联、耿飚、陈永贵、方毅、王震、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等13人为副总理。任命黄华为外交部部长,徐向前兼国防部部长,余秋里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康世恩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谷牧兼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方毅兼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杨静仁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赵苍壁为公安部部长,程子华为民政部部长,李强为对外贸易部部长,陈慕华(女)兼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杨立功为农林部部长,唐克为冶金工业部部长,周子健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刘伟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吕东为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王诤为第四机械工业部部长,张珍为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柴树藩为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宋任穷为第七机械工业部部长,肖寒为煤炭工业部部长,宋振明为石油工业部部长,孙敬文为化学工业部部长,钱正英(女)为水利电力部部长,钱之光为纺织工业部部长,梁灵光为轻工业部部长,段君毅为铁道部部长,叶飞为交通部部长,钟夫翔为邮电部部长,张劲夫为财政部部长,李葆华为中华人民银行行长,王磊为商业部部长,陈国栋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黄镇为文化部部长,刘西尧为教育部部长,江一真为卫生部部长,王猛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会议选举江华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黄火青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华国锋的提议,会议还决定郭沫若为中国科学院院长,胡乔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六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般指本词条</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并审批一些相关政策。</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开幕时间:1983年6月6日</p><p class="ql-block">闭幕时间:1983年6月21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p><p class="ql-block">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听取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分别向大会作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决算和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大会还通过决议,批准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代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江华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火青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还审议并批准成立国家安全机关。</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选举、决定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员。会议选举李先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选举彭真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 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二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3人。</p><p class="ql-block"> 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开放一些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一个重大决策。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放得更开一些,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并指出新的一年的中心任务将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杨得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的说明。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受国务院委托,就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向大会作了说明。</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补选马万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p><p class="ql-block">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68人。</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题为《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改革上迈出重要的步子,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两大任务,并指出中央指导改革的行动方针是: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4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冲在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公的决定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批准了1984年12月19日由赵紫阳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三个附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四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3月25日至4月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4人。</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将“七五”计划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报告指出,“七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七五”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规模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继能力;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报告指出,实现“七五”的建设任务,关键在于继续进行深入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李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原则批准国务院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通过了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还通过了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5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1985年国家决算。会议还通过决议,批准陈丕显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郑天翔院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杨易辰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大会同意赵紫阳总理提出的人选,通过决定任命乔石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宋健为国务委员。大会补选楚图南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多杰才旦(藏族)、郁文、陶大镛、彭清源、程思远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还通过了增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五次会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5日至4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赵紫阳在报告中强调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决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会议决定任命陈敏章为卫生部部长、王芳为公安部部长、李铁映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般指本词条</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并审批一些相关政策。</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开幕时间:1983年6月6日</p><p class="ql-block">闭幕时间:1983年6月21日</p><p class="ql-block">地点:北京</p><p class="ql-block">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p><p class="ql-block">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听取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分别向大会作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决算和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大会还通过决议,批准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代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江华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火青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还审议并批准成立国家安全机关。</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选举、决定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员。会议选举李先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选举彭真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 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二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3人。</p><p class="ql-block"> 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开放一些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一个重大决策。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放得更开一些,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并指出新的一年的中心任务将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杨得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的说明。