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2020年12月4日上午九点,海洲初级中学组织了初一级全体学生在阶梯室报告厅观看了教育部在北京举办的“宪法晨读”活动,且于上午9点05分至10点30分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并聆听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讲授的法治课,以此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p> <p> 在阵阵国歌声中,本次宪法宣传活动拉开了帷幕。</p><p> 讲座伊始,学生们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宪法晨读内容。“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学们激情昂扬,庄严跟读学习宪法知识,响亮的跟读声响彻礼堂,展示了海洲初级中学初一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及优秀的学风、班风、校风。在接下来的环节,由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海洲初级中学初一级学生们认真聆听之余兴致勃勃地参与到歌曲合唱声中,会场上回响着昂扬激情的歌声,让同学们在歌声中学习,在歌声中牢记宪法的意义。</p> <p> 上午9点20分,主持人庄严宣布了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了现场的展演:小学组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二小学的程思源演说《一名思源宪法小卫士》;中学组由陕西省汉滨高中西校区冯璋赫同学演讲《扶大厦之将倾,挽生命于狂澜》;大学组由山东政法学院商静宜同学演说《初心之“火”点亮信仰之“灯”》。优秀学生代表讲得精彩,在场的海洲初级中学学生听得出神,宪法的重要性深入人心。</p> <p> 教育部领导在活动中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p><p> 在活动的最后一项议程,是由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同志为我们的同学进行了一场丰富精彩的法治课。在课堂中,他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童副检察长的话语刚落,就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p> <p> 此次学习宪法活动,有利于海洲初级中学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宪法式的思维习惯,督促同学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法治社会的拥护者;以普及法律知识为目标,贯彻落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同时也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不是“高大上”的理论,而是在我们每一位公民身边的工具,应当让宪法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p> <p> 此外,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12月4日下午,海洲初级中学在全校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活动。 </p><p> 班会课上,各班采取了观看法制宣传图片、知识竞答等不同教育形式,通过直观、具体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树立了守法观念,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了该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次班会培养了同学们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每名同学都能够积极认真的学法、知法,争做守法的小公民和宣传法律的小使者。同时也把普法宣传传递到每个家庭,让家长也感受到学法、守法的重要。</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撰稿:张春花</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一审:张烨</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二审:薛裕宏</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终审:敖万军</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拍摄:贾晓超</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编辑:卢颖霞</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