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刘松乔</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在南部县,提起尹绍伊,古稀之年的老人大多有挥之不去的记忆和遗憾。原因是他当年被判刑处决时的不屈表现,社会影响实在太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临刑呼冤憾人心</b></p><p class="ql-block">1951年10月8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在人民会场(现柳林广场)举行公判大会,以“潜伏在学校的反革命分子”为由判处尹绍伊等7人徒刑。这天,只有万把人口的小县城万人空巷,人们云集会场,参加公判大会。被判刑的7人都是南部中学的领导和教员:其中校长尹绍伊、教导主任敬继书、事务主任曹杰人、教师宋延恭、林特民、周昌九,被处以极刑,立即执行;李时中获刑12年。<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①</span></p><p class="ql-block">现年83岁的尹明生<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②</span>讲述了他当年参加公判大会见到的情况:“我当时是税收员,单位通知全体人员都去开会。我在街上看到游行队伍抬着一张板,上面放着罪犯们进行反革命活动时使用过的照像机及书籍、资料等,反革命分子赵子文<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③</span>边走边宣传:‘尹绍伊是叛徒!我赵子文作证!’尹绍伊被押在队伍后面,我们清楚地听到呼叫声:‘我尹绍伊冤枉!我要见马县长!’”</p><p class="ql-block">90岁的杜永福<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④</span>记忆清晰、口齿清楚,他说:“会场上我们坐在地上观看,县委书记兼县长马浩天主持公判大会,那会儿已经有扩音器了,电厂发的火电,法院院长李伯崑宣判,宣布一个处决一个,第一个拉上台的是尹绍伊,由孙止戈<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⑤</span>揭发。尹绍伊的头是纱布包了的,说他在监狱中以头撞墙自杀未遂。当宣布‘判处死判、立即执行’时,尹大声呼喊:我冤枉,我冤枉……全场惊讶。”</p><p class="ql-block">84岁的杨荣周<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⑥</span>回忆道:“处决尹绍伊我在场,宣判后,他大喊冤枉,公安人员立马堵他的嘴,他咬紧牙关,还是被撬开,堵了一团毛巾,然后拉到台子后面柳林岩坎边一枪就打了。那场面太吓人,我看不下去了,就离开了会场,心想,可能真的是冤枉,他临死不服呀!”</p><p class="ql-block">当时正在南部中学读书的杨志才<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⑦</span>事隔60多年后,在他的自传《川北风云》一书中记录了这件事:</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南部中学多奇事 校长主任判死刑</b></p><p class="ql-block">还有一件令人难忘的事,就是当时南部中学校长尹绍伊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都成了反革命分子,而遭到了枪决。大约就在我进校不久,在社会上开展的“镇反”运动中,先说解放后南部中学第一任校长尹绍伊是地下党员,后来又说是个“叛徒”、“反革命分子”。同时被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还有教导主任敬继书和历史科任教员林特民等人。由于“镇反”运动是在学校教职工中开展,学生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只是在参加县上在原人民会场(柳林公园)召开的“公判大会”把尹绍伊和敬继书、林特民等人押上大会审判台前,一个个地进行公开揭发的审判时,才知道他们是“反革命分子”。当对他们宣判为死刑,并立即执行枪决时,那尹绍伊还开口大叫:“我冤枉、我冤枉……”并高呼爱党、爱国、爱领袖的口号,我和同学们一起坐在广场的坝子里看到这种场面时,开始都感到十分惊讶和有些疑惑不解,但在后来听台上有人厉声大喊:“不准反革命分子尹绍伊蒙蔽群众!”我们也都信以为真了。</p><p class="ql-block">事过三十多年之后,从政府部门里传出一个同样令人惊讶的消息:给尹绍伊平反了!