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的《民法典》中就专门对物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都有哪些?

强哥

<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出,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最新出的《民法典》中就专门对物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使得业主有了更多的权利。</b></p><p><br></p> <p><b style="font-size: 22px; color: rgb(237, 35, 8);">第一个权益:业主对物业不满意,有权更换。</b></p><p><b style="font-size: 22px; color: rgb(176, 79, 187);"><u>《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u></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长期以来,物业更像小区的“主人”,核心原因就是,虽然大家对物业不满意,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小区就是不敢或无法更换物业。但是新规明确了,如果物业的服务效率低下,或者管理不到位,无法达到小区绝大多数业主满意的程度,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然后聘请更好的物业管理公司。 不仅如此,如果一个小区的入住率达到一定程度,业主还可以依照流程合理合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服务管理进行监督。</b></p> <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第二个权益:业主对物业费的收支有知情权</b></p><p><b style="font-size: 22px; color: rgb(176, 79, 187);"><u>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u></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的纠纷逐渐增多,其中物业收费的项目、标准、用途等不透明,成为纠纷的主要原因。所以新规也加强了对业主知情权的重视。也就是说,以后物业所有的收费情况和花销都要向业主公开透明,不得以“模糊”的手段欺骗业主。</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值得提醒的是,在新规下,小区业主也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不仅要对物业服务有高标准,还要通过合法方式对物业费的收支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在源头上杜绝物业“乱收费”、“高收费”等乱象。</b></p> <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第三个权益:业主对小区的经营性盈利有一定的收益权。</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u>《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u></b></p><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 第二百八十二条还规定</b><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b></p> <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杭州某小区能确保收支平衡,还能给全体业主“发红包”,实际上就是物业费收支合理规范、公共收益效益好的直接体现。</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很多人可能一直都觉得,业主要向物业缴纳物业费,并不知道其实管理运营能力强的物业,是完全可以给小区业主创富的。比如,小区里投放广告收费,外来车辆进小区收费,搞活动收取场地租金,公区开放作为商铺开店经营收房租等等,这些收取的费用都属于公共收益。这些钱物业只是代收,他们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不过这些钱,最终业主能不能分得,还要看物业在资金的收支上是否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如果物业能够把钱花在刀刃上,而且开支没有猫腻,其实绝大多数物业到最后都是能剩钱的。当然,想让物业规规矩矩收费,合情合理支出,这其中少不了业主的监督。有的小区,已经创新性推出了“预算预缴制度”,即由业主审批预算,物业严格控制预算,年终结算审计多退少补。</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对于业主来说,肯定不奢望能真的享受到对小区的经营性盈利有一定的收益,但是至少这个规定的出台,可以让业主对物业的收支形成有效的擎制。</b></p><p><br></p> <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2px;">  总结来说,《民法典》新规的实施,对业主的权利有一定的抬高,说白了就是摆正物业的位置,让原本就是主人的业主重新“当家作主”。一方面可以有效对物业形成约束,另一方面,也能够大大降低二者之间的矛盾,更能够改善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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