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其中,第四章的名称由原来的“边防、海防和空防”,拓展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第三十条中明确指出:“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在太空、电磁、网络空间等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p><p class="ql-block">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解释,电磁空间是“由电磁波构成的物理空间”。电磁空间安全则是“己方各类电磁活动能够在特定的电磁空间范围内正常进行,同时秘密电磁频谱信息不被窃取的状态”。</p> 一、电磁空间构成与特点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运用技术手段为自己建造了一个不同于自然空间的全新生存空间。在这个全新的空间中,产生于有形物质实体的无形电磁振荡,在天空中、在楼宇间、在山脉起伏、河流纵横的大地上以每秒30万公里的速度驰骋,它们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穿梭往来,将我们的城市、乡村、太空以及外层空间笼罩在里面。</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 18px;">变化的电磁场在空间传播如同水面溅起的水波一样,电磁场的这种运动形式,被称为电磁波。基于“由电磁波构成的物理空间”认识,对电磁空间的描述主要考虑的是电磁辐射现象。</span></p> (一)电磁空间构成 <p class="ql-block"> 基于电磁辐射现象来描述电磁空间,主要包括自然电磁辐射、人为电磁辐射,以及辐射传播环境三个方面。</p><p class="ql-block"> 1.自然电磁辐射</p><p class="ql-block"> 自然电磁辐射,是指由于自然因素形成的电磁辐射。主要来自于:银河系(包括太阳系)的电磁辐射和大气中各种自然现象所产生的无线电噪声。其中,银河系(包括太阳系)电磁辐射的频谱范围主要为30-200MHz;大气中各种自然现象所产生的无线电噪声的频谱范围主要在30MHz以下。</p><p class="ql-block"> 2.人为电磁辐射</p><p class="ql-block"> 人为电磁辐射,是指由于人为因素形成的有源电磁辐射。主要来自于广播电台,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简称“工科医设备”,ISM),高压输电线路,电缆传输系统,电气化铁路,家电设备,电台和移动无线电设备,以及人为的有意电子干扰。</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3.辐射传播环境</p><p class="ql-block"> 辐射传播环境,主要是指地理环境、大气环境,以及无源物体的二次辐射与反射因素。这些因素能够引起各种电磁辐射在不同频段、时间及空间的分布情况发生一定的变化。</p> (二)电磁空间的特点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随着电磁频谱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自然和人为的、敌方和己方的、对抗和非对抗的各种电磁信号密集重叠、繁杂起伏、随机无序的出现,使得电磁空间呈现出分布空间纵横交叉、持续时间随机变化、占用频谱疏密不均、辐射场强跌宕起伏的复杂特点。</p> 二、电磁空间的安全威胁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电磁空间的安全威胁,可分为自然辐射影响和人为辐射干扰。</p> (一)自然辐射影响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自然电磁辐射的影响,主要包括太阳射电爆发的噪声干扰、日凌中断影响和雷电冲击危害。 </p><p class="ql-block"> 当太阳射电爆发等异常情况出现时,在几分钟或是在几秒钟内,太阳射电在米波波段的辐射强度会突然增强千百万倍。</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每年春分、秋分前后几天的中午前后,太阳、卫星、地球在一条直线上,地球站天线对准了太阳,强大的太阳噪声会使卫星的下行信号中断。日凌中断每年发生2次,每次6天,每天持续时间5-10分钟。</p><p class="ql-block"> 雷达冲击对飞机本身和适航条件下的飞行都是潜在危害。据美国航空公司对102架运输机雷击事故的统计分析:飞机在云中飞行遭雷击事故占84%;飞机在6700米以下高度飞行遭雷击事故占95%;飞机在爬升、下降高度或进场时遭雷击事故占74%。据英国航空公司的统计,飞机在6000-10000米高度上飞行时受雷击的概率为21%,而在10000米以上飞行时受雷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p> (二)人为辐射干扰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人为辐射干扰可分为用频设施干扰和敌方恶意干扰。 </p><p class="ql-block"> 目前,从我国军地用频设备分布情况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用频设备过多,频谱使用基本处于无序状态;二是部分用频设备使用频段相近、交叉和重合。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电磁空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p><p class="ql-block"> 敌方恶意干扰,主要表现在:对我通信、侦察、导航、气象等卫星系统实施干扰、破坏或欺骗;对我使用的GPS导航、定位、时统设备实施干扰、欺骗或实施操控;对我重要阵地、指挥中心、通信枢纽、机场码头和重要设施实施干扰。</p> 三、电磁空间安全的维护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电磁空间安全的维护,主要包括:遵守频率管理规定、避免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止频谱参数失密。