据说是找到了尹绍伊的战友,证明他不是所谓的叛徒。呜呼!一个在白色恐怖中冒死加入当时还处于“地下活动”的党秘密组织的高级知识分子,在革命已经取得全国性胜利后的日子里,却遭此不白之冤,真是令人惋惜!</p><p class="ql-block">我终于弄明白了:为什么尹绍伊当时在宣判为死刑后,一面喊冤枉,一面还要高呼:领袖万岁……原来他在被冤枉而死的时候,也没有放弃对党和领袖的信赖。他算是一个真正的革命者,一个伟大的人。如果当时我们的执法人员能像中国古人中的一些刑场监斩官那样,在罪犯有喊“冤枉”不服判决的时候,就“暂缓执行”,重新核实罪证,另行判决。那样也就可能不会枉杀一个对革命既有功又有用的人了。</p><p class="ql-block">事隔11天后,《川北日报》10月19日以《坚决惩办混进革命阵营的反革命 尹匪绍伊等已在南部枪决》为题,对此专门作了报道。报道称:对于这一特大反革命案件,在“公审前,人民法院印发了尹匪等从事反革命活动的材料,交各机关、团体、居民学习小组、夜课班及各界读报组反复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由处理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详细逐步审查,同时,公安局公开展览尹匪等反革命活动的证据:反动信件、书籍、宣传品、委任令等,举行了大规模的控诉会,及通过反革命分子赵子文等实行坦白的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宣传。”</p><p class="ql-block">一个县最高学府的领导班子被一锅端,引起的巨大社会反响自不待言,审查工作似乎也并非马马虎虎,留给人们的却是太多的疑惑和思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李泛山仗义执言 提请复查</b></p><p class="ql-block">1983年4月,身为解放军后勤学院副院长兼教育长的李泛山将军(少将),应邀出席在阆中召开的“阆苍南党史座谈会”,当他获悉当年的老战友尹绍伊的情况后,大为惊诧:“不可能,他不是叛徒,不会反革命,一定是搞错了!”李泛山(1910—1992),蓬溪县人,1929年在四川大学外国文学院英语专修班读书时加入党组织,1930年9月被党组织派往南部开展地下工作,担任巡视员。1931年任南充中心县委组织委员,经常到南部指导工作,1931年10月任阆南县委书记,是升钟寺起义的负责人之一,1933年1月改任组织委员,1935年4月随红军长征北上。对这一时期南部地下党人员及其活动情况他是了解的,对尹绍伊的印象更是深刻。李泛山在会上陈述了自己的看法,并以尹系中共跨党人员,脱党后未做破坏党的事为由致信南部县委,提出对原判事实进行复查的建议。不久,他给尹绍伊的遗孀张仲瑄复信说:“1933年8月以前的事,决定他(尹)脱离组织关系,有我经手,以及以后他的表现,我可以证明。相信他们(南部县委)会正确解决的。”<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⑤</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李泛山给张仲瑄的信函 </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组织部复查 作出结论</b></p><p class="ql-block">南部县委根据李泛山同志的建议,决定由县人民法院和组织部、统战部、文教局抽调人员联合对尹绍伊专案调查。历经两年多,于1986年9月16日作出正式书面结论:</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关于尹绍伊加入地下党问题的复查结论</b></p><p class="ql-block">尹绍伊,男,生于一九0六年,家庭地主出身,本人学生成份,大学文化程度,南部县南隆镇人,一九五0年参加工作,任南部中学校长,一九五一年南部县人民法庭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p><p class="ql-block">尹绍伊之妻张仲宣同志申诉,要求落实其夫加入地下党的问题,现经复查结论如下:</p><p class="ql-block">尹绍伊同志于一九二九年在四川成都政法学校读书时,经原中共四川省委军委书记李鸣珂同志介绍,加入中共地下党组织,后派回南部做地下工作,曾先后任南部地下党特支书记、城关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尹在做地下工作时,经组织同意以国民党的公开身份进行党的工作,任过国民党南部党部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一九三一年,地下党上级指示党内不准有跨党分子,如不退出国民党者,党就与其脱离组织关系,当时尹怕影响家庭生活,不愿公开退出国民党,因此,尹便失去了组织关系。