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证明去哪里开?

馨香-爱心天使

<p>最近,我遇上件啼笑皆非的事情。我于1996年在房产局物业公司购买了一个300平方的车棚,有购买协议书和发票。90年代出行都是以自行车为主,自行车也是百姓的主要财产之一。老旧小区都建有自行车棚。原来的老住户基本都搬走了,现在住在这里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了,出行都是汽车和电动车为主了。随着国家的强大,好政策不断出台,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也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逐步提升。按理来说这些都是好事情。可对我来说却是有苦难言了。我接到街道办事处的通知说是百姓投诉让参加一个联席会议,有街道的司法局的,城管局,城建局,法律顾问及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对当年建车棚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让我于2020年12月4日前出具证明证明它的合法性不是违章建筑。当年建车棚是政府行为有关部门建设的,我是从房产局物业公司(现物业公司于2014国有改制成民营企业)合法购买的,我一个百姓上哪里去开这样的证明啊?就好比开证明我妈是我妈一个道理。90年代法律还不是很完善,让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去证明政府的当年行为的合法性,我迷茫,无奈,无语……</p><p><span style="color: rgb(25, 25,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 25, 25);">《物业管理条例》是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 25, 25);">法不朔源,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历史遗留问题是不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出台政策明确一下处理方案?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请加我微信710488145,谢谢!</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