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切实加强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1月13日上午,县局药械化科工作人员联合综合执法大队第四中队稽查人员对县疾控中心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p> <p class="ql-block">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疫苗储存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是否齐备有效;疫苗来源是否合法,票、帐、货款是否一致;过期、失效、报废、破损疫苗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和销毁;疫苗存储、运输全链条温度监测记录以及温度报警装置是否有效,严禁接收不能提供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检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疫苗。</p> <p class="ql-block">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县疾控中心新冠疫苗进货渠道、储存、运输均符合要求,温度监测在正常范围内。下一步,县局将加大疫苗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继续保持新冠疫苗监管高压态势,将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保障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