一九三三年,经地下党的南部县委书记何芗同志(原苍溪县人大副主任)介绍,又恢复了尹的党组织关系。一九三四年,因南部地下党遭破坏,尹被捕入狱,无有叛党行为,同年出狱后失掉组织关系而脱党。</p><p class="ql-block">解放后,尹绍伊同志在任南部县中学校长时,一九五一年,组织上认定尹于一九三四年叛党,供出阆南地下党中心县委新旧组织,被杀害七人,逮捕地下党员一千多人的问题,经查李泛山同志(原地下党阆南中心县委党代表,现解放军后勤学院顾问)、何芗同志和余以慈(原国民党29军剿赤青年团中校参谋)等人证,以及历史档案记载证实,一九三四年南部地下党遭破坏的经过是,一九三三年,敌特余以慈、陶德渊等将伪29军军部送来的地下党叛徒黄泽、曾仲平所供出的地下党组织关系,去(三台中心)县委刘学升家搜出文件、油印机,刘学升被捕叛变,交出地下组织关系,逮捕了翁国强等三十多人。一九三四年初,敌特刘大元(伪剿赤青年团副团长)带领余以慈、廖毓林等剿赤青年团员数人和叛徒黄泽、曾仲平、刘学升等到南部,以地下党旧有关系,接头线索,逮捕了阆南中心县委的张宜和、周仕明等,张宜和在受审时叛变,供出南部、阆中地下党组织情况,致使阆、南地下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地下党员被大肆逮捕。敌特组织从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四年的一年多时间,先后破坏了三台、绵阳、保宁(阆南)中心县委三处,负责人有李若愚、刘学升、张宜和、郭德康、徐三才等5人;破坏了县委、区委多处;遂宁交通站一处;遭致逮捕的区以上重要人物一百余人,区委以下一千多人,被杀害的有唐子英等同志。以上情况并非尹绍伊被捕叛党所致,尹虽被逮捕,但无叛党行为,原组织上所认定的叛党事实,经查不实,应予否定,恢复其政治名誉。</p><p class="ql-block">鉴于上述情况,尹绍伊同志早年入党,积极从事地下革命活动,为党和人民做了些有益的工作。后因组织遭破坏,而被捕失去组织联系脱党,没有叛党行为。由于脱党时间较长,根据中发(1982)24号文件精神,报经县委研究决定,不予恢复尹绍伊同志的地下党员党籍。</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中共南部县委组织部</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font-size: 15px;">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六日</span></p> <p class="ql-block">这份复查结论,澄清了尹绍伊的“叛徒”罪名,为其恢复了政治名誉。但是,对其“反革命”犯罪事实并未平反,家属被株连的境况并未改变。于是,妻子张仲瑄、儿子尹显义联名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尹绍伊冤案进行彻底纠正”的申诉,要求复查。</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法院查证三年 撤销原判</b></p><p class="ql-block">南部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组成了以副院长何跃斗和告申庭长何重荣为首的专案组。南充地区中院院长敬瑞祥、省高院院长任凌云曾分别听取汇报,研究疑难问题的认定,还派出陆光武、王祥和同志了解复查进展情况、协助调查。专案组先后投入12名办案人员,历时3年多,行程1万多公里,耗资1万多元,查阅和查证了3省、5市、12县的档案资料,走访了40余个知情人士,记录500余页。1990年12月22日作出改判判决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南部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89)刑申字第40号</p><p class="ql-block">申诉人:张仲瑄,女,现年74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系南隆镇人。尹显义,男,现年51岁,汉族,大学文化程度,系南隆镇人,现在宣汉县水电局工作。</p><p class="ql-block">南部县人民法庭1951年10月刑字第005号刑事判决,判定尹绍伊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本人财产。1986年以来,尹之妻及子以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失当,处刑不当为由,多次申诉来院,要求复查处理。