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全面配合横店镇政府工作,提升镇区环境,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横店中队进一步加强违规处理建筑垃圾执法力度。这不,近日,在横店镇万盛北街和镇北路交叉口附近空地上,一公司就因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横店中队立案查处,处以20000元罚款。</p> <p> 据当事人李某介绍,这车渣土是从杭州一工地里运出来的,当时他也有些犯愁渣土的去处,正好有朋友联系横店有场地可以倾倒,于是当晚23时30分左右,一下高速,他就将这车渣土倾倒在了横店镇万盛北街和镇北路交叉口南侧的空地上,共计倾倒了建筑垃圾20吨。不料,李某还未松口气,就被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p> <p> 经查,该半挂车所属的运输公司并未获得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核准资质。目前,横店中队已对该家运输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p><p> </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法律链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