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始终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上,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关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利和职责的规定,自觉在人大监督下促进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开展。</p><p> 一是强化人大意识,增强接受监督自觉性。深刻认识到新时期人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人大意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权力,使医疗保障工作得到人大的充分认可,得到人民的认可。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时时处处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p><p>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坚持执政为民,从严治政,严格管理,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求真务实,建设效能机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p><p> 三是密切联系人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成立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交办会议,落实建议办理,确定具体承办股室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方法、要求和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制定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有关整改措施。近两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人大代表满意度为100%。</p><p> 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加大人大制度宣传力度、支持人大履行职责、强化自身建设着手,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全面做好各项医疗保障工作。</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