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下午,我署黄起副巡视员、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王向阳检察长和坪山区人民法院林少兵院长共同主持召开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移交会,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坪山区人民法院和工务署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别介绍了两个项目的基本情况、接收原则、双方分工、合同情况、财务情况和场地接收等情况,三方确定:两个项目正式移交工务署实施建设。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用地面积为10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23平方米,总投资15861万元。项目已取得前期费、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br>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用地面积为20050.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205平方米。总投资34280万元。项目已取得前期费、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br>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选址共用红线,建设地点均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业通一路南侧,可便于统筹协调方案设计、基坑工程、地下室工程等工作。 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王向阳检察长首先对工务署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借助工务署政府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优势,安全、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建设任务,为坪山区法治建设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上,坪山区人民法院林少兵院长肯定了工务署在项目前期过程中对院方的帮助。他表示该项目借助了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的契机,希望项目的建设能更加符合深圳示范区的形象,符合坪山区未来的发展。项目移交后,法院将全力配合工务署工作,以建设有深圳法治特色、功能齐全、空间充裕的审判法庭为目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p> 黄起副巡视员对坪山区人民法院和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两个项目承载了坪山区人民法院和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厚望,要求设计中心和土发中心要树立担当意识,尽快开展两个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避免后续选址问题影响项目推进,利用两个项目共用选址红线的特点,统筹实施建设。我署将发挥专业的优势,调动良好的资源,和法院、检察院共同加快推进项目,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贡献工务署的全部力量,努力把两个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