经本院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案进行了再审,经再审查明:</p><p class="ql-block">原判认定尹绍伊早年参加中共地下党任南部县委书记,被捕后出卖组织和同志,交敌人杀害7人,逮捕一千多人,经查不实,应予否定。原判认定参加中统特务和川西北反共游击司令部任谍报科长、南部县民众自卫部队政工室主任,经查没有证明,应予否定。原判认定的任国民党四川保安处“半月刊”编译股长,经查属1944年以前的政治历史,没有罪恶活动。原判认定的解放后组织“座谈会”、“排斥进步师生”等事实,经查,不构成犯罪。尹绍伊早年参加中共地下党,后脱党,1949年解放前夕,与我中共地下党负责人有联系,对南部县民众自卫总队起义,迎接解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按当时的政策,不应定罪判刑,属于错判案,应予纠正。特依法改判如下:</p><p class="ql-block">1、撤销南部县人民法庭1951年10月刑字第005号刑事判决。</p><p class="ql-block">2、对尹绍伊宣告无罪。</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一九九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p><p class="ql-block">1991年1月12日,县人民法院、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县教委在南部中学礼堂召开了“尹绍伊案平反座谈会”,全体教职员工120人和张仲瑄、尹显义参加。宣传部副部长杨浒说:“尹绍伊这个人解放前一二年就在南中任教,我当时是学生,就听他讲马列主义。他保存许多马列书籍和毛主席著作。1950年初,我刚参加工作,很想了解一些党的知识和政策,向他借过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看后,受到启发,后来政治考试取得了优良成绩。”校长袁天玠代表校方发言:“尹案情况复杂,难度特别大,县委和法院克服重重困难予以纠正,办得好。我们最受感动的是,许多老教师念念不忘尹在临死前高呼中党万岁,领袖万岁,说明他的心始终坚信党,现在还他一个清白,顺民意得人心,党和人民法院给知识分子办了一件实事。”</p><p class="ql-block">张仲瑄和尹显义激动得泪流满面,赠送了一面锦旗:“明察秋毫洗沉冤人民法院胜青天”。</p><p class="ql-block">1月21日,县委办公室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平反善后工作联系会,补发了尹绍伊的安埋、抚恤费、家属的困难补助费,退还了没收的房产(折价)。</p><p class="ql-block">李泛山将军得知平反的消息后给南部县委复信说:“尹绍伊是南部党的创建人之一。1983年得知被处决,我心中震惊。经县委和法院努力,尹案终于平反,向你们表示感谢!我今年81岁了,了结了一件心事,甚是高兴。”</p><p class="ql-block">专案组的陈健、何重荣、史用明三同志于复查工作结束之后,合作写了《地下斗争多生死 纵然冤杀心无暇——记土地革命时期中共地下党员尹绍伊同志》的长文,对尹绍伊同志的身平事迹作了详细的叙述。南部县人民法院以南法办(91)字第10号文件的形式,给上级写了《关于尹绍伊反革命一案的复查处理结果情况报告》。现在,笔者根据上述资料参考《南部县党史》(第一卷)、《南部县党史大事记》(1928—2011)中有关对尹绍伊平反昭雪的史实和尹狱中申诉手迹,结合大量采访手记,综合整理成文如下。</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尹绍伊其人其事</b></p><p class="ql-block">尹绍伊,又名尹集德,于1906年出生在谢河乡嘉陵江东岸武圣宫村的一个书香之家。父亲尹佐卿是个秀才,经营着四口盐井,在县城后街置有产业,家道殷实。尹绍伊从小就一直上学读书,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中学时代尤喜阅读社会科学书籍,对马列的共产主义学说兴趣特浓。1926年考入成都政法学校,与地下党人接触密切。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的白色恐怖时期,毅然加入中共外围组织“读书会”。1928年初,因成绩优异,在校长的劝说下,准备赴日留学,欲向河上肇博士学习新社会科学。