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受国务院委托,就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向大会作了说明。</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补选马万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p><p class="ql-block">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68人。</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题为《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改革上迈出重要的步子,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两大任务,并指出中央指导改革的行动方针是: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4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冲在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公的决定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批准了1984年12月19日由赵紫阳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三个附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p><p class="ql-block">四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3月25日至4月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4人。</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将“七五”计划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报告指出,“七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七五”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规模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继能力;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报告指出,实现“七五”的建设任务,关键在于继续进行深入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李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原则批准国务院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通过了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还通过了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5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1985年国家决算。会议还通过决议,批准陈丕显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郑天翔院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杨易辰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p><p class="ql-block"> 大会同意赵紫阳总理提出的人选,通过决定任命乔石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宋健为国务委员。大会补选楚图南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多杰才旦(藏族)、郁文、陶大镛、彭清源、程思远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还通过了增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p><p class="ql-block">五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5日至4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p><p class="ql-block">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赵紫阳在报告中强调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p><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决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 会议决定任命陈敏章为卫生部部长、王芳为公安部部长、李铁映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举行。</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活动时间: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p><p class="ql-block">地点:北京</p><p class="ql-block">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1. 审议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决定;2. 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3. 听取和审议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4. 审查和批准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p><p class="ql-block">5. 听取和审议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6. 审查和批准1988年预算。</p><p class="ql-block">7.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p><p class="ql-block">8. 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9. 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p><p class="ql-block">10. 审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p><p class="ql-block">11. 审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p><p class="ql-block">12.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3.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14.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15.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p><p class="ql-block">16. 选举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p><p class="ql-block">17.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p><p class="ql-block">18.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p><p class="ql-block">19.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会议决议</p><p class="ql-block">1. 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的决定,</p><p class="ql-block">2. 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3. 通过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p><p class="ql-block">4. 通过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的决议,</p><p class="ql-block">5. 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p><p class="ql-block">6.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p><p class="ql-block">7. 通过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p><p class="ql-block">8. 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p><p class="ql-block">9. 通过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10. 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11. 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国家主席</p><p class="ql-block">杨尚昆</p><p class="ql-block">国家副主席</p><p class="ql-block">王震</p><p class="ql-block">全国人大常委会</p><p class="ql-block">万里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p><p class="ql-block">习仲勋、乌兰夫、彭冲、韦国清、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王汉斌等19人为副委员长,</p><p class="ql-block">国家主席 杨尚昆</p><p class="ql-block">彭冲兼秘书长;选举丁光训等135人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p><p class="ql-block">中央军事委员会</p><p class="ql-block">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的提名,决定赵紫阳、杨尚昆为中央军委副主席;</p><p class="ql-block">国家司法部门</p><p class="ql-block">任建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刘复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中央军委主席 邓小平</p><p class="ql-block">国务院</p><p class="ql-block">李鹏为国务院总理,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为国务院副总理;</p><p class="ql-block">李铁映、秦基伟、王丙乾、宋健、王芳、邹家华、李贵鲜、陈希同、陈俊生为国务委员;</p><p class="ql-block">陈俊生兼国务院秘书长,</p><p class="ql-block">钱其琛为外交部部长,秦基伟兼国防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姚依林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李鹏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李铁映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宋健兼国家科学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丁衡高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司马义·艾买提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中央各部委</p><p class="ql-block">王芳兼公安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贾春旺为国家安全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尉健行为监察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崔乃夫为民政部部长,蔡诚为司法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总理 李鹏</p><p