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一处司法判决滞留户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全景曹州

<p>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一处司法判决滞留户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p><p>10月20日,根据《(2020)鲁1791行审1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结果,受菏泽市政府委托,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城建、房屋征收、城管行政执法、公安、丹阳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对位于中山路菏泽中心项目内影响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一处滞留户房屋实施司法强制拆除。</p><p>此次依法强制拆除,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裁定后进行的。拆除工作在市司法局公证处的全程公证监督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安全有序、迅速高效。</p><p>据了解,此次司法强拆房屋所占位置为菏泽中心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由于该滞留户坚持政策外的过高利益诉求,拒不签约搬迁,导致征迁工作陷入僵局,严重影响小区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p><p>此次司法强迁行动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强迁一户,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为菏泽中心项目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扫清了障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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