不久,经贺兑华、李志贞(李鸣珂之妹,又名李蜀俊)介绍加入共产党,适逢中共四川省军委书记李鸣珂来成都,经介绍在羊市街罗星樵(涪陵人,其妻是南部人,罗与李鸣珂是黄埔同学)家里与尹会了面,当李知尹刚入党,十分高兴,动员回南部去,趁国民党将在各县整理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的机会,与刚成立的南部地下党支部的同志打入“指委”开展工作。尹放弃了留学,在党组织的安排下,通过陈介生(建兴人,国民党CC系头目,省指委委员)的关系,与罗星樵、阳永盛、李志贞隐瞒了身份,回南部加入了指委,随即以整顿为名,把代表国民党右派利益的郭汉屏、汪平宇、孙铸成、熊仁卿排挤出去,将指委转而由中共地下党组织掌握。尹绍伊以国民党的公开身份担任了指委的常委。</p><p class="ql-block">1928年9月,由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南部县支部扩大为南部县特别支部,罗星樵任书记、尹绍伊任组织委员、李仕修任宣传委员。特支先后在码头、学校,成立了“建设读书会”等党的外围组织,吸收先进分子入党。这一时期,尹还回老家谢河乡和在碑院、永定、黄金等乡建立农民协会、举办农民夜课学校,并在县城发动工人建立工人联合会,发动学生建立学生自治会,把斗争的矛头对准贪官污吏。他把自己在县城后街的家成为联络站,接待成都、南充、阆中等地前来开展工作的省委的同志。</p><p class="ql-block">被驱逐出指委的右翼分子不甘心失败,唆使一帮流氓冲击县指委,他们砸烂门窗、办公桌、打伤了尹绍伊、罗星樵、李华雄、杜愚等,然后扬长而去。地下特支及时组织反击,以要求补发修潼(川)保(宁)公路民工被拖欠的工钱为由,带领几千农协会员和群众从四面八方涌向县城,一直冲进衙门高呼“反对捣毁县指导委员会!要求惩办凶手熊仁卿、孙铸成!”“发还血汗钱!”等口号,示威群众掀翻县大堂的案桌,抓住了熊仁卿、孙铸成,押上大街示众。继而发动市民罢市,学生罢课,积极声援指委。同时,尹绍伊以指委的名义上告,省指委只好派吴银章来南部调查处理。吴迫于压力,不得不监禁熊、孙2人,并罚款800银元赔偿伤者。随后,县长汪朝廉被撤职了。</p><p class="ql-block">1929年7月,罗星樵调离南部,11月,中共南部特支改为南部特别委员会,辖南部、阆中、苍溪三县的党团组织,尹绍伊任书记。尹将从杭州园立艺术学院读研究生毕业回乡的王舜钦发展为地下党员,与王元修、张纯风编入一个党小组,筹资兴办了乐群路小学,由王舜钦任校长,李仕修任教导主任,安排了傅小荩、任兴雪等党员和进步分子进校任教。乐群路小学成了地下党的联络站和重要活动地点。在尹绍伊的领导下,保宁联中、南部县立中学、县立女子中学先后成功开展了择师运动,发动学生把反动的军事教官、教员赶出学校。接着,又开展了赶走军阀李炜如的斗争和收回教产运动,使中共南部地下党组织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p><p class="ql-block">尹绍伊逐渐暴露,国民党驻军团长谢镇中拟逮捕尹等,加之中共党内下达了不准许跨党的通知,尹绍伊在父亲的安排下,于1931年去北京大学经济系读书。</p><p class="ql-block">1933年下年,尹的结发妻罗某(南部人,地下党员)病故,尹父催其回乡经营盐井。回来后,尹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关系的申请,巡视员李泛山经手了这项工作,参与了对尹的审查,同意其恢复关系,并把他与蒲良全、张纯风编入一个知识分子党小组,继续为党工作;不久,又担任中共南部城关区委书记。年底至1934年初,国民党29军剿赤团在川北一带大肆围剿中共,三台中心县委书记、省委巡视员黄泽、阆南中心县委联络员周世明等叛变,致使尹绍伊、王舜钦、阳永盛、赵子文和民主人士王谟初等被捕。尹在严刑拷打下坚决不招供,面对叛徒周世明的对质,无法回避,采取了肯定与否定、似是而非的斗争策略。承认去北京前是共产党员,以后就不是了。此时,其他叛徒郑映炳、周成业又供出了组织部长张宜和,但不知张在何处。剿赤团严刑逼尹,并用枪押尹带路去找张,尹与敌周旋,乱引路,未出卖张。但张宜和还是被抓住了且马上出卖了组织,致使阆南中心县委成员全部被捕。被捕者中叛徒叠出,阆中、南部、三台、射洪、遂宁等地下党团组织全遭破坏,党的活动基本停止。尹绍伊因坚贞不屈而被继续关押。</p><p class="ql-block">1934年冬,尹被押解到盐亭,后关押于三台。1935年春,红四方面军突破嘉陵江,敌29军溃退,军长田颂尧被蒋介石撤职,其部下剿赤团副团长刘大元、参谋长余以慈等对蒋不满,以烂为烂,将川北一带所捕的地下党和革命群众予以释放。尹绍伊带病出狱,脱离了党组织。张宜和在“镇反”关押中反咬尹一口,诬赖尹是叛徒,使尹百口莫辩。张虽然“立了一功”而蒙混过关,但1958年仍未逃脱法网,被南部县人民法院以叛徒罪判处管制,后病死。</p> <p class="ql-block">尹绍伊出狱后不敢回南部,流落绵阳栖身同乡杨荫先处治病,旋即入24军政训处补一干事谋生。