class="ql-block">赵东宛为人事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王丙乾兼财政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罗干为劳动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朱训为地质矿产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黄毅诚为能源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李森茂为铁道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钱永昌为交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邹家华兼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林宗棠为航空航天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戚元靖为冶金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秦仲达为化学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吴文英为纺织工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杨泰芳为邮电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杨振怀为水利部部长,</p><p class="ql-block">何康为农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高德占为林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胡平为商业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郑拓彬为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柳随年为物资部部长,</p><p class="ql-block">王蒙为文化部部长,</p><p class="ql-block">艾知生为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p><p class="ql-block">陈敏章为卫生部部长,</p><p class="ql-block">李梦华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彭Pei云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p><p class="ql-block">李贵鲜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p><p class="ql-block">吕培俭为审计署审计长。</p><p class="ql-block">其他委员会</p><p class="ql-block">通过了第七届全国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p><p class="ql-block">民族委员会由22人组成,阿沛·阿旺晋美为主任委员,郁文、李学智、爱新觉罗·溥杰、李贵、陶爱英(壮族)、平措汪杰(藏族)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法律委员会由21人组成,王汉斌为主任委员,宋汝棼、费彝民、顾明、项淳一、江平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内务司法委员会由20组成,习仲勋为主任委员,邹瑜、孟连昆、彭清源、焦善民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财政经济委员会由28人组成,陈慕华为主任委员,叶林、马洪、陶大镛、李朋、张根生、董辅礽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由30人组成,周谷城为主任委员,张承先、胡绩伟、胡克实、王伟、刘冰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外事委员会由18人组成,廖汉生为主任委员,符浩、曾涛、章文晋、姚广、柯平为副主任委员。</p><p class="ql-block">华侨委员会由17人组成,叶飞为主任委员,何英、梁灵光、高登榜、陈宗基为副主任委员。</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八届人大),任期由1993年至1998年,期间,共召开五次会议。</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九届全国人大),任期从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共召开五次会议。本届人大的任务被确定为是“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九届全国人大共有代表2,979人,九届全国人大增加了重庆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2个代表团,故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为34个代表团。九届全国人大设有财经、民族、法律、内务、教育文化卫生科学、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和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委员155人,委员长李鹏。</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任期</p><p class="ql-block">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p><p class="ql-block">代表:2,979人</p><p class="ql-block">委员:155人</p><p class="ql-block">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5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首先由御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作《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有关1997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1998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罗干随后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向大会做出说明。3月10日,九届人大会议听取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会议最后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等。</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由177人组成的主席团,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p><p class="ql-block">第二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5日至16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1998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1999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1998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副委员长田纪云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大会还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会议在最后一天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并且对国务院、高法和高检报告进行了表决批准。</p><p class="ql-block">会议主席团共169人,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谢非、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p><p class="ql-block">第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5日至15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199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00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1999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委员长李鹏首次作人大常委工作报告。大会还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这次人大会议之前举行的人大常委会还决定免去刘稚苕、金民珍、冷德森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周永康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由田凤山接任,并接受何厚铧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提请大会确认。</p><p class="ql-block">会议主席团共165人,</p><p class="ql-block">秘书长:田纪云;</p><p class="ql-block">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3]</p><p class="ql-block">第四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5日至15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十五”期间的预期宏观经济目标,包括了:</p><p class="ql-block">经济增长速度年均7%左右;</p><p class="ql-block">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万亿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9400元;</p><p class="ql-block">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p><p class="ql-block">国际收支平衡;</p><p class="ql-block">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51%和36%,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4%、23%和33%;</p><p class="ql-block">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p><p class="ql-block">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60%左右和15%左右;</p><p class="ql-block">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2005年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人以内;</p><p class="ql-block">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8.2%;</p><p class="ql-block">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p><p class="ql-block">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0万公里左右;</p><p class="ql-block">计算机普及率达到4%以上;</p><p class="ql-block">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200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01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2000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委员长李鹏作人大常委工作报告。大会还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p><p class="ql-block">会议补选4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包括王学萍(黎族)、贺一诚、贾志杰和盛华仁。</p><p class="ql-block">会议主席团共165人,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 、蒋正华、何椿霖。</p><p class="ql-block">第五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02年3月5日至3月15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200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02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2001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李鹏作人大常委工作报告。