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全市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br> <br>1月5日上午,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市法院六楼大会议室召开。</h3> <h3>会上,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志伸传达了省委书记应勇和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2021年1月4日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市法院民三庭庭长柯君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市法院民二庭庭长湛少鹏对《涉企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规定》作了全面解读,并从加强研判、出台制度、推进落实、培育案例四个方面就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鄂城区法院副院长周亚敏、华容区法院副院长熊三坤、梁子湖区法院副院长汪德秋分别交流学习体会,并就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作了表态发言。</h3> <h3>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平安出席会议并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的一项重要工作,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一是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省委、省政府在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就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说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湖北的发展非常迫切、重要。我院去年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是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天又召开各业务口专题会议,说明市法院对这项工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去年,鄂城区法院审理的一件涉及营商环境的案件,三级法院都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督导化解。今年,全省又可能对103个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排名。由此可见,营商环境工作是法院系统内不亚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民商事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力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市法院刚刚出台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操作指引》,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及时反馈交流。三是严防信访案件发生。民商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将工作做深、做细,多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努力妥善化解纠纷。四是加强督导管理。院庭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案件的督导。市法院将每季度对涉企案件进行督导检查,若发现有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将及时通报,督促整改。</h3> <h3>会议由市法院民二庭庭长湛少鹏主持,全市两级法院共30余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