后去成都投亲戚柯志超(石室中学教师,留法生,南部人),找党组织未果,在乡人李茂根的介绍下进入四川省保安处,处长刘兆黎是南部人,安排尹任编译股中校股长,主办《保安》半月刊。时值国共合作的抗战时期,尹绍伊仍积极从事进步活动:利用掌握的杂志社发表治奸肃贪的文章;组织旅蓉同学会闹会潮,宣传抗日救亡;参与揪斗伪省参议员贾占甫,送省政府要求惩办;印发揭露汉奸、贪官、土豪罪行的快邮小报,并寄回南部。</p><p class="ql-block">进入保安处,有了稳定的收入,尹绍伊与在成都读树德女中的南部女子张仲瑄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尹显义,过了几年相对安定的生活。</p><p class="ql-block">1944年12月12日,借纪念斯大林65岁诞辰之机,尹绍伊以保安处长刘兆黎的名义,写了题为《向斯大林致敬》的文章公开发表,被南京当局追查,四川省省长王陵基撤了刘兆黎的职,刘大骂尹,尹也因此被罢职。1947年,尹绍伊携家人回到南部,身无长物,带回了他多年来冒险悄悄购买的200多本马列著作和进步书籍。</p><p class="ql-block">回到南部后与家人经营盐井,并以绅士身份出现,与地下党和进步人士蒲善全、蒲良全、游家兴、何仕伦、彭鹤鸣、文正乾等30余人组织文化协进会,每人出资2元生洋筹建新民书店、印刷厂。由于伪县参议长郭汉屏、伪县党部书记长罗文富等告密,伪县长李承魁找尹谈话予以训斥,致书店、印刷厂无果。不久,尹受南部中学校长柯志超之聘,到校任公民课。在课堂上,他结合相关内容宣扬马列主义,揭露反动政府。</p><p class="ql-block">1948年,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南部组建民众自卫总队,尹配合地下党推举进步分子张绵祜任总队长,将总队长另一候选人陈杰才(中统特务、伪旅长)排挤出去。张邀请尹任部队政工室主任一职,因关系错综复杂,尹坚辞不就,但仍采取两面手法,从中周旋,影响中下级军官,配合地下党的策反工作。1949年底,策反部队的计划成功,组成了“解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任民,副主任委员谢芳回、张绵祜、蒲善全、主任秘书尹绍伊。“解委会”为和平解放南部作出了关键性的贡献。其间,尹绍伊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掩护、保存、壮大革命力量殚精竭虑,并为阆苍嘉陵江游击队负责人杜淑泉开展斗争出谋划策,并将杜的怀孕妻子罗玉珍由阆中转移至自己家里,由妻儿照顾,使罗顺利生产。1950年1月,南部建立新政权后,尹绍伊被委派为南部中学校管会主任兼校长,他紧紧配合党的一系列运动,组织师生宣传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多次向师生作政治时事报告,工作热情高涨。</p><p class="ql-block">综上所述,尹绍伊是南部县中共的早期负责人之一,他始终信仰共产主义,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一定的实践经验,革命意志坚定,是一生追求进步的优秀知识分子。</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为什么被冤杀——反思“镇反”</b></p><p class="ql-block">尹绍伊被冤入狱,究其原因,是被在押的有严重政历问题的孙上戈、赵子文、张宜和急于立功,编造谎言进行所谓的检举,尽量洗白自己所为,加之南部中学教导主任敬继书等人在旧社会都政历不清,也被揭发出来了。公安局闻风而动,于1951年8月25日将尹绍伊、敬继书、曹杰人、宋延恭、林特民、周昌九、李时中7人逮捕,连同第一期土改王家小学的校长吴显发、教导主任徐真和、教师刘琼文、赖亚东、陈映华一并抓捕。作为文教系统“镇反”的赫赫战果,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向全县印发宣传资料,公布其“潜伏学校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罪状,组织群众声讨、揭发。9月3日《川北日报》发布消息公布罪行并发表短评,号召人民“提高警惕、检举反革命分子”。</p><p class="ql-block">在狱中,尹绍伊一次又一次流着泪就其强加的罪名予以书面辩解,请看守所的指导员(姚排长)向上级先后转呈9封报告。这些辩冤诉苦的文字字字血、声声泪:“我关禁在此,日夜心神错乱、若疯若狂、寝食难安、胃病大发,内心之苦,虽生若死。”“自关禁以来,每日必耳鸣、头疼胃疼、梦语、惊哭、失眠、精神错乱、病苦现象若此,长此下去必然冤死!”但是,这些书信送上去,除中途王杰(公安局长)约谈一次,要求他“相信组织,不要自杀”外,未作任何回应。