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在2020年12月3日,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来临之际,四川省仪陇宏德中学邀请到仪陇县新政镇派出所所长周军同志为学生们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因为天气原因,各班学生在教室通过广播认真收听其内容。</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聘请周平同志为我校法治副校长)</p><p><br></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周所长为全校学生进行普法宣传)</p><p><br></p> <p>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各班认真收听普法宣传内容)</p> <p> 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周所长根据当前宪法和自我安全意识的特点,结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对同学们进行了应有的法制知识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告诫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p> <p> 本次普法宣传教育,使同学们明白了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规范自己的言行,遵纪守法;要有自我防范意识,防止犯罪;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