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后品种的再选育之我见

卓越-稻浪飘香

<p>  大多数人或育种者认为品种通过审定了,选育工作即宣告结束。通过我多年来育种经验看,审定后的再选育更重要。因为,一个品种的稳定性是相对,继续分离是绝对的。在分离中,有一部分向好的方向走,可能更优,更会出现超亲个体。还有一部分向劣的方向走,各项指标均低于审定时的指标。</p><p> 这就使我想起农村养猪抓大猪羔子的做法,一窝猪总有一个或几个最大的。最终那些小的,怎么也长不过那几个最大的。育种也应该存在这个规律,大同小异。 </p><p> 就拿已经审定的品种细长粒优质米品种金禾二号来说吧,当初审定是最高产量在1100斤左右。审定后通过多年继续选育,目前产量已超过1200斤或更高了。</p><p> 具体应该在审定的同时继续进行单株选育,每年都优中选优(即抓大猪羔子),建立三圃田,不断更新,防止品种劣变,使各项指标继续优化,甚至强过选育新品种,事半功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