尹绍伊把希望曾寄托在县委书记县长马浩天身上,他给马写了一封长达5页的信,现略去中间对冤情的6点辩解,节录首尾两段如下:</p> <p class="ql-block">马县长钧鉴:</p><p class="ql-block">天下最伤心的事,莫过去冤苦无法申述,中国被压迫的劳动人民得党的解放大伸了冤苦,然而为了劳动人民解放曾艰险困苦的党员,如今有冤未伸,当属最苦!写至此,泪随笔下。想我过去被反革命的国民党军阀逮捕,先后关禁年余,那时我的内心只有生死二字,另无冤苦,因反革命逮捕党员,我那时正是党员。今日党与政策为巩固革命胜利,严查反革命分子,自应坚决实行,然我自二十年前参加党组织革命至今,有铁的事实证明,对党对革命工作对人民虽无大的功劳,但亦绝无罪过可言,更毫无事实可以证明我为反革命,如有疑点,请对审。近因党政各首长政务繁忙,对过去称为四川大凶县之一的南部社会的封建残余意识活动,(情况)未及详查,我竟被居心造成大错的人们横加冤诬,此种现象,实不仅我个人之不幸!我爱党,我爱人民政府,切盼党政首长迅予明查!……写至此,又不禁悲泪涌流,想起前日对我冤诬斗争更痛不欲生!马县长,你在南部是党政的最高领导者,主席建党建国的伟大精神,寄托在你英明的领导下,切盼迅速为我这无罪的革命党人伸冤!从上所述,仅举概要,务恳接见。</p><p class="ql-block">马浩天是个有头脑有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南下进入南部执掌政权后,与尹绍伊有一定的私交,虽然很看重他的才学,但在声势浩大的“镇反”运动中,怎能起怜悯之心而顾私情?他不可能满足已铁定为“反革命分子”的面见要求。据杨浒讲:“解放初,从南部中学毕业出来的学生,许多人都参加了工作,我也是其中的一个。尹绍伊被抓起来后,马浩天把党政机关中的南中毕业生召集到县委大院开会。他说,你们学校的校长、主任、还有教过你们的一些老师是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现在被挖出来了,你们要站稳革命立场,与他们划清界线!”但是,几十年后,马浩天和王杰他们检讨当年的工作,都为错杀尹绍伊而表示忏悔和惋惜。<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⑧</span></p><p class="ql-block">尹绍伊案是一个速战速决的案子,从逮捕到审判,仅仅45天,此时,“镇反”已到收尾阶段,必须迅速结案,形势不允许把问题一一弄清,历史反革命分子的供词、指证,革命群众的揭发检举成为定罪的铁证。</p><p class="ql-block">然而历史明鉴,这确实是一桩大冤案。一批风华正茂的知识分子在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正可以一展才华,尤其是尹绍伊,一个坚定的马列主义者,对南部县早期革命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党组织负责人,却被蒙冤错杀,不仅令人痛心,更令后世思考: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重大的错误?应当从中借鉴什么?</p><p class="ql-block">今天回头去看“镇反”,对依法治国有不少教训,值得吸取。</p> <p class="ql-block">建国之初,采用大规模政治运动的方式,镇压反革命,集中解决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上的残余势力以及匪患、黑社会势力等等,这是在政权尚未巩固、法制基本没有建立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要选择。从效果看,伸张了正义,巩固了政权。但犯下了扩大化的错误,冤假错案占了很大比例。其根源在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具体说来,“镇反”的以下问题导致了扩大化。</p><p class="ql-block">1、 党内秘密文件是最权威的刑事立法,呈现出党在法上、党在国上的态势。“镇反”条文具有高度的策略性和灵活性,捕杀手续、力度因时而异,视“镇压对象”的地位、民族、城乡的不同和统战需要而区别对待,违背公平正义原则。</p><p class="ql-block">二、操控运动群众来“镇反”,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制造一边倒的舆论氛围等等。这必然导致杀人由心,轻证据、重口供、夸大、逼供、造假案等现象发生。</p><p class="ql-block">三、摒弃法制观念,奉行有罪推定,确立溯及既往,剥夺“反革命分子”的辩护权、上诉权、言论自由权等等。</p><p class="ql-block">四、运用数字来量化其任务指标和政策要求,导致勉强凑数,滥捕滥杀。