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啦!评价通过!致PIVAS!

江汉大学附属医院药学

2021年1月13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文件《关于确定武汉市第六医院等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为评价合格单位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过湖北省临床药学质控中心专家组的现场评审,我院PIVAS确定为评价合格单位。 PIVAS先进的静脉药物配置技术和药师全面参与临床合理用药是现代医院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实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对提升静脉输液成品质量,促进临床静脉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有着重要意义,对全面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和药物治疗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PIVAS通过现场评价,意味着从此以后我院静脉液体从病区分散配置管理到PIVAS集中配置管理运行模式的转变,实现了从接收处方→药师审方→集中摆药复核→双人核对配置→成品审核包装下送的标准管理模式,可充分发挥药师的专业技术特长,促进合理用药;保证药品的调配质量和静脉用药安全;减少不必要的职业暴露,加强职业防护改善职业暴露;实现药品集中贮存和管理,减少药品浪费,降低医疗成本;同时可以减少临床护士工作量,把护士还给病人,提高护理质量。 此次通过现场评价,充分体现了湖北省卫健委、江汉大学及医院党委对我院静配中心的高度重视,验收的通过标志着静配中心各项工作已经进入规范化轨道。我院PIVAS得以通过验收正式使用后,将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和动态监管,并不断探索、不懈实践、逐步提升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业务规范化水平,为临床提供优质安全成品输液和药学服务。同时,PIVAS将可按规定进行技术服务性收费,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为我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做出有力保障和贡献。 附:<br>《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抗谷氨酸受体抗体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100号】、《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抗谷氨酸受体抗体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医保〔2021〕2号】中关于静脉用药集中集中调配中心收费标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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