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戒毒局刘永星副局长一行赴忻州市长征街办戒毒康复综合指导站检查指导工作

蓝天

<p>  按照省戒毒局统一戒毒模式验收工作安排,12月23日上午,省戒毒局刘永星副局长、王敏处长到忻州市长征街办戒毒康复综合指导站检查指导工作。新店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武强胜,党委委员、副所长杨轲胜等相关人员陪同。</p> <p>  刘永星一行在忻府区禁毒大队、彩虹禁毒社工等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长征街办戒毒康复社区戒毒康复综合指导站的档案室、法律援助室、就业帮扶指导室、沙盘心理治疗室、禁毒教育基地等功能室,实地查看了相关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翻看了指导站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档案、宣传活动等资料,听取了社区指导站关于禁毒、戒毒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建设等情况的介绍。</p> 检查途中,新店戒毒所相关领导与禁毒大队就加强人员对接、合力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p><br></p> <p>  刘永星同志对戒毒所积极参与社戒社康指导工作给予积极评价。他指出,戒毒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当地禁毒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出所人员帮扶力度,这既是贯彻落实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的要求,也是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把他们教育改造成健康守法公民的关键环节。他强调,戒毒场所要建立一体联动、同频共振、集成高效的戒毒康复机制,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一体化运行;要加强指导站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员配备、细化职责任务,对接好解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体化运行。</p> <p>  新店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武强胜表示,该所将认真贯彻省局“四位一体 两个延伸”总体部署,以落实统一戒毒模式为抓手,延伸戒毒工作职能,在信息采集、出所对接、帮扶救助、社工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戒毒场所资源优势,与地方政府、公安禁毒部门密切协作,积极探索禁毒工作社会综合治理新方案,为无毒社会、平安山西贡献力量。(文:杨莉 图:郭志红 审核:郭鸿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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