</p><p class="ql-block">资料显示,全国“镇反”杀掉71万多人,达到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四,超过了当时下达的千分之一的指标。以湖南省为例,“文革”结束后,对原国民党人员的复查中,有79%得以撤销原判,恢复名誉;对中共地下人员复查中,3011人中2291人得以撤判、纠正占76%。南部中学被判的7人中,除敬继书外,另6人均撤销原判,予以平反。尹绍伊被已关押的孙止戈、赵子文、张宜和检举出历史问题,便立即逮捕、定罪、登报,依据群众的分析推断便定论为有现行破坏罪状,本人反复申辩,要求面述却不予回应,作为已成好友的主管领导马浩天,不敢过问,任由定罪……这些情况,今人看来觉得不可理喻,但只要了解了“镇反”那急风暴雨的形势,也就自然理解了他为什么被冤杀。</p><p class="ql-block">令人庆幸和欣慰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恢复了实事求是,吸取了历史教训,着手理顺党和法的关系,重视以法治国,依宪执政,决定不再进行政治运动,严格执行死刑复核制度。保障人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实施和完善,中国的法制日渐成熟,不断地在成长。</p><p class="ql-block">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尹绍伊当年被处决和后来昭雪平反都在南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明察秋毫,有错必纠更是大得民心,此举已可告慰九泉之英灵。但由中共南部县委党史研究室2012年9月出版的《南部党史》和《南部县党史大事记(1928—2011)》在涉及到尹绍伊从事革命活动的史实时,分别在第139页和第14页仍沿袭了平反前的结论,指斥其是“叛徒”。在尹绍伊平反已经20多年后,党史资料还出现这种有错未纠的事实,是很不应该的。希望能采取措施予以更正。</p> <p class="ql-block">笔者附带说明:</p><p class="ql-block">《南部县党史》和《南部县党史大事记(1928一2011)》中忽略了尹绍伊冤案的平反事实,是编著者的工作错误。党史研究室发觉后向尹的家人予以道歉,承诺日后有机会改正。2020年10日,在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南部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中已经作了更正,肯定了尹绍伊同志的革命身份和功绩。</p> <p class="ql-block">注释:</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①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纠正冤假错案,7人中除敬继书外,全部平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②尹明生,盘龙镇尹家山人,农民,1932年生。解放初曾参加工作,几年后回乡务农,当过二十年生产队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③赵子文,南部县人,1927年8月入党,在川军任文书,1928年遂宁参加吉祥寺兵变。脱险后回南部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34年被捕叛变,成为国民党清共委员、特务。解放后被判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④杜永福,宏观乡人,生于1925年,解放初在县文教局任科员,后调食品公司。</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⑤孙止戈,又名孙为武,双佛乡人,国民党少将、旅长,曾任过巴中县县长,解放后被判徒刑,劳改中病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⑥杨荣周,中心乡人,1931年生,解放初参加教育工作,后来在南部县财政局、统计局工作,已退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⑦杨志才,金星乡人,1938年生,解放初在南部中学上学。林业局退休干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⑧见《南部文史资料》第25期《雪泥鸿爪》第27页、51页。</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