大会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会议主席团共166人,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于2003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的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开始时间</p><p class="ql-block">2003年3月5日</p><p class="ql-block">结束时间</p><p class="ql-block">2003年3月18日</p><p class="ql-block">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1.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2. 听取和审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3. 审查、批准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p><p class="ql-block">4. 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5. 审查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p><p class="ql-block">6. 批准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中央预算;</p><p class="ql-block">7. 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p><p class="ql-block">8.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9.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10.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11. 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12. 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p><p class="ql-block">13. 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p><p class="ql-block">14.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p><p class="ql-block">15.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p><p class="ql-block">16.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17.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p><p class="ql-block">18.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19. 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等。</p><p class="ql-block">会议决定</p><p class="ql-block">1.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p><p class="ql-block">2. 通过了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p><p class="ql-block">3.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p><p class="ql-block">4. 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5. 通过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p><p class="ql-block">6. 通过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的决定;</p><p class="ql-block">7. 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8. 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会议经过选举:</p><p class="ql-block">中国国家主席 ***</p><p class="ql-block">*** 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p><p class="ql-block">曾庆红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p><p class="ql-block">吴邦国 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p><p class="ql-block">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何鲁丽(女)、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女)、热地(藏族)、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韩启德、傅铁山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p><p class="ql-block">盛华仁为秘书长,刀美兰等159人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并根据江主席的提名,决定任命***、郭伯雄、曹刚川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才厚、梁光烈、廖锡龙、李继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p><p class="ql-block">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任命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决定任命黄菊、吴仪、曾培炎、回良玉为国务院副总理,周永康、曹刚川、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为国务委员,任命华建敏为国务院秘书长(兼)。任命李肇星为外交部部长;曹刚川为国防部部长(兼);马凯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济为教育部部长;徐冠华为科学技术部部长;张云川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洙(朝鲜族)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为公安部部长;许永跃为国家安全部部长;李至伦为监察部部长;李学举为民政部部长;张福森为司法部部长;金人庆为财政部部长;张柏林为人事部部长;郑斯林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凤山为国土资源部部长;汪光焘为建设部部长;刘志军为铁道部部长;张春贤为交通部部长;王旭东为信息产业部部长;汪恕诚为水利部部长;杜青林为农业部部长;吕福源为商务部部长;孙家正为文化部部长;张文康为卫生部部长;张维庆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周小川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金华为审计署审计长。</p><p class="ql-block">中国总理 温家宝</p><p class="ql-block">会议选举肖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贾春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会议还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九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p><p class="ql-block">会议于3月18日上午闭幕,在闭幕式上,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从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单位的2,987名代表,共设民族、法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第十一届全国人大</p><p class="ql-block">任期: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p><p class="ql-block">代表:2,987名</p><p class="ql-block">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p><p class="ql-block">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十届全国人大任期《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审查和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p><p class="ql-block">审查和批准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p><p class="ql-block">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机构;</p><p class="ql-block">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p><p class="ql-block">大会选举出由181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习近平、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为常务主席。</p><p class="ql-block">会议闭幕时***、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p><p class="ql-block">会议结束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张德江、王岐山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接受中外记者提问。</p><p class="ql-block">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p><p class="ql-block">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女)、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维吾尔族)、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女)、桑国卫</p><p class="ql-block">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李建国(兼)</p><p class="ql-block">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61人</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习近平</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p><p class="ql-block">任命决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回族)、张德江、王岐山</p><p class="ql-block">国务委员: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才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梁光烈、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p><p class="ql-block">第二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5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出由171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为王兆国。推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p><p class="ql-block">第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出由170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为王兆国。