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批准结果陆续公布,哪些高校获批?

天坛脑健康志愿服务队

近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陆续获批,据不完全统计,<strong>截至2021年1月,获批建设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已经超过50家</strong>。其中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和宁波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单位于近期官宣获批。<strong>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如下,统计截至2021年1月,为不完全统计,如有遗漏欢迎在评论区补充指正。</strong><h3> <strong>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strong><br></br>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是<strong>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strong>,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br></br>实验室的目标任务是<strong>围绕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与区域特色</strong>,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与科研团队,促进科持续发展。实验室的建设布局按照<strong>中西部地区</strong>和<strong>国家科研基地建设相对薄弱地区重点布局</strong>,在<strong>东部地区适当布局</strong>统筹实验室建设。<br></br>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按照“创新机制、突出特色,坚持标准、<strong>省部共建、以省为主</strong>”原则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科技部实施分类指导并提供相关服务与支持。<br></br><strong>运行与管理</strong>建设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br></br><h3>依托单位原则上应是<strong>地方所属的大学、科研院所</strong>等实体法人单位。<br></br></h3></br><h3>优先遴选开放运行较好的<strong>省部级重点实验室</strong></h3></br><h3>研究方向具有<strong>区域特色优势</strong>,对区域科技创新意义重大<br></br></h3></br>根据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结合实地考察,<strong>成熟一个,启动一个</strong>,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拟建实验室,由部省主管领导进行专题协商,明确实验室定位目标、各方职责和义务,并形成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题协商会议纪要。<br></br>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纪要,组织编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会同科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科技部与地方政府联合发文批准立项。<br></br>实验室实行<strong>定期目标考核制</strong>,<strong>每个建设运行周期为5年</strong>。期满并通过达标评估后,由地方政府与科技部协商,明确下一周期实验室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和支持方式。<br></br>实验室建设运行期间,<strong>地方政府每年需拨付议定数额的实验室建设运行经费</strong>。<strong>科技部将统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基地人才专项</strong>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实验室建设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相关制度。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strong>部分资料综合自:科技部等。</strong> <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N7AG6iwqmn-zbKpnu0y8mw" >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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