</p> (一)遵守频率管理规定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频率管理,是指国家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军队电磁频谱管理机构制定电磁频谱管理政策、制度,划分、规划、分配、指配频率和航天器轨道资源,以及采取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对频率和轨道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的活动。</p><p class="ql-block"> 在频率管理方面,涉及禁用频率和保护频率两个概念。</p><p class="ql-block"> 禁用频率,是指禁止发射的频率。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规定的禁用频率,特指为保护射电天文业务的正常进行,禁止任何无线电设备发射的频段;为保护某些业务的正常进行和根据某些特殊需要,国家无线电管理和军队电磁频谱管理机构,也规定了相应的禁用频率。</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保护频率,是指保护某种重要业务不受有害干扰的频率。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中,将划分给遇险和安全通信的频率(段)规定为保护频率;国家和军队将航空通信、水上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军队移动通信等频率(段)规定为国内保护频率,其它业务不得使用。</p><p class="ql-block"> 频率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设备用频必须由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并严格按指配的频率进行使用;严禁违规使用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安全、遇险、导航等频率;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转让频率。禁止出租或者变相出租频率。</p><p class="ql-block"> 当出现危害无线电导航或其他安全业务的正常进行,或严重地损害、阻碍或一再阻断按照国家、军队规定进行工作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有害干扰时,应当按照带外业务让带内业务、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进行查处。</p> (二)避免电磁环境污染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了有效避免电磁环境的污染,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不得对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非无线电设备产生有害干扰时,设备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航空器、船舶安全运行造成危害时,必须停止使用。</p><p class="ql-block"> 避免电磁环境污染,主要涉及用频台站、阵地的保护区/净空区和防护间距等要求。</p><p class="ql-block"> 用频台站、阵地的保护区/净空区,是指以相关台站天线为中心,对高压输电线、公路、铁路、电气化铁路、架空金属线缆、金属堆积物和电力排灌站,以及高大建筑物、单棵大树和成片树木的防护半径要求。</p><p class="ql-block"> 用频台站、阵地的防护间距,是保证相关台站正常工作时,接收机天线与各类干扰源之间的最小距离。</p><p class="ql-block">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标准,用频台站(阵地)距离电气化铁路一般应不小于2千米;距离高速公路或运输繁忙的公路不小于1千米;距离电压110KV的空中输电线路不小于1千米;距离110KV以上的空中输电线路不小于2千米;距离架空通信线路不小于1千米等。目前,在用频台站(阵地)电磁环境保护方面,有以下国标和军标供参考:</p><p class="ql-block">GB6364-1986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p><p class="ql-block">GB13614-1992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p><p class="ql-block">GB13615-1992 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p><p class="ql-block">GB13616-1992 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p><p class="ql-block">GB13617-1992 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p><p class="ql-block">GB13618-1992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p><p class="ql-block">GJBz20093-92 VHF/UHF航空无线电通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p> (三)防止频谱参数失密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防止频谱参数失密,主要涉及用频装备频率范围、占用带宽、频率容限、发射功率、带外发射、杂散发射等技术参数。</p> 结束语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电磁空间,是信息时代国家安全的重大领域!</p><p class="ql-block"> 遵守频率管理规定、避免电磁环境污染、防止频谱参数失密,是每位公民维护电磁空间安全义不容辞的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