推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般指本词条</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p><p class="ql-block">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3年3月5日召开。会期12天半,3月17日上午正式闭幕。</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开幕时间:2013年3月5日</p><p class="ql-block">闭幕时间:2013年3月17日</p><p class="ql-block">会期:会期12天半</p><p class="ql-block">预备会议</p><p class="ql-block">2013年3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京外各代表团全部抵京。</p><p class="ql-block">2013年3月4日上午,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p><p class="ql-block">选举产生由178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李建国为大会秘书长,傅莹等为大会副秘书长。</p><p class="ql-block">主席团</p><p class="ql-block">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p><p class="ql-block">2013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表决通过会议日程,决定大会新闻发言人、表决议案办法等等。</p><p class="ql-block">主席团常务主席:</p><p class="ql-block">张德江、刘云山、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p><p class="ql-block">大会新闻发言人:</p><p class="ql-block">傅莹,全国人大设立发言人以来的第七位发言人,也是第一位女发言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大会代表预备会议主席团新闻发布会中新网报道大会议程</p><p class="ql-block">代表组成</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p><p class="ql-block">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p><p class="ql-block">2013年正值换届之年,各地政协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人大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以及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此外,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将在各地人大会议上产生。</p><p class="ql-block">大会代表</p><p class="ql-block">2013年2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计2987名。</p><p class="ql-block"> 大会议程</p><p class="ql-block">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2013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审查和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p><p class="ql-block">审查和批准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p><p class="ql-block">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p><p class="ql-block">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p><p class="ql-block">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p><p class="ql-block">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p><p class="ql-block">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p><p class="ql-block">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p><p class="ql-block">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p><p class="ql-block">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8]</p><p class="ql-block">第四次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新华社北京2013年3月1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张德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李源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p><p class="ql-block">共17张</p><p class="ql-block">十二届人大国家领导选举产生结果</p><p class="ql-block">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主持会议。</p><p class="ql-block">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63人,缺席2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p><p class="ql-block">会议首先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方案顺利实施。</p><p class="ql-block">随后,会议进行选举。</p><p class="ql-block">经过投票、计票,10时55分,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计票结果。</p><p class="ql-block">刘云山宣布:</p><p class="ql-block">张德江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p><p class="ql-block">161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p><p class="ql-block">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源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p><p class="ql-block">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p class="ql-block">选举结果公布后,全场响起长时间热烈的掌声。</p><p class="ql-block">第五次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2013年3月15日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p><p class="ql-block">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宣布:</p><p class="ql-block">李克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p><p class="ql-block">范长龙、许其亮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p><p class="ql-block">常万全、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p><p class="ql-block">周强同志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p><p class="ql-block">曹建明同志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p class="ql-block">第六次会议选举</p><p class="ql-block">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p><p class="ql-block">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提名,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为国务院副总理,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为国务委员。</p><p class="ql-block">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胜俊主持。</p><p class="ql-block">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59人,缺席2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p><p class="ql-block">这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分别表决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p><p class="ql-block">会议宣读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的提名信。</p><p class="ql-block">经过发票、写票、投票、计票等环节,下午4时8分,王胜俊宣布:</p><p class="ql-block">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为国务院副总理;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为国务委员。</p><p class="ql-block">王胜俊还宣布了国务院秘书长和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名单。</p><p class="ql-block">十二届全国人大设9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其他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主席团提名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主席团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酝酿意见,决定将这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p><p class="ql-block">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大会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分别表决通过了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p><p class="ql-block">各项名单通过时,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p><p class="ql-block">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号主席令。</p><p class="ql-block">根据大会的决定,对这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予以任命。</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18年1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中文名</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p><p class="ql-block">简称</p><p class="ql-block">十三届</p><p class="ql-block">任期</p><p class="ql-block">2018年3月-2023年3月</p><p class="ql-block">代表人数:2954名</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p><p class="ql-block">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p><p class="ql-block">2017年</p><p class="ql-block">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需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安排。