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1年1月15日,按照省总队、市局领导指示精神,支队组织事故处、郊县处、秩序处、宣法处、车管处、鄠邑大队在鄠邑区召开专题会议,就“1.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工作进行安全部署。</p>  <p class="ql-block">  会议上,事故处文武处长通报了“1.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成立本次深度调查组的缘由,要求调查组成员单位按照深度调查工作时间节点快速开展调查,同时要求鄠邑大队近期加大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鄠邑大队张鹤大队长汇报了事故发生后大队近期开展的相关调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并表态全力以赴配合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并将此次深度调查工作当作一次学习机会,切实提升大队日常工作开展能力,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处张杰副处长通报了支队印发的《关于对鄠邑区“1.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的通知》,事故处副调研员覃时彪对下一步如何开展深度调查、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郊县处崔榆林科长就事故处理工作细致方面做了具体要求。车管处、宣法处领导和民警对鄠邑大队后期如何开展调查工作给与了具体指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