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四个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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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当今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幼儿园教师作为幼儿的重要培养者和教育者,不能没有正确理念的指引。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基础教育的观念与实践也与时俱进地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幼儿教育向着更加人本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出的“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基本理念,反映出了新形势下教师专业发展的丰富内涵。 </p> <p><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一)什么是“幼儿为本”?</span></p><p> “本”可以指:基础、主体、根本、本原、本质、出发点、目的等。“幼儿为本”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幼儿教育上的具体体现,是幼儿教育本质的重要内涵,也是幼儿园教师应秉持的核心理念。珍惜幼儿的生命,尊重幼儿的价值,满足幼儿的需要,维护幼儿的权利,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全面发展等,是“幼儿为本”的核心内涵。 </p><p><span style="color: rgb(249, 110, 87); font-size: 15px;">&nbsp;</span><span style="color: rgb(249, 110, 87);">(二)关于“幼儿为本”的教育行为准则</span></p><p> 《专业标准》对“幼儿为本”理念的表述是:“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可以说,这是理念在幼教实践中的具体化。</p><p> 践行“幼儿为本”理念应遵从以下行为准则:</p><p> 1.尊重幼儿作为“人”的尊严与权利。</p><p> 2.尊重幼儿期的独特性和价值。</p><p> 3.尊重幼儿身心特点与保教规律。</p><p> 4.促进每一个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全面地发展。</p> <p>  《专业标准》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方面作为幼儿园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与条件,尤其注重专业理念与师德,认为它是整个《专业标准》的灵魂与核心。《专业标准》强调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同时,《专业标准》对当前社会反映的、教师专业意识或行为中的薄弱、不足方面,予以了关注与强调。</p><p> 师德是幼儿园教师最基本、最重要的职业准则和规范,所谓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各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师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师德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师德为先,即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过程中,将师德放在首位。</p> <p>  以“教”为中心的课程重视知识体系,强调分科、预设、讲授等要素,而以“学”为中心的课程则把幼儿当下生活中的课题,幼儿主体地参与、建构自己的知识和同伴文化置于课程的中心地位,强调综合、生成、情境、体验等要素。因此,前者重视“教”的能力—吃透教材、预成教案、讲授知识等为能力重点,而后者则重视搭建“学”的支架的能力—吃透幼儿、创设环境、捕捉生活中的课程生长点、调动幼儿参与、对话、共同建构知识等被视为能力的重点。</p><p> 由此不难看到,《专业标准》提出“能力为重”的理念对我国幼教的发展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p> <p>  终身学习是由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决定的。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对象是具有主动性和独特性的幼儿个体,幼儿园教师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为幼儿在未来社会中不断发展奠定基础与动力。德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只有当你不断致力于自我教育的时候,你才能教育别人。”因此,幼儿园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并将其付诸于行动,才能不断影响幼儿的学习态度及行为,促进幼儿不断发展。</p> <p>  同时,教师专业发展所要求的知识素养、能力素养、教育理论素养、道德素养等的完善与更新,都需要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实际行动。教师必须不断拓宽自身身的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不断用新理论、新方法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反思与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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