</p><p class="ql-block">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p><p class="ql-block">按照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拟订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于2016年12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p><p class="ql-block">2019年</p><p class="ql-block">2019年2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该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5人。[7]</p><p class="ql-block">截至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1人。</p><p class="ql-block">2020年</p><p class="ql-block">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六号》。经该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4人。</p><p class="ql-block">截至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4人。</p><p class="ql-block">领导机构</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少数民族、归侨应选代表名额组成。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名额。</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p><p class="ql-block">现任领导</p><p class="ql-block">委员长</p><p class="ql-block">栗战书</p><p class="ql-block">副委员长</p><p class="ql-block">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p><p class="ql-block">秘书长</p><p class="ql-block">杨振武</p><p class="ql-block">下设机构</p><p class="ql-block">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p><p class="ql-block">名额分配</p><p class="ql-block">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名额分配与十二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p><p class="ql-block">北京市42名,天津市33名,河北省116名,山西省61名,内蒙古自治区53名,辽宁省94名,吉林省58名,黑龙江省84名,上海市50名,江苏省138名,浙江省84名,安徽省104名,福建省62名,江西省76名,山东省162名,河南省159名,湖北省108名,湖南省110名,广东省15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85名,海南省21名,重庆市55名,四川省137名,贵州省66名,云南省87名,西藏自治区17名,陕西省65名,甘肃省49名,青海省18名,宁夏回族自治区18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265名,其余255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p><p class="ql-block">代表名单</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80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298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p><p class="ql-block">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铁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铁的代表资格终止。</p><p class="ql-block">截至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8人。</p><p class="ql-block">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四号发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缪瑞林、上官吉庆、张承义的代表资格终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晓松去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郑晓松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郑晓松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p><p class="ql-block">截至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5人。</p><p class="ql-block">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七号发布,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舒健、周文霞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舒健、周文霞的代表资格终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军(黑龙江)、王敏刚因病去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王军、王敏刚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王军、王敏刚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递补陈晓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陈晓峰的代表资格有效。</p><p class="ql-block">截至2019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1人。</p><p class="ql-block">现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均按姓名笔划排列)资格确认</p><p class="ql-block">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告,公布代表名单。</p><p class="ql-block">根据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全国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了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p><p class="ql-block">选举结果表明,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妇女代表比例有所上升,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据统计,在选出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代表总数的14.70%,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归侨代表39名;连任代表769名,占代表总数的25.81%。与十二届相比,妇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0%,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68名(其中有45名农民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70%,提高了2.2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3名,占代表总数的20.57%,提高了0.15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11名,占代表总数的33.93%,降低了0.95个百分点。</p><p class="ql-block">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是这次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赴香港、澳门分别主持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香港选出代表36名,澳门选出代表12名。台湾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会议于2018年1月在北京举行,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代表。</p> <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决定召开</p><p class="ql-block">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p><p class="ql-block">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p><p class="ql-block">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p><p class="ql-block">各位代表:</p><p class="ql-block">这次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对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给予我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p><p class="ql-block">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勤勉工作,赤诚奉献,做人民的勤务员,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p><p class="ql-block">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p><p class="ql-block">各位代表!</p><p class="ql-block">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p><p class="ql-block">中国人民的特质、禀赋不仅铸就了绵延几千年发展至今的中华文明,而且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中国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p><p class="ql-block">——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辛勤劳作、发明创造,我国产生了老子、孔子、庄子、孟子、墨子、孙子、韩非子等闻名于世的伟大思想巨匠,发明了造纸术、火药、印刷术、指南针等深刻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伟大科技成果,创作了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伟大文艺作品,传承了格萨尔王、玛纳斯、江格尔等震撼人心的伟大史诗,建设了万里长城、都江堰、大运河、故宫、布达拉宫等气势恢弘的伟大工程。今天,中国人民的创造精神正在前所未有地迸发出来,推动我国日新月异向前发展,大踏步走在世界前列。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创造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p><p class="ql-block">——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奋斗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革故鼎新、自强不息,开发和建设了祖国辽阔秀丽的大好河山,开拓了波涛万顷的辽阔海疆,开垦了物产丰富的广袤粮田,治理了桀骜不驯的千百条大江大河,战胜了数不清的自然灾害,建设了星罗棋布的城镇乡村,发展了门类齐全的产业,形成了多姿多彩的生活。中国人民自古就明白,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今天,中国人民拥有的一切,凝聚着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浸透着中国人的辛勤汗水,蕴涵着中国人的巨大牺牲。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奋斗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达到创造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宏伟目标!</p><p class="ql-block">——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团结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了56个民族多元一体、交织交融的融洽民族关系,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特别是近代以后,在外来侵略寇急祸重的严峻形势下,我国各族人民手挽着手、肩并着肩,英勇奋斗,浴血奋战,打败了一切穷凶极恶的侵略者,捍卫了民族独立和自由,共同书写了中华民族保卫祖国、抵御外侮的壮丽史诗。今天,中国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更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努力的结果。中国人民从亲身经历中深刻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前进,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不可能发展进步。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团结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形成勇往直前、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p><p class="ql-block">——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梦想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心怀梦想、不懈追求,我们不仅形成了小康生活的理念,而且秉持天下为公的情怀,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我国古代神话深刻反映了中国人民勇于追求和实现梦想的执着精神。中国人民相信,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人民百折不挠、坚忍不拔,以同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为实现这个伟大梦想进行了170多年的持续奋斗。今天,中国人民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梦想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46]</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13日表决通过了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设立10个专门委员会。</p><p class="ql-block">这10个专门委员会是: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p><p class="ql-block">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13日分别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p><p class="ql-block">按照大会日程,3月19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还将分别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b></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在<a href="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128981" rel="noopener noreferrer"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58, 127, 222);">北京</a>召开。<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1]</span></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2019年3月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p><p class="ql-block">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p><ul class="ql-block"><li>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li><li>召开时间</li><li>2019年3月5日</li><li>召开地点:北京</li><li>闭幕时间:2019年3月15日</li></ul><p class="ql-block"><br></p><h2>会议时间</h2><p class="ql-block">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4]</span></p><h2>会议议程</h2><p class="ql-block"> 2019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二、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三、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p><p class="ql-block">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八、其他<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5]</span> <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6]</span></p><h2>会议日程</h2><p class="ql-block"> 3月5日(星期二)</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p><p class="ql-block">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7]</span></p><p class="ql-block">3月6日(星期三)</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3月7日(星期四)</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p><p class="ql-block">3月8日(星期五)</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预算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p><p class="ql-block">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2.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3月9日(星期六)</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3月10日(星期日)</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p><p class="ql-block">3月11日(星期一)</p><p class="ql-block">代 表 休 息</p><p class="ql-block">3月12日(星期二)</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p><p class="ql-block">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3月13日(星期三)</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3月14日(星期四)</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p><p class="ql-block">3月15日(星期五)</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闭幕会)</p><p class="ql-block">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p><p class="ql-block">3.表决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4.表决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8.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闭 幕</p><p class="ql-block">开会时间:</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至11时30分</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至5时30分</p><p class="ql-block">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8]</span></p><h2>会议机构</h2><p class="ql-block"><b> 主席团(176人,按姓名笔划为序)</b></p><p class="ql-block">丁仲礼 丁薛祥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 于伟国 万卫星 万鄂湘 习近平 马伟明 马逢国 王东明 王东峰 王光亚 王刚 王志民 王岐山 王沪宁 王国生 王建军 王砚蒙(女,傣族) 王宪魁 王勇超 王晨 王银香(女) 支月英(女) 尤权 车俊 巴音朝鲁(蒙古族) 邓丽(女) 邓凯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左中一 石泰峰 布小林(女,蒙古族) 旦正草(女,藏族) 叶诗文(女) 史大刚 史耀斌 白玛赤林(藏族) 白春礼(满族) 丛斌 冯淑玲(女,满族) 吉狄马加(彝族) 吉炳轩 吕世明 朱国萍(女) 向巧(女,苗族) 刘艺良 刘远坤(苗族) 刘奇 刘海星 刘家义 刘赐贵 齐玉 江天亮(土家族) 许为钢 许立荣 许宁生 许其亮 孙志刚 苏嘎尔布(彝族) 杜家毫 杜德印 李飞 李飞跃(侗族) 李玉妹(女) 李伟 李纪恒 李作成 李希 李学勇 李钺锋 李家俊 李鸿(女) 李鸿忠 李强 李锦斌 李静海 杨洁篪 杨洪波(白族) 杨振武 杨蓉(女)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肖怀远 吴月(女,黎族) 吴玉良 吴英杰 邱勇 何健忠 何毅亭 邹晓东 冷溶 汪其德 汪洋 汪鸿雁(女) 沙沨(女,回族) 沈春耀 沈跃跃(女) 张又侠 张少琴 张升民 张平 张业遂 张庆伟 张志军 张轩(女) 张伯军 张春贤 张毅 陆东福 陈全国 陈求发(苗族) 陈希 陈武(壮族) 陈竺 陈敏尔 陈锡文 陈豪 武维华 苗华 林建华 林铎 罗保铭 罗萍(女,哈尼族) 罗毅(布依族) 郑军里(瑶族) 郑奎城 降巴克珠(藏族) 赵龙虎(朝鲜族) 赵乐际 赵宪庚 赵贺 郝明金 胡和平 咸辉(女,回族) 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 段春华 信春鹰(女) 娄勤俭 洛桑江村(藏族) 姚建年 贺一诚 骆惠宁 袁驷 栗战书 夏伟东 徐延豪 徐绍史 徐留平 殷一璀(女) 高红卫 高虎城 郭声琨 黄久生 黄龙云 黄志贤 黄坤明 黄路生 曹建明 曹鸿鸣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 康志军 鹿心社 彭清华 董中原 蒋超良 韩立平 傅自应 傅莹(女,蒙古族) 谢经荣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赫捷 蔡达峰 蔡奇 廖晓军 谭耀宗 魏后凯<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9]</span></p><p class="ql-block"><b>秘书长</b></p><p class="ql-block">王晨<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9]</span></p><h2>会议内容</h2><p class="ql-block"> 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91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4件,代表联名提出的477件。同时,议案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约8000件。</p><p class="ql-block">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组长郭振华介绍,经过初步梳理分析,代表提出的议案,有关立法方面的487件,有关监督方面的4件。这些议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重大决策、重大战略的落实。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p><p class="ql-block">一是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社会信用法、商业秘密法等,依法平等保护产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修改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修改反洗钱法、信托法,研究推动金融风险防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研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方面的立法,以法治方式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业态;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城乡规划法等,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学前教育等方面的法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方面,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资源综合利用法、国家公园法等,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提出制定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五是在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革命文物保护法等。</p><p class="ql-block">代表建议关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等。</p><p class="ql-block">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大会秘书处正在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认真整理和研究,会同有关方面统一交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着力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10]</span></p><p class="ql-block">2019年0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span style="color: rgb(136, 136, 136);">[11]</span></p><h2>会议闭幕</h2><p class="ql-block">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发表讲话。</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开幕,应出席代表2956人,当日上午的会议实际出席2897人,缺席5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2020年5月28日15:00,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国务院工作报告、相关预算及决算案等的决议,通过了《民法典》。[3]大会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9180件,会后统一交办。</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中文名</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p><p class="ql-block">召开时间</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2日</p><p class="ql-block">召开地点</p><p class="ql-block">北京</p><p class="ql-block">闭幕时间</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8日</p><p class="ql-block">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p><p class="ql-block">2020年2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p><p class="ql-block">2020年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确,适当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p><p class="ql-block">2020年4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21时40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p><p class="ql-block">为有效防控疫情,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与健康,新闻发布会将采用网络视频形式进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届时进行现场直播。</p><p class="ql-block">时间确定</p><p class="ql-block">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1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本次大会22日上午开幕,28日下午闭幕。</p><p class="ql-block">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p><p class="ql-block">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二、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p><p class="ql-block">三、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p><p class="ql-block">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p><p class="ql-block">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p><p class="ql-block">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七、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八、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九、其他</p><p class="ql-block">会议日程</p><p class="ql-block">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2020年5月22日至5月28日)</p><p class="ql-block">(2020年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p><p class="ql-block">5月22日(星期五)</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p><p class="ql-block">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p><p class="ql-block">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p><p class="ql-block">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5月23日(星期六)</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p><p class="ql-block">5月24日(星期日)</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p><p class="ql-block">5月25日(星期一)</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p><p class="ql-block">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p><p class="ql-block">5月26日(星期二)</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5月27日(星期三)</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5月28日(星期四)</p><p class="ql-block">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典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p><p class="ql-block">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p><p class="ql-block">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p><p class="ql-block">3.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p><p class="ql-block">4.表决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5.表决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6.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8.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p><p class="ql-block">9.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主席团(174人,按姓名笔划为序)</p><p class="ql-block">丁仲礼 丁薛祥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 于伟国 万鄂湘 习近平 马伟明 马逢国 王东明 王东峰 王光亚 王刚 王岐山 王沪宁 王国生 王建军 王砚蒙(女,傣族) 王宪魁 王勇超 王晨 王银香(女) 支月英(女) 尤权 车俊 巴音朝鲁(蒙古族) 邓丽(女) 邓凯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左中一 石泰峰 布小林(女,蒙古族) 旦正草(女,藏族) 叶诗文(女) 史大刚 史耀斌 白玛赤林(藏族) 白春礼(满族) 丛斌 冯淑玲(女,满族) 吉狄马加(彝族) 吉炳轩 吕世明 朱国萍(女) 向巧(女,苗族) 刘艺良 刘远坤(苗族) 刘奇 刘海星 刘家义 刘赐贵 齐玉 江天亮(土家族) 许为钢 许立荣 许宁生 许其亮 孙志刚 苏嘎尔布(彝族) 杜家毫 杜德印 李飞 李飞跃(侗族) 李玉妹(女) 李伟 李作成 李希 李学勇 李钺锋 李家俊 李鸿(女) 李鸿忠 李强 李锦斌 李静海 杨洁篪 杨洪波(白族) 杨振武 杨蓉(女)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肖怀远 吴月(女,黎族) 吴玉良 吴英杰 邱勇 何健忠 何毅亭 邹晓东 应勇 冷溶 汪其德 汪洋 汪鸿雁(女) 沙沨(女,回族) 沈春耀 沈跃跃(女) 张又侠 张少琴 张升民 张平 张业遂 张庆伟 张志军 张轩(女) 张伯军 张春贤 张毅 陆东福 陈全国 陈求发(苗族) 陈希 陈武(壮族) 陈竺 陈润儿 陈敏尔 陈锡文 陈豪 武维华 苗华 林建华 林铎 罗保铭 罗萍(女,哈尼族) 罗毅(布依族) 郑军里(瑶族) 郑奎城 降巴克珠(藏族) 赵乐际 赵宪庚 赵贺 郝明金 胡和平 咸辉(女,回族) 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 段春华 信春鹰(女) 娄勤俭 洛桑江村(藏族) 姚建年 骆惠宁 袁驷 栗战书 夏伟东 徐延豪 徐绍史 徐留平 殷一璀(女) 高红卫 高虎城 郭声琨 黄久生 黄龙云 黄志贤 黄坤明 黄路生 曹建明 曹鸿鸣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 康志军 鹿心社 彭清华 董中原 蒋卓庆 韩立平 傅自应 傅莹(女,蒙古族) 谢经荣 楼阳生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赫捷 蔡达峰 蔡奇 廖晓军 谭耀宗 魏后凯</p><p class="ql-block">秘书长</p><p class="ql-block">王晨</p><p class="ql-block">会议决议</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主词条: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p><p class="ql-block">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p><p class="ql-block">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p><p class="ql-block">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主词条: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主词条: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主词条